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劣招胁迫请愿者 图阻异见者十一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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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综合报导/“七一大游行”后声称会吸取教训、多听公众意见的香港特区政府,却再次对请愿人士秋后算账,并且收紧示威请愿的限制。请愿常客“女长毛”雷玉莲等三人去年四月在湾仔入境处请愿时未经准许进入大楼请愿,律政司在事隔一年多后,向他们发信建议和解条款:永久禁制她进入湾仔入境处大楼及赔钱一万元,否则向她索偿十五万元”。香港法律界、人权组织、压力团体同声指摘港府企图效法新加坡政府,以“司法暴力”方式阻吓反对者上街表达意见。

另有民主派及人权组织估计,政府突然对一年前的事件向“示威常客”赔钱提出和解,意在“贼佬试沙煲”,希望“吓窒”示威人士,尤其是“十.一”中国国庆逼近,已有多个团体发起在期间举行游行、示威活动,不排除政府想借此方法,阻吓示威人士。

过往在示威请愿事件中若请愿人士与警方等发生冲突,港府多以《公安条例》等向参与者提出刑事起诉,但像今次以民事索偿途径向请愿人士提出赔钱和解建议的做法却是绝无仅有。《苹果日报》报导,事件主角雷玉莲说:“这个先例一开,以后好危险,政府是不是动不动就要求示威者给钱,没有钱就要坐监牢?我又没有打烂入境处的东西(为什么要赔钱?)”

滥用司法程序

立法会议员李柱铭资深大律师批评政府的做法是变相效法新加坡,想滥用司法程序去打击异见人士,他斥责政府用索偿方式对付小市民是要吓怕他们,“我就不信它(港府)真系敢去告雷玉莲”。

对于律政司指该笔一万元的赔偿是酌情向雷玉莲等人收取的律师费,另一位立法会议员余若薇资深大律师向认为,政府根本不应该用民事索偿方式向请愿人士收取律师费,因为这不是交通意外事件,而是示威请愿活动,“有什么理由要拿回律师费”。余若薇认为港府这样做有压制示威之嫌,而政府永久禁制他们进入入境处大楼,也违反人权,“你(港府)应该逐单(示威事件)计,不是一次过禁绝。”


“在你头上放把刀”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批评,政府一年多后才向雷玉莲等人提出索偿,变相是“在你头上放把刀”,因为港府可以十几年后一次过要你赔几十次示威请愿的几十万律师费,赔不起便要破产。


《苹果日报》引述熟悉律政司运作的人士指出,律政司在七月底向雷玉莲等人发出信件,当时正值“七一大游行”后的政治高度敏感时刻,本应暂将有关问题搁置,让事件“丢淡”后才再作打算,估计政府仍甘冒引起政治争议的风险,提出“和解条件”,可能为“十.一”作好准备。

有关人士指出,已有多个团体准备在十月一日当天举办示威、游行活动,十月十二日则有“倒董”示威,也不排除有争居权人士于期间再到入境大楼请愿。他估计,政府可能尝试向一些示威常客开出这些条件,向他们施加经济压力,希望收到阻吓作用。

禁进入境大楼

冲突事件发生于去年四月二十二日,雷玉莲联同一批争取居港权(简称争居权)人士到湾仔入境处大楼外示威,后进入大楼大堂,事后入境处即时向法庭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雷及其他两名请愿人士进入大楼示威,直到法庭另有判令为止。禁制令至今仍生效。




直到一年多后,今年七月二十六日,雷玉莲等三人突然收到由律政司民事法律科民事诉讼组代入境处处长发出的律师信,提出建议有条件与他们和解,包括要求他们无条件接受一项永久禁制令,禁止他们日后再进入入境处大楼示威;同时要付出一万元,作为入境处发出禁制令等法律开支。

巧立赔偿名目

信中并指雷玉莲“在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参与的游行大大干预了入境事务大楼及大楼其他租用者的日常活动,更大的危险是若有关游行失控,会令个人承受严重创伤的风险。”入境处因此需派出大量人手保护人员安全,涉及十三万至十五万元费用,由纳税人承担。律政司称因此受委托向雷玉莲作出追讨,若她接受信中提出的两个条件,双方可作出和解,否则闹上法庭,会向她追索全数十五万元费用。

报导指出,律政司发言人昨天解释,由于入境处大楼曾发生争居权人士纵火案,所以大楼员工对大批游行人士聚集十分紧张,故在去年四月再出现示威冲突后,即时申请临时禁制令,而临时禁制令不能永久实施,要解决事情,他们认为由当事人接受永久禁制进入大楼示威的安排,是最简易及节省时间的方法。

至于要示威者赔偿,律政司发言人解释是因为他们外聘大律师负责案件,总数花了十多万元,由于这些属公帑,有需要作交代,所以在考虑各种因素后,决定只是酌情向有关人士收回一万元,绝对没有打压异见人士之意,而有关做法在民事诉讼中非常普遍,律政司提出的只是建议,当事人不同意可再作商讨。

反常态噤若寒蝉

律政司早于七月已向雷玉莲发出和解建议信,但她一直未有向外披露事件。据知她担心一旦向外张扬,政府拒绝和解,告上法庭时可能要她支付巨额诉讼费。现年四十岁的雷玉莲过往曾当钟表装嵌及清洁工,现在除参与示威活动外,闲时会替姊姊照顾小孩,以赚取一点生活费。曾有人诬陷她和其他示威者都是受薪示威者,但他们都极力否认,批评这是亲中和亲港府人士故意向外散播谣言,企图令市民大众对他们产生反感,分化社会。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若雷玉莲不接受政府提出的“和解条件”,有可能需要支付政府申请禁制令的诉讼费用,金额可达数十万元,若她无法负担,政府可要求法庭颁令雷玉莲破产。新加坡当权者曾多次控告政敌,致反对派领袖破产而难以参政,李柱铭不讳言:“我担心政府想行新加坡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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