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荒唐校规的一点思考

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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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3日讯】在中国,民主、法律只是许多人口头上摆弄着的名词:需要的时候,
提一下,骨子里是没有民主、法律这些概念的。

前段时间,深圳大学酝酿出台严禁学生在校内牵手、接吻的规定。海内、外议论纷纷。大家都关注这个新闻本身的轰动性、可炒作性,并没有停下来深层地想一想:为什么在中国会发生这种荒唐的事情?

深圳大学严禁学生在校内牵手、接吻,这个规定不管能不能出台,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中国的大学竟然如此无视法律、违反宪法。

说深圳大学无视法律、违反宪法,是因为他们了解法律,了解校规不得违反法律、法律不得违反宪法,却公然企图规定违背法律、剥夺人们的宪法权利的校规。这当然是无视法律、违反宪法。当然,深圳大学要出台这种规定,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也可能有多种考虑。但是,不管什么原因,校规必需服从中国的法律。遵守法律乃是任何公民、团体的底线。

深圳大学的管理者应该扪心自问,谁给了你们这么大的权力,去让学校的校规凌驾于中国的法律之上?宪法赋予人们的自由,在深圳大学没有了。深圳大学可以出台规定限制男女同学牵手,全国的大学、中学、小学,甚至托儿所、幼儿园都可以出台这种规定,严禁男女同学牵手。如果这样,这不是用一种邪恶的观点,来玷污我们孩子纯洁的心灵和未来吗?这不是故意来制造男女有别吗?这不是让我们的孩子一生下来就视异性为洪水猛兽吗?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怪不得广州市的收容政策可以抗拒广东省的收容政策,国务院的收容遣返规定可以抗拒中国的宪法。县官不如现管。法规政策都是摆设。在法律、政策和下面的长官意志不一致的时候,长官们就会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来绕过法律或对抗法律。在他们的眼里,法律不如政策,政策不如指令。上级领导的一个便条,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周正毅等批到一块钱一平方的地皮,不就是长官意志可以高过法律、政策的最好证明吗?

法律、法规是摆设,在桌案上,在抽屉里。土政策才是一方神圣。校长们的一个喜好,就可以违反中国的宪法。在诸如深圳大学校长之类人的眼里,在他们管辖范围内,政策规定是可以随便出台,只要能满足他们的喜好。

最后,我想请教深圳大学的校长大人一个问题:校长夫人如果是户主,是不是也可以规定校长在学校不得与女同学握手、在家里不可以与女儿牵手呢?(2003年6月18日于山东)

(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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