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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民杀害大熊猫被判十四年重刑

2003-07-14 11: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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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四日电)中国大陆重庆市荣昌县法院以非法杀害及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名,判处四川农民杨世成有期徒刑十四年,收购大熊猫皮的五人也分别被判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华社今天报导,法院指出,一九九九年十月,四川省宝兴县大溪乡农民杨世成,携带猎枪到宝兴县二道坪大山上,将一只大熊猫幼仔杀害,用刀将大熊猫皮剥下,并以两百元人民币卖给四川省芦山县高洪友,高洪友又以两千元倒卖给芦山县清源乡农民苟成学。

二○○○年十一月,苟成学等人带着大熊猫皮前往荣昌县贩售时,在成渝高速公路收费站被公安人员逮捕。报导说,主嫌杨世成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及罚金一万元,法院并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分别判处苟成学等五人刑期和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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