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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影星张铁林告歌手周璇

2003-07-31 20:5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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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三十一日电)在“还珠格格”电视剧中饰演“皇阿玛”的中国大陆知名影星张铁林,因名誉权纠纷,把二十七岁的女歌手周璇和成都商报社,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一百万元人民币精神损失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透露,目前该院已受理此案。

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对新华社指出,张铁林诉称,周璇通过成都商报社,于今年六月二十九日及七月四日,连续载文指称他以出席其“绝爱”一书的签售活动为由,提出性交易,这项说法且已被大陆许多媒体刊登或转载。张铁林认为周璇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而成都商报未经核实就刊登周璇的上述言论,也严重侵犯他的名誉权。张铁林要求法院判处周璇、成都商报社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一百万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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