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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重新划分产业范围

2003-05-2115: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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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一日电)中国大陆国家统计局公布“三次产业划分规定”,重新划分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范围,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一九八五年制定的关于三次产业的划分同时废止。

中新网今天报导,根据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其中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资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体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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