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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的“以德治国”:先骂人再补办身份证

2003-09-05 04:1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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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5日讯】据明慧网报道﹐今年8月的一天,辽宁省沈阳市一位居民,因身份证丢失,到当地派出所补办。但派出所的某干警叫她先骂法轮功创始人,才能给她办证。当干警被问及:“公安人员怎么能叫人骂人呢?没有理的人才骂人呢。”该干警回答说,“这你别问,要问你问江泽民去,我们还有怨言呢。”

这位居民后来她找到炼法轮功的同学,了解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她说:“原来江泽民是合法的黑社会老大。”

据悉,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江泽民为了灭绝法轮功,把公安干警的收入和晋级与迫害法轮功挂钩,胁迫警察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

在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转法轮》一书中,他规定修炼法轮功的人要严格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人,首先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因此,中国大陆的警察多采用让人口出污言秽语的方法来检查一个人是不是法轮功学员。如坚持不骂人,就有可能被抓捕、遭毒打。@(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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