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隐瞒金矿爆炸事故 11记者受贿遭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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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8日讯】造成38人死亡的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6•22”特大爆炸中,13名领导对事故发生和隐瞒负有责任。另外还有11名新闻记者在收受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贿送的现金、金元宝后,协助隐瞒事故真相。

* 火灾引起爆炸

据新华社报道,山西繁峙“6•22”特大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是一起火药爆炸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井下作业人员违章用照明白炽灯泡集中取暖,造成灯泡炸裂引起着火,火势引起巷道内炸药和井下炸药库爆炸,大量高温、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井下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矿主违规将大量雷管、炸药存于井下硐室、巷道,致使火灾引起爆炸。在井下着火长达1小时的情况下,矿主没采取快速有效的处理措施,未组织作业人员撤离,井下人员亦无自救工具。事故发生后,矿主没有制止地面矿工在无任何救护设备的条件下入井抢救,使死亡人数增加。

*官商一气,藏尸填井隐瞒真相

据报道,2002年6月22日事故发生当晚,负有直接责任的非法矿主殷三、杨海龙、杨治兴、王建勇等商量并统一了“2人死亡、4人受伤”的口径,并确定由王建勇负责做繁峙县县长王彦平的工作,杨海龙做其他县领导的工作,殷三应付领导、记者的调查和遣散民工,杨学兵转移、藏匿尸体及与矿工家属私了。

同时,殷三、杨学兵指使10名民工冒充逃生工人,向调查人员作伪证。当晚23时,矿主将遇难矿工尸体进行转移、掩埋。次日凌晨,矿主杨学兵恐吓工人和家属不得说出事情真相,并当即遣散了民工和家属。24日,杨学兵组织工人将矿井口盖住。26日,刘锋、舒仕林等又纠集20余人填埋副井,破坏现场。27日下午,矿主杨海龙授意王建勇专门给县长王彦平打电话做工作,要求不要把事情搞大。

23日,繁峙县卫生局局长阎珍发现伤亡人数超过“2死4伤”后,即请示县领导,县长王彦平、副县长王俊生让其按“2死4伤”的口径向上级报告。

6月25日,山西省经贸委负责人要求核实,28日,繁峙县公安局在已知事故死亡人数超过2人的情况下,根据副县长王俊生的要求,仍按“2死4伤”出具关于事故伤亡情况的材料。

* 记者收受贿赂,协助隐瞒真相

爆炸事故后,当地负责人和金矿矿主为隐瞒真相,分别对采访事故的一些记者送了现金和金元宝,其中,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分别收受现金二万元、金元宝一个(价值约二千四百元);记者王东平、谭旭各收受金元宝一个(价值约二千四百元)。事后只有安小虎向太原市廉政账户上交二万零八百元。

经群众举报,四名记者的违纪问题受到调查,最后决定给予鄯宝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安小虎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分别给予王东平、谭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悉,在采访事故前后,《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和《山西生活晨报》三家报社共七名记者也收受了矿主的贿赂。

另外有还有13名领导对事故发生、隐瞒事故负有责任。其中原繁峙县县长王彦平非但未就保护现场、控制犯罪嫌疑人作出有效部署,反而并安排矿主向记者送金元宝。

*新闻背景:山西繁峙“6-22”特大爆炸事故

2002年6月22日14时30分,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0#脉王全全井发生一起特大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22日上午9时许,股东石新泉从繁峙县民爆公司购买岩石乳化炸药150箱,计3.6吨。由

王全全井民工王志林组织工人将其中的93箱存放在副井一部(中段)平巷炸药库,并违反规定将炸药库放不下的炸药放置到二部、三部平巷。

13时30分左右,矿井二部平巷绞车工座位编织袋等物着火;14时30分左右,在一部平巷内的炸药库和盲一立井井口向下26米处相继发生爆炸,燃烧、爆炸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38名矿工中毒窒息死亡。

事故发生后,矿主既不认真施救,又不保护事故现场,而是将矿井所有资料销毁,威胁、遣散矿工,填埋毁坏副井,采取焚尸、藏尸等恶劣手段,并串通繁峙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员,隐瞒事故真相。(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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