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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官员藉危房改造工程敛财千万被判死缓

2003-08-18 22:4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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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8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八日电)中国大陆各项危改建设屡屡侵害民众权益,严重者甚至成为贪官污吏的发财途径。广州市前任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所长周承秋,就因为从“危房改造工程”敛财近人民币七百万元东窗事发,遭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新华网引述广州市检察院的说明指出,周承秋自一九九七年起至二00一年初为止,借着发包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及下属公司的危改工程项目,多次收受有关单位贿款,总计人民币三百七十五万六千元、港币七十五万元、美金三十二万余元(约台币三千万元)。

报导指出,广州纪检部门从周承秋家中搜出人民币近千万元现金;法院在确认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后,认定周承秋属于“投案自首”才判他死缓。据了解,周承秋案之所以东窗事发,主要是被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经理余辉贪污受贿案牵连出来,同时遭到查处的还包括危改建管所的副所长和周承秋当时的上级、广州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邓以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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