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高嘉和台北报导〕“台商只要上钩、资金到位,中国地方政府随时都可能翻脸不认人”!台商廖宜锦说,他在七年多前到江西省龙南县投资公园开发案,先后投入四、五百万元人民币,怎料地方书记换人后,就片面毁约,数年来投入的心血、金钱血本无归,就算告上更上级的单位,也是翻脸不认账。
他说,中国招商“前恭后倨”,吸引你投资时,什么条件都敢开,钱投下去后,就只能任其宰割。
早年在台湾从事螺丝螺帽行销的廖宜锦,十一年前到广东中山、番禹投资生产电机、机械配件;一九九六年初,经朋友介绍认识一批由江西省龙南县来广东招商的干部,他们提供许多投资项目,其中“龙南公园开发案”投资条件最吸引人,廖宜锦遂决定前往投资。
廖宜锦指着当初与龙南县政府签订的“龙南公园开发经营合同书”、验资报告、缴税及营业许可证明等文件,强调当时是由县委副书记谢造雄亲自力邀,并开出经营权二十五年等优惠条件,加上公园位于县城繁华地段,看来极具投资获利潜力,才会信以为真,先后投入四、五百万元人民币,聘专业人员整修花草,种植树木,并完成茶艺馆及七间房舍、两百多名小孩的幼稚园教室、湖中岛等设施。
就在经营逐渐上轨道,廖宜锦开办的幼稚园甚至名列当地前十大优质幼教学校时,去年龙南县换了位新书记曹爱群,没多久廖的投资即生变。
今年三月中,县政府来了张“旧城改建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公告,限期要求拆除公园、填平池塘,理由是“美化市容、提升城市品味、优化城市路线结构”等,至于当初签订的经营合同书等合法认证文件,就好似没有发生过一样。
廖宜锦说,他的投资才刚开始回收,经营合约期限要到二○二二年才满,但当地政府说拆就拆,就算他拿着合同书、公证书、验资报告及兴建公园的投资清单,要求对方依约赔偿,但对方根本置之不理,甚至强迫廖宜锦先签署终止合同协议书再说;曹爱群更放话,“你不签字也没有关系,我们可以片面解除合同,你如果不满意,可以到法院告我们”。
依法、依合约内容,廖宜锦有充分理由可提出告诉,但龙南县初级人民法院的“实质老板”,就是书记曹爱群。廖宜锦说,上法院除了花冤枉钱之外,是绝对打不赢官司的,他在中国十一年来,还没有听过台商打赢官司的例子。
在地方政府威胁廖再不签字的话“就关起来”,廖宜锦只好在今年五月九日签下解除合同协议书,他提出要求补偿三百七十九万余元人民币及十%违约金的请求,但龙南县政府只愿意补偿四十九万元人民币,更夸张的是,这笔补偿金还被冻结在赣州法院,无法提领。廖宜锦梦碎龙南,四、五百万元人民币的投资,一毛钱都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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