北京清华及北大爆炸案嫌犯黄旻翔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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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讯】(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电)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北京清华及北大爆炸案,被告黄旻翔因爆炸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香港明报报导,黄旻翔为福建省福州市人,今年二月二十一日携带黑火药等物品到北京,选择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为作案地点。黄旻翔购买制造爆炸装置的物品,组装两套定时爆炸装置,于二十五日十一时左右,将爆炸装置分别放在清华大学荷园教工餐厅及北京大学农园食堂,随后两地发生爆炸,造成九人受伤。

法院认为,黄旻翔使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使多人受伤,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应予惩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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