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教师黄静命案记录报告

杨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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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5日讯】■简介

《湖南女教师黄静命案记录报告》(杨银波/编撰),全长19083字(其搜集、裁剪、咨询、编辑的背景资料长达76万余字),系2003年中国著名个案——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女音乐教师黄静“2·24命案”——之民间独立报告。本报告记录的历史跨度为:2003年2月23日上午~2003年12月28日14时49分。下面,我们来简单认识本案14位重要人物。

◆黄静:女,21岁,身高1.62米,1982年9月2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湘潭市人,信仰佛教,昵称“静静”、“静儿”,曾用网名“林中鸟”。1987年9月~1993年6月,黄静在湘潭市响塘乡中心小学学习、毕业。1993年9月~1996年6月,黄静在湘潭市响塘中学初中学习、毕业。1996年6月,黄静以音乐特长生、文化成绩湘潭市第一名、体育成绩29.5分(总分30分)的优异成绩被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录取。1996年9月~1999年6月,黄静在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学习、毕业。1999年8月~2003年2月24日,黄静在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担任音乐专职教师。在此过程中,1999年9月~2002年6月,黄静在湘潭市教育学院音乐专科学习、毕业;2002年8月~2003年2月,黄静在中央音乐学院函授本科在读,并兼任湘潭市音乐学会会员及湘潭市钢琴协会理事。在湘潭市临丰小学任教期间,她曾被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家长委员会最受欢迎的优秀教师、音乐学科骨干教师,并获得过个人才艺展示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青年教师赛课市级二等奖等荣誉。黄静身体强健,一直是学校蓝球队、排球队的主力,并为长跑能手,也是健美操运动员,从无心脏病史。且有一定才艺,除小提琴、长笛、舞蹈、声乐、教学、创作、论文之外,她还有着极高的钢琴弹奏技巧(国家十级)。

◆姜俊武:男,25岁,1978年1月2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浏阳市人,大专文化,身份证号码:430302197801221577。姜俊武系湘潭市国税局雨湖区分局管理三科副科长,住湘潭市国税局宿舍新楼四栋一单元二楼。2002年5月,经临丰小学校长戴灿荣介绍,姜俊武与黄静认识。黄静曾在日记中写道:“姜俊武不会放过我,逃吧,逃吧,逃!”2003年2月24日凌晨,姜俊武在临丰小学黄静的宿舍内与黄静同睡一床。当天上午,黄静被人发现“裸死”于小学宿舍,全身覆盖折叠平整的棉被,遗体(双手、双腿、胸、颈等)有多处多类伤痕,现场的卫生纸团遗留有男性精液。姜俊武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重大犯罪嫌疑,现羁押于湘潭市看守所。

黄国华:男,黄静的父亲,北京市政三公司驻广州分公司职员。

黄淑华:女,黄静的母亲,52岁,1951年6月出生,湖南省湘潭市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0年2月,黄淑华参加教育工作,从1970年到2001年上学期一直在湖南省湘潭市响塘乡联校任教,其中任中小学校长职务19年。曾兼任过响塘乡联校党支部组织委员、函授辅导专干、响塘中学党支部书记等职务,多次被评为出席乡、县、市级的先进教育工作者。2001年下学期至今在湘潭市响水乡联校响水中学任教。

黄惠芳:女,黄静的姐姐,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257号生产一部工作人员。

姜金有:男,姜俊武的父亲,湖南省湘潭市国税局纪检组长(国税局第四把手)。

刘葡英:女,姜俊武的母亲,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平政路办事处主任(2003年9月3日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

吴建群:男,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区分局法检所法医鉴定二室法医。

曾晓冠:男,湖南省公安厅法医。

莫业付:男,湖南省公安厅法医。

宋任宇:男,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区分局平政路派出所所长。

袁革林:男,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区分局平政路派出所副所长。

何永奇:男,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区分局刑侦队长。
  
戴灿荣:女,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校长(2003年10月25日之前已调走)。

■重要背景:黄淑华对黄静和姜俊武性格、关系以及对本案办案者的了解

摘自2003年11月2日下午黄淑华于广东省中山大学南校区接受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艾晓明教授采访的录音资料:

◆姜俊武好玩牌赌博、打电游,经常是通宵达旦,彻夜不归的。他与同伙有十个铁哥们。姜的父母经常在深夜去寻儿子,所以姜母想要给儿子找一个好对像管教他。姜有这些陋习,所以黄静不能够接受。我女儿那个时候才二十,姜俊武已二十六七了,姜俊武每次约黄静都说他等不及了,要强行与黄静发生关系。我委婉地让戴(灿荣)转告,要姜不要再找我女儿了。所以姜俊武为什么会留宿于黄静房间?这是一个怪事情!黄静二十三日出门的时候,她告诉我,与姜俊武没什么关系了。姜俊武问我女儿要她的房门钥匙,我女儿从来就没有给他钥匙。当晚黄静如果是清醒的,她绝对不可能让姜俊武在这里留宿。

◆我女儿的手臂力、腿力都很大,一个人强奸是不能制服她的。我女儿很刚强,而且她自我保护意识还是很强的。黄静发现姜俊武要强奸她的话她会很恼火、很气愤,如果黄静没有昏迷、很清醒的状态下,姜俊武是不会得逞的,我女儿也不会死。我女儿会自救,她会打电话出来。那天晚上到死她也一直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个信息给我,说明她是被人控制了。黄静性格坚强,她不会自杀,一般情况下自救能力是很强的,可几个小时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我一定要查清她的死因。因为我一直很相信公安、法医,我把性侵犯的强奸证据交给吴(建群)法医,所有我能想到的能作为物证的我都交给他,并问吴法医,你把你认为有用的证据都拿走,吴说没有了、不用拿了。我以为公安就会立案、抓凶手,查清女儿的死因,为我女儿申冤,可是结果却恰恰相反。

◆目前最难的是人为的干扰的确太大。收集证据本是公安人员的职责,但案发后,我相信公安,把现场证据交给他们,而他们却人为地毁灭证据,帮罪犯开脱罪行。在办案过程中,某些公安执法人员没有严格地按法律程序办事,掩盖事实,导致黄静案三个多月不立案,证据流失,犯罪嫌疑人串供,错过了办案的最佳时期,难找突破口。随着时间的流失,会导致人为的悬案。我从雨湖区公安分局到湘潭市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政府、政法委、人大反映情况,没人受理,没人主持这个公道了。第二,是法医鉴定问题。下结论、盖章子,这个权力是很起作用的,他想写什么意见就写什么意见,没有办法,严重失控。黄静案虽走了司法程序,但目前最难的还是证据问题,关键还是法医鉴定。中山大学否定病死,公安不采信,那么就有必要再进一步鉴定查明死因。官方又不给委托手续,老百姓难以讨回公道。第三,是官官相护,形成集体舞弊,下级向上级假汇报,上面来的办案人员,只要下面人员把他们招待好,就要得了,根本不会深入实际,一级一级假汇报。违法人员得不到惩治,黄静案就难以进展。

■湖南女教师黄静命案记录报告(2003年)

2月23日 当天上午,黄静在家里弹钢琴、唱歌跳舞。北京时间15时,姜俊武将黄静接到离家20多里的临丰小学。16时~17时,黄静辅导学生周盼弹钢琴。18时,黄静在学校吹笛子。傍晚,黄静给母亲黄淑华打电话,说2月24日7时还要辅导学校鼓号队训练,所以向母亲请求晚上不回家了。黄淑华同意了。以下的话是姜俊武后来的说辞(用第三人称,打中括号):[2月23日19时左右,他将黄静从学校哄去与他的四个男性社会朋友一起吃晚饭。晚饭后,姜俊武再三地将黄静劝到朋友谭静家,他们玩牌,黄静一个人在沙发上躺睡。]

2月24日 姜俊武后来的说辞:[2月24日2时30分,他将黄静送回宿舍,直至2月24日7时左右他始终与黄静在一起。姜俊武说:“我是6时50分听到手机响后起床、穿衣、洗漱,离开时还与她讲了话。到了9时左右,我返回临丰小学告知戴灿荣校长黄静可能出事的消息。因为我离开后给黄静打了个电话,黄静却没有接。”](备注:2月24日2时左右,住在黄静楼下的体育老师于波的母亲听见了沉重的脚步声,从一楼一直到六楼,停下,门使劲地撞到墙上,之后终于安静下来。)

姜俊武跟戴灿荣说了一通之后,戴灿荣问姜俊武:“黄静是不是没有住在里面?”姜俊武肯定地回答:2月24日6时50分他才离开,黄静一定在房间里。姜俊武请来学校里的两名建筑工人,一名工人从楼顶放下绳子,一名工人从楼顶下到黄静厨房的窗户,从窗户钻进了房间。这名工人一开门,就说人已经死了。之后,戴灿荣进到了房间。黄静躺在床上,被子一直盖过了鼻梁,揭开被子发现她的脸苍白、冰凉,身上没穿衣服。当时姜俊武往房间里看了看,然后就一直坐在楼道中间,不和人讲话。该校女教师冯巧云(住在黄静对面)是接下来进去的人,进去后她发现:黄静已经死亡,脸是白的,嘴是乌的。

北京时间9时20分,湘潭市中心医院120急救中心接到呼救电话。9时30分,急救人员赶到出事地点——临丰小学教师宿舍6楼。湘潭市急救中心医师李初福发现:黄静死时显得有几分蹊翘,全身赤裸,被子覆盖整齐。急救记录上记录着“已死多时,全身皮肤淤斑,散见斑块”。随后,雨湖区公安分局平政路派出所警察和雨湖区公安分局法医吴建群赶到现场。雨湖区公安分局并未按照重大刑事案件侦破的基本程序派员封锁、勘察现场,而雨湖区平政路派出所的警察也没有深入细致地勘察现场,提取物证和询问证人,更无视现场的诸多疑点和案发前后的蹊跷现象。10时许,吴建群对尸体进行了初步检验,作出“死者身上无致命伤,排除他杀”的结论。因此,不予立案,并证明姜俊武不在死亡现场,不需负法律责任。

10时多,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副局长张辉给黄静母亲黄淑华打电话,要她马上赶快到临丰小学去,说黄静出事情了。10时50分,黄淑华打出租车赶到了学校。到学校的时候,学校就有两个老师守在校门口等她,要她到办公室去。黄淑华以为黄静在办公室里。办公室有雨湖区教育局的领导,他们看着她都没做声。黄淑华问:“我孩子在什么地方?出什么事情了?”他们没做声。黄淑华问:“是不是我孩子犯错了?”张辉也在办公室,他对黄淑华说:“你女儿是个好妹子,她不会犯错。”黄淑华问:“那什么情况?”张辉说:“她病了。”黄淑华追问:“我女儿在什么地方?是在医院还是教室?”他们就说在黄静宿舍里。

黄淑华就赶快往黄静宿舍跑。到楼上,只见客厅里围着很多人,很乱。她走近黄静床前,看到黄静睁着眼睛,头发很乱,被子盖过鼻梁。她赶快伸手去摸,额头、脸都是冰冷的。一看,没穿上衣,再一看,下面也没穿裤子。她呼喊黄静,见黄静左嘴角流出少量血水,再看黄静双手双臂有被手抓伤的痕迹。她扶黄静穿衣服,扶头脚动,手脚都僵硬了,有破皮伤,有出血伤,有红肿伤,有青紫伤,有针扎的伤,有手指抓的伤,头部、背部、颈部,到处都是伤,红的,紫的,左右两边的伤颜色不一样,左边是乌紫色,右边浅一点,左手掌整个青紫,还有五六个挫伤眼。这时,临丰小学校长戴灿荣说:“黄静是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的。”黄淑华问:“是什么时候抢救的?”戴灿荣说:“是120的医生抢救的。”遂拿了一个票给黄淑华看,是120出车的票。黄淑华又问:“我女儿没穿衣服是啥回事?”戴灿荣说可能是抢救的时候医生脱下来的。黄淑华再问:“手上的抓伤是怎么回事?”戴灿荣说:“可能是他们抢救的时候抓伤的。”(备注:后来黄淑华问了120的那个医生李初福,李初福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抢救,他们来的时候,黄静就已死多时。他们看了全身,还出现了尸斑。那个护士也说,看见许多皮下出血点,像药物过敏,不像是病死的,他们进去的时候看到被子盖得整整齐齐,死得很不正常啊。)

之后,雨湖区教育局领导叫黄淑华到办公室去商量黄静火化的后事。黄淑华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情况,当时她的第一意识就是黄静是被人强奸害死的,而不可能是病死的。黄淑华问:“120的医生怎么样抢救的?把抢救报告给我看。那个法医是怎么样检验的?我要看那个检验报告。派出所的人调查有没有可疑点?”戴灿荣就说:“可以。”这时有人给黄淑华报信,说黄静与之分手的男朋友姜俊武2月24日凌晨在黄静那里睡,2月24日6时50分才走的。报信人对黄淑华说:“你女儿是被他(姜俊武)害死的。”后来黄淑华就找戴灿荣,证实是有(睡)这个事。黄淑华就说:“赶快把那个姓姜的找来吧。”

戴灿荣就把姜俊武找来了。姜俊武是和平政路派出所警察林某一起来的。黄淑华把姜俊武叫到旁边,问他:“姜俊武,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在这过夜?”姜俊武说:“是的。”黄淑华指着姜俊武说:“你强奸黄静,遭黄静反抗,就把她害死了吧?!”姜俊武说他没有强奸黄静,只是狂吻了黄静。黄淑华问:“黄静的衣服是谁脱的?”姜俊武说是他脱掉的。黄淑华问:“黄静为什么没穿裤子?”姜俊武说他走的时候,黄静穿了裤子,他还和黄静讲了话,黄静要他(2月24日)7时30分喊她起床。黄淑华说:“马上搞尸检,你必须老实交代。”

11时左右,在黄静死亡当日且死因还不明的情况下,姜俊武父亲单位——湘潭市国税局——已派两台车停在临丰小学,平政路派出所所长宋任宇、副所长袁革林与雨湖区教育局提出马上将黄静尸体火化,由于家属坚决要求要亲自看120抢救记录、法医检验报告以及派出所的调查报告,所以未果。

当天下午,姜俊武把黄静的内衣裤(指掉在黄静宿舍地上的胸罩和三角裤,其中胸罩的带子已断,三角裤的松紧带已松)往他毛衣里揣,被黄静的一位叔叔看见,就问他为什么把黄静的内衣裤往他毛衣里揣,还想偷偷地拿走呀,就喊姜俊武拿出来了。戴灿荣在学校写了个讣告:“黄静因心脏病复发抢救无效死亡。”黄淑华对此很气愤。姜俊武的几个社会朋友到临丰小学讲:“黄静死了怎么样?黄静死了怎么样?”当天晚上,临丰小学周围的群众向黄淑华反映:黄静是活活被姜俊武及其同伙害死的;并称:2月24日2时多,黄静就死了。

2月25日 当天凌晨,黄淑华在临丰小学黄静的宿舍里陪黄静过夜,电话不断,亲戚、朋友来了很多。北京时间8时,火化黄静尸体的车子在临丰小学外面停着,此车是姜俊武的父亲姜金有叫来的。10时多,在黄静家属的再三要求下,法医吴建群又到临丰小学对黄静尸体进一步勘查,除发现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确系死者是窒息死亡外,重点检查下身,发现阴道口、5~7点处处女膜被损伤,称“处女膜不完全完整,并在挫伤处发现有分泌物,下身有擦伤痕迹,两大腿内侧有多处抓伤、擦伤痕迹”,并把残留在损伤处的分泌物用餐巾纸取样化验。14时30分左右,吴建群打电话给黄淑华,告之结果:“分泌物有少量男性精液。”听到这个消息,黄淑华马上写了一份要求解剖的尸检申请。但到16时多,吴建群检查分泌物是男性精液的结果也不给黄淑华了,说以后连同尸检报告一起给黄淑华,并称:“是领导说的,结果要保密,不能随便给你们。”并说他已接到100多个“电话”了。据黄淑华了解,当天下午,姜俊武家属和国税局的一个工作人员曾把吴建群请去吃饭。

2月26日 当天下午,湘潭市公安局法医吴建群开具黄静系疾病死的死亡证明书,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写明“尸体可以处理”,同时还托公安及其他人员做黄静母亲的“工作”,赶快火化尸体。当天晚上,湘潭市国税局的一个副局长和三个分局负责人找黄淑华,告诉她他们认识黄静,并知道黄静很不错。那个副局长住姜俊武楼上,关系非常好,他说他狠狠地批评过姜俊武,并称:国税局为了办黄静的后事拨了三万元钱给雨湖区教育局,要教育局尽量把黄静家属的待遇搞好点,安排一个宾馆给黄静家属住下。当时黄淑华就说:“谢谢你们的关心,但是我坚持要查清楚黄静的死因。”他们后来就起身走了。国税局派车、派人与教育局、公安局、法医交涉,其领导把这个案子当作一件公事在办。

2月27日 北京时间9时,黄静家属再也没看见姜俊武出现,于是将黄静遗像挂在湘潭市国税局门口,希望姜俊武出来讲情情况。当天下午,法医吴建群竟改称“精液是在床头的卫生纸团内化验出来的”,并且在潭公检字(2003)第204号《尸体检验鉴定书》上完全去掉了“处女膜部分挫伤,下身有擦伤”等内容,代之为“会阴部干净,处女膜完整,无破裂现象”的结论,对死者尸体内是否存在毒性物质也叙述不清,只强调未检出毒鼠强,并未排除是否存在其它毒物,也未对可能存在的神经性控制药物进行必要的检验。吴建群最终得出“死者生前患有风心病和冠心病”,以及“全身其他部位损伤痕迹,无机械性窒息征象,据此分析认为可排除因机械性损伤及机械性窒息死亡”、“死者黄静系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而瘁死”的最后结论。

2月28日 《东方新报》刊出肖猛报道《捧遗像逼男友现身?》,该简短报道因歪曲事实,在其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受到黄静家属及社会舆论的强烈指责。当天,黄淑华去找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律师,跟律师签约,费也交了,合同也签了。该律师事务所所长听说对方是国税局的,就说:“这个案子我们不能接,因为我们律师事务所有很多税收的问题要跟国税局沟通,也怕得罪国税局的人。”当天,网友“风中的追赶者”在湖南省长沙市参加一家公司的面试,在等候时,捡起一份已经被揉得稀烂的报纸看起来,结果看到了肖猛那篇有关黄静命案的歪曲报道《捧遗像逼男友现身?》,于是先打了114查到临丰小学的电话,辗转找到了黄淑华的电话。

3月6日 湘潭市公安局做出潭公检字(2003)第204号《尸体检验鉴定书》,认定黄静系患心脏疾病急性发作导致急性心、肺功能衰竭瘁死,且完全否认2月25日上午的检查结论,并对死者身上的累累伤痕不作任何分析。家属认为,黄静从来没有心肺系统疾病,因此要求复检。

3月8日 黄淑华开始办尸体复检的手续。

3月9日 黄淑华在网上写出文章《女儿,黄静女儿,你听见了吗?妈妈声嘶力竭,在为你鸣冤叫屈!》。

3月12日 黄淑华在网上发出公开信《关于湘潭市临丰小学音乐女教师多处伤痕裸尸床头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况汇报》,美国《大参考》通过转载《强国论坛》该篇文章的方式刊出了这封公开信。

3月13日 在有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副书记张非、临丰小学党支部张书记、湘潭市国税局一分局副局长魏闻坚、平政路派出所一位姓曾的民警等十几人参加的协调会上,姜金有公然宣称:“我有一位战友(张朝维)现在湖南省公安厅当副厅长,不管你们告到哪里去,我都不怕,我已经稳坐钓鱼台了。”姜金有的话尚未得到媒体证实。

3月19日 湖南省公安厅法医曾晓冠、莫业付来湘潭市对黄静尸体进行复检。但尸体复检时,没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的规定,参加第一次尸检的吴建群等法医仍然协助参与尸体复检,吴建群还负责拍摄死者的外伤照片;虽描述死者“会阴部阴道大阴唇内侧粘膜有脱落,脱落的粘膜色白”,但没有在死者的阴道口取样以检验是否有性侵犯行为发生;没有进行应有的其他毒化检验。此次复检拍了20多张外伤照片,并承诺给黄淑华一套完整的外伤照片。

3月23日 黄国华、黄淑华在网上发出公开信《请求为湖南省湘潭市女教师黄静的非正常死亡伸冤》。

3月25日 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给殡仪馆打去电话,要求处理黄静尸体。
  
4月5日 湖南政法频道《方圆调查》节目播出黄静命案报道《黄静裸死之谜》。

4月8日 黄淑华在网上发出公开信《湘潭市临丰小学被害女教师黄静尸检外伤勘察情况》。

4月9日 北京时间22时10分,黄静网上纪念馆“天堂花园——美丽静儿的灵魂归属”成立。该纪念馆创始人年仅23岁,正是网名为“风中的追赶者”的那位网友,系湖南省邵阳市人。当天,黄淑华在网上发出公开信《我名黄淑华,是湘潭市临丰小学被害音乐女教师黄静之母》。

4月18日 黄静家属及热心人士在网上发出公开信《凶手至今逍遥法外——透析女教师黄静被害的惨案》。

5月6日 黄静家属在网上发出公开信《为黄静老师伸冤!——同学们,我们的老师黄静死得好冤啊》。

5月7日 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做出(2003)湘公刑技第093号《法医学鉴定书》,再次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引起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并且,该鉴定书在分析肺梗死病理时,并没有描述鉴定人是如何发现附壁血栓的,鉴定人员都是依据“首次尸检”的首次发现,即吴建群的肉眼所见。因此,死者家属对此次复检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全面性仍持基本怀疑态度。

5月12日 法医反口,3月19日所拍的照片一张也不给黄淑华。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区分局吴建群法医不给,湖南省公安厅曾晓冠法医也不给。

5月18日 黄淑华在黄静网上纪念馆留言:“感谢网上各位关心我女儿黄静的朋友,感谢各位网上的朋友特别是发短信息给我鼓励和帮助的朋友,感谢各位打电话给我支持鼓励和帮助的朋友。再次地,我衷心感谢你们,我一定要在大家的鼓励支持下,为黄静伸冤,为社会举持正义。为不再让黄静的悲剧重演,我们一起努力。我们都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5月19日 湘潭市雨湖区政法委组织协调会,重点是强令火化黄静尸体问题。
  
5月20日 黄静家属找律师联系北京中天法医鉴定中心,该鉴定中心答应了,要黄淑华把湘潭市公安局和湖南省公安厅两份鉴定书寄过去,他们先做一个书证审查意见。

5月22日 黄静当年的班主任陈立在网上留言:“我作为黄静同学的班主任老师,首先我非常地痛心,对此事件表示非常的愤慨。我可以绝对意义上证明黄静同学在学校读书期间没有心脏病的迹象,可以说不可能是死于心脏病,原来她的身体是很不错的。”

5月24日 黄静家属在网上发出公开信《家属的疑问》。黄淑华在黄静网上纪念馆写出文章《黄妈妈的辛酸留言》。

5月26日 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平政路派出所设立了自己的网站,成为湖南省第一个上网的派出所。不久,因质问黄静案的留言多得回复不过来,派出所索性关掉了留言薄。其后,又被迫重开。

5月28日 江西省德兴市教师徐建新和北京记者朱寅年在网上联合发起公开信《关于黄静案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教育部的呼吁书》,征集网络签名。

6月初 《关于黄静案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教育部的呼吁书》送达公安部和教育部。

6月2日 姜俊武被刑事拘留。

6月3日 《西方净土》刊出南蛮居士文章《愿师兄门为这位不幸遇害的佛弟子念佛,助其升入净土》。

6月6日 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一名副队长到湘潭市开会,称黄静命案在网上影响很大,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所以湖南省公安厅和湘潭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重新调查。当天,黄惠芳在黄静网上纪念馆写出文章《姐姐的痛》。

6月7日 公安部派法医到湘潭市进行尸体检查,解剖了尸体,但黄静家属不知情,未被通知到场。

6月8日 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再次做出(2003)湘公刑技第210号《复核鉴定意见书》,意见书上打印有公安部闵建雄的名字。结论仍然认定黄静系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同时认为“其体表外伤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成为一个间接诱发因素”。面对这一严峻形势,黄静家人委托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著名法医学专家对潭公检字(2003)第204号《尸体检验鉴定书》、(2003)湘公刑技字第093号《法医学鉴定书》及湖南省公安厅(2003)刑技字第102号《物证检验报告》等三份鉴定书进行法医学理论审查。当天,《极乐之光》刊出见愚文章《当生命化作慈悲的音符》、庆喜文章《特请信原法师对黄静居士的劝信开示》、信原文章《对黄静居士的劝信》。

6月15日 北京中天法医鉴定中心给黄静家属退信,表示:黄静这个案子北京市都知道了,阻力很大,很多人打“电话”去中天法医鉴定中心,做不下去了。

6月16日 《现代教育报》刊出朱寅年报道《病死?还是情杀?——湖南湘潭青年女教师黄静裸身猝死之谜》。美国《议报》刊出黄淑华接受杨银波采访报道《“黄静案”怎么不是政治案件——采访黄淑华》。

6月21日 《中评网》刊出萧瀚文章《权力互联网中的黄静之死》。

6月22日 黄淑华在网上发出公开信《请帮帮我!——一个为爱女黄静之死申冤的母亲向社会的求助书》,她表示:“目前,女儿黄静的尸体在殡仪馆存放将近四个月,每天须费用240元,单尸体保存费就到了近三万元。一百多天来,进行了两次的尸检费、请律师费用、上访差旅费用等,天天都要花钱,我已花尽了所有积蓄,亲朋好友多方资助,但毕竟耗资太多,为了给女儿申冤,我已欠债四万余元。”为支持和推动黄静案的公正解决,艾晓明、李健、茅于轼、秦晖、徐建新、张祖桦、朱寅年在黄淑华求助信的基础之上,在网上联名发起公开信《为黄静的家人募捐公开呼吁书》。《中评网》刊出萧瀚文章《黄静案与孙志刚案中的惊人相似》。

为黄静家人募捐的方式:

1、邮局汇款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257号生产一部
邮编:410015
收款人:黄惠芳 转 黄淑华(收)

2、银行转账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长沙市支行)
账号:1901101301201791439
户名:黄淑华

6月23日 《中评网》刊出陈姜季文章《请用武松的尖刀来挑破何九叔的缄默——也谈黄静案》。

6月24日 已有301名社会各界人士联名签署《关于黄静案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教育部的呼吁书》。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1800元+100美元。

6月25日 黄静母亲委托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对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所做的尸检报告以及湖南省公安厅所做的物证检验报告进行书证审查。当天,《湖南科技导报》转载朱寅年的《现代教育报》报道《病死?奸杀?——湘潭女教师裸身猝死案震惊公安部》。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990元+100美元。

6月26日 《中评网》刊出萧瀚文章《孙志刚、黄静、李思怡:警察权滥用与警察不作为》。《中间网》刊出楚望台文章《就黄静之死十问维护正义》。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5640元+100美元。 
      
6月27日 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9940元+100美元。

6月28日 《中评网》刊出萧瀚文章《谨防警察权滥用寻找新的制度宿主》。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16140元+100美元。

6月29日 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16240元+100美元。

6月30日 《中评网》刊出萧瀚文章《要案与公共议论》。《天涯杂谈》刊出gzkoei文章《黄静事件的二个思考》。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17840元+100美元。

7月2日 《关天茶舍》刊出艾晓明文章《约会强奸与黄静之死》。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18640元+100美元。

7月3日 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书证审查意见书》(南医鉴[2003]审字第16号),作出了与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完全不同的鉴定结论。审查意见书认为:“冬季、卧床裸体女尸、上盖棉被呈非自然体态,床边有男朋友的精斑,身上有自己难以形成的损伤,当属非正常死亡。”同时,意见书认为:湘潭市法检医院在首次检验时单凭“有处血管周见可疑纤维化肉芽结构”的可疑病变就作出风心病的肯定结论欠妥,更不宜将死因归结为风心病急性发作而猝死。其次,轻微的血管病变也不宜认定为黄静患有冠心病以致猝死。审查意见:1、风心病、冠心病或肺梗死猝死的根据不足;2、尸体有进一步检查的必要。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1940元+100美元。

7月4日 《学而思》刊出杨支柱文章《关于黄静案对艾晓明文章的一点补充分析》。《关天茶舍》刊出沉晨文章《再谈黄静案件》。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2900元+100美元。

7月5日 《上海刑事法律网》刊出张世君文章《黄静之死与女性生存权》。

7月6日 《学而思》刊出杨支柱文章《扑朔迷离的黄静事件启示我们什么?——黄静事件和另一起女教师受害事件带给社会的沉重思考》。

7月7日 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3400元+100美元。

7月8日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姜俊武,湘潭市公安局执行逮捕,黄静案进入立案侦查阶段。当天,美国《侨报》刊出陆之迅报道《百人网络签名上书公安部,各地教师吁查黄静案》。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3400元+100美元。

7月9日 黄惠芳给江西省德兴市教师徐建新写信。

7月10日 《E时代周报》刊出曹天报道《特别调查:黄静案一波三折》。

7月12日 黄静的姐姐黄惠芳在黄静网上纪念馆写出文章《一封告慰苦妹妹静儿亡灵的家书——获悉恶少姜俊武逮捕特拟家书给苦妹妹静儿》。

7月13日 北京时间16时,李建强律师从山东省济南市启程,经河南省郑州市转车,当晚到达湖南省长沙市,在车站见到黄淑华和黄惠芳,办好委托书。一小时后,李建强律师重新坐上了赴广东省广州市的火车。

7月14日 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口头告知黄静家属(2003)湘公刑技第210号《复核鉴定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北京时间8时,李建强律师从广州火车站直接打的去中山大学医学院。北京时间17时,黄静父母被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副局长张辉通知到该局,传达雨湖区政府关于黄静尸体火化领导小组的决定:“7月15日上午8时30分,召开区政府管政法的副书记主持与黄静家属见面的会议;7月18日,对黄静尸体进行火化。”当天,黄惠芳给辽宁省大连市网络人士李健写信。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5500元+100美元。

7月15日 湘潭市公安局要强行火化黄静尸体。黄淑华把江苏省南京医科大学出具的“黄静属于非正常死亡,心脏病、冠心病、肺梗死证据不足,尸体有进一步检查的必要”的证据交给湘潭市公安局的时候,公安刑侦队的有一个副队长对黄淑华说:“他们南京的法医看都没有看啊,怎么能信他们呢?”黄淑华就说:“你给我一个委托函吧。”当天,黄国华、黄淑华在网上发出公开信《关于要求依法保护黄静尸体,严禁强行火化的呼吁》。黄静家属的委托律师——山东省的李建强律师、湖南省长沙市的唐远瞩律师——联手阻击火化黄静尸体。

7月16日 《博客中国》刊出龚是非文章《“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给黄静家属的公开信》。

7月17日 黄惠芳在黄静网上纪念馆写出文章《姐姐心痛的思念》。

7月18日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要求湘潭市公安局在移送起诉案卷前完成家属要求的再次尸检,湘潭市公安局答应给死者家属开出尸检委托函,并全力配合再一次的尸检。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7000元+100美元。

7月22日 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8000元+100美元。

7月24日 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8500元+100美元。

7月25日 湘潭市公安局又不同意再做尸检,称马上要将案卷移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让黄静家属还是到时向检察院申请尸检委托函为好。并且,湘潭市公安局又一拖再拖向检察院的案卷移送程序。

7月30日 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8600元+100美元。

8月1日 姜俊武被湘潭市公安局以“涉嫌强奸(中止)罪”移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湘潭市公安局向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移送有关黄静案的《湘潭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2003)潭公诉字第18号,这份起诉意见书称:“两人(姜俊武和黄静)确立为恋爱关系。2003年2月24日凌晨两点多钟,姜俊武和黄静回到临丰学校黄静宿舍,洗漱后,两人睡在床上相互亲吻、抚摸。姜俊武为达到与黄静发生性关系的目的,使用欺骗和强力,但在黄静的反抗和哀求下,便自动放弃与黄静发生性关系,兴奋之后将精液射在黄的肚子上,后用卫生纸擦拭精液丢弃在现场。黄静在上述过程中死亡。黄静有一定程度的心脏病变,这些病变在一定条件下(如情绪激动)可以引起心血管系统的变化(如血栓形成)从而导致上述死亡结果。其体表外伤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成为一个间接诱发因素。”当天,广东省中山大学法医专家来到湘潭市,要求看三个方面的材料:第一个材料是第一次现场拍下来的照片和这个详细的记录情况,姜俊武的口供纪录以及外伤照片,第二次所有的外伤照片——这是文证资料;第二个材料是提供所有的切片;第三个就是进行尸体解剖。但是湘潭市公安局没有提供书证材料。当天下午,湘潭市公安局在明确表示不同意再做一次尸检的情况下,又突然将案卷移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8月2日 在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的支持下,全国法医病理委员会主任、知名的法医专家及中山大学法医学教授博导陈玉川等5名法医在湘潭市公安局法医解剖室对黄静尸体再做检验鉴定,历时两小时。但此次尸检一再受到来自公安局内部某些人的干扰和阻碍。李建强律师在场。

8月3日 《潇湘晨报》刊出谢功梅、胡力丰报道《漂亮女教师再做尸检——定结果成为孙志刚案判决关键证据的专家抵达湘潭》。《广州日报》刊出报道《曾为孙志刚做尸检的专家昨为黄静再做尸检,十日后出结果》。

8月9日 《关天茶舍》刊出十年砍柴文章《将对公权力的怀疑进行到底》。

8月12日 律师在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拿到(2003)湘公刑技第210号《复核鉴定意见书》全文复印件。《燕园评论》刊出文章《谁在“搞臭公安”?——简评黄静被害案》。

8月14日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书》(中鉴号:20032016,病理号:3029),鉴定结论认为:“黄静因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肺梗死致死缺乏证据。另外,黄静脖颈处有皮下出血,外力压迫可以形成。”这一结论再一次否定了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湘潭市公安局两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黄静因病死亡的法医鉴定,排除了黄静因病而死的说法。可惜的是,由于尸体保管不善,已呈高度腐败之象,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无法确切查之其非正常死亡的原因。

8月17日 《千龙网》刊出于振华报道《湘潭女教师黄静裸尸宿舍,家属称现场有精斑》。

8月18日 黄淑华来到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将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送到了检察院起诉科,请求检察院对黄静案予以补充侦查。检察院起诉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这两天内将黄静案案卷退回湘潭市公安局,重新予以侦查。

8月19日 《潇湘晨报》刊出胡力丰、谢功梅、林琼报道《黄静案两天内重新侦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书否认黄静死于心脏病》。《上海刑事法律网》刊出李建强文章《有关黄静案件的一些消息》。

8月20日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将案卷退回湘潭市公安局,要求其重新予以补充侦查。《潇湘晨报》刊出胡力丰、常乐、陶炜程、沈家驯报道《湘潭市雨湖区公安分局就黄静裸死案表态》。
 
8月21日 北京时间10时多,湘潭市雨湖区政法委姓伍的副书记,打电话通知黄淑华关于黄静遗体强行火化一事。黄淑华说:“还没有到处理遗体的时候,火化要等法院判决以后。”伍某说:“中山大学的报告出来了,公安已立案了,人也抓了,遗体还留着做什么?”当天,《潇湘晨报》刊出胡力丰报道《湘潭女教师裸死案再起波澜》。

8月22日 《黑龙江生活报》转载胡力丰《潇湘晨报》报道《死后6个月未火化,4次尸检无定论——湘潭女教师裸死之谜起波澜》。当天下午,湘潭市教育局的领导告诉黄静母亲:“雨湖区政法委已做决定,如果这次家属不同意,也无论如何要强行火化。”并要求湘潭市教育局做好黄淑华的工作。其后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告终。
  
8月27日 《千龙网》刊出于振华报道《湘潭女教师裸尸案续:市政法委说不强制执行火化》。《关天茶舍》刊出《关于黄静案:李建强律师访谈摘要》。

8月29日 湘潭市公安局又将补充侦查案卷移送到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意见书没变,补充侦查中姜俊武反供。《北大在线》刊出见森文章《“谣言”的力量——从黄静案看网络空间的意见表达》。

9月1日 当天晚上,全国法医病理委员会主任、广州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法医学教授、博士导师陈玉川接受了千龙网记者于振华的独家专访。

9月3日 《千龙网》刊出于振华报道《湘潭女教师裸尸案追踪:“自侦自鉴”为何受质疑》。

9月11日 黄惠芳在黄静网上纪念馆写出文章《姐姐心碎的哀思和无尽的伤痛》。

9月14日 北京时间19时,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会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310会议室组织讨论黄静命案,此活动为第七届浙江大学中国双周博士论坛活动。会议由飞腾(Fairtown)主持,春蕾行动网主编见森、《E时代周报》记者曹天、经济学博士苏振华、网络人士温克坚等人参加了会议。其后,《双周博士论坛》刊出讨论报道《黄静案的法律学思考与社会正义》。当天,已有365名社会各界人士联名签署《关于黄静案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教育部的呼吁书》。

9月15日 辽宁省大连市网络人士李健和江西省德兴市教师徐建新在网上联合发起公开信《有关黄静案致全国人大、高法、高检、公安部及社会各界的呼吁书》,征集网络签名。艾晓明接受上海《新闻晚报》东方女性周刊记者李淑媛采访,其后,《新闻晚报》刊出采访报道《为什么要防止约会强奸和暴力》。

9月17日 黄静家属向中国高层领导再次寄发黄静命案控告书。

9月21日 湖南政法频道《方圆调查》节目播出黄静命案报道《黄静裸死之谜再追踪》。

9月26日 《南方都市报》刊出王雷报道《网络世界里的女教师裸死案》,并刊出杨耕身文章《网络公众意见兴起显示社会表达渠道不畅》。《网易》设立黄静命案专题——“绝对凶案现场”。

9月27日 《江南时报》转载王雷的《南方都市报》报道《女教师之死引出“约会强奸”》。《博客中国》刊出Chinese文章《黄静的遇害告诉我们什么?——是权力使用我们还是我们使用权力》。

9月29日 黄国华、黄淑华在网上发出公开信《一封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层领导的公开信————关于湖南省湘潭市临丰小学音乐教师黄静冤案的情况报告》。

9月30日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次退回湘潭市公安局补充侦查,理由是:黄静遇害的基本事实没有查清。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9100元+100美元。

10月1日 香港凤凰卫视两位知名节目主持人窦文涛、梁文道为表示对黄静案的关注及对黄静家人的关心和同情,各捐义款1000港币,并托艾晓明转交给黄静的家人。

10月3日 北京时间8时10分,已有1800名社会各界人士联名签署《有关黄静案致全国人大、高法、高检、公安部及社会各界的呼吁书》。当天,香港凤凰卫视资讯台《新闻今日谈》节目播出有关黄静案的讨论,马立诚在节目中直斥黄静案七大疑点,说:“从案发经过和死者照片来看,即使是个弱智也能看出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

10月5日 北京时间9时50分,《关天茶舍》刊出李健、徐建新公开信《有关黄静案致全国人大、高法、高检、公安部及社会各界的呼吁书(附签名名单)》。在海内外各中文网站之中,该公开信覆盖范围相当之广,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北京时间9时57分,李健在《关天茶舍》表示:“罪恶永远是罪恶,如果我们面对罪恶却不敢说‘不’,那我们就变成了罪恶的帮凶,也必将被罪恶所吞噬!行动起来,铲除罪恶!”当天,凤凰卫视中文台《锵锵三人行》节目播出窦文涛、梁文道、艾晓明有关黄静案的讨论。据悉,关注李尚平案的著名记者沈亚川(网名“石扉客”)曾在凤皇卫视节目制作之后,亲身前往湖南省湘潭市作实地民间采访,并于《关天茶舍》、《新闻众评》等论坛发表黄静案长篇报道,但该报道已遭封杀。同时,据网友反映,部分海外广播电台对黄静案也有讨论。

10月6日 北京时间21时11分,徐建新在《关天茶舍》表示:“请大家关注,中国互联网的历史是我们大家在写。另外,呼吁改变法医鉴定的法律、制度。”

10月9日 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29350元+100美元。

10月10日 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31750元+100美元。

10月17日 湘潭市公安局第二次补充侦查结束,再次将案卷移交给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未变,其他材料基本上没有补充,侦查的依据仍是黄静因病死亡,起诉的罪名是“强奸(中止)罪”,没有采信中山大学的法医鉴定意见。据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湘潭公安是不可能侦破此案了,从姜俊武口供中也不可能得到新的突破了。”

10月20日 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32150元+100美元。

10月25日 《有关黄静案致全国人大、高法、高检、公安部及社会各界的呼吁书》签名网页(www.agorae.net/qmsys/Main.asp?ID=26)因故失效。

10月26日 艾晓明主持“有关黄静之死与约会强奸的问卷调查”,列举了6个有关“黄静命案”与“约会强奸”的调查问题。

10月30日 网名为“知情人”的网友见到了黄静的父母。由于黄静的案子迟迟不能结案,两老显得更为憔悴和苍老。黄淑华说出了一些内幕:1、黄淑华拿出相关资料,表示复鉴程序不合有关规定。按规定:复鉴应由第一次鉴定的上级机关监督,指定有权威的医院鉴定,开出医院鉴定并加盖公章及医生个人签名。而复鉴是由湖南省公安厅自己鉴定,并加上中国公安部某法医的名字(并未亲自签字)。2、黄淑华交给吴建群法医的强奸直接证据(撕烂的内衣内裤)已“遗失”;再者,黄静生前到底是否处女身一鉴便知;另外黄静入校参加工作的健康档案也“不翼而飞”——临丰小学先是说没有找到,到后来干脆说“从来就没有”。3、临丰小学校长戴灿荣不久前已更换。

10月下旬~11月上旬 黄静家属上访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大内司委、省委、省政法委、省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和领导,递交了《关于请求对黄静非正常死亡的死因作进一步鉴定的申请》。

11月1日 《有关黄静案致全国人大、高法、高检、公安部及社会各界的呼吁书》签名新网页(www.gmwq.com/qmsys/Main.asp?ID=26)设立于李健主办的《公民维权网》(www.gmwq.com),刘军宁、贺卫方、雷颐、袁伟时、秦晖、徐友渔等知名学者是该网站的顾问。

11月2日 当天下午,黄淑华于中山大学南校区接受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艾晓明教授当面采访,该采访由伍国馨、陈雯锐、黄利荣负责录音整理。其后,《性别教育论坛网》刊出长篇采访报道《为黄静争取法律公正》。18时~19时,由艾晓明主持,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项目组研究生唐红梅、李春红、黄利荣、陈静梅、高泓、伍帼馨、钟九妹、易玉梅、陈雯锐、陈瑜、颜湘茹、杨媛、陈翠平、黄海涛、宋素凤在中山大学中文系比较文学教研室讨论黄淑华访谈录。其后,《性别教育论坛网》刊出长篇讨论报道《为黄静争取法律公正:我们的观点和行动》。

11月3日 《性别教育论坛网》刊出姜韫霞文章《认识约会强奸,拒绝约会暴力》。

11月4日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陈玉川教授接受艾晓明当面采访,该采访由陈雯锐负责录音整理。其后,《性别教育论坛网》刊出长篇采访报道《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陈玉川教授谈黄静案》。
  
11月上旬 黄静家属上访公安部,反映黄静命案的真实情况,并接受《检察日报》、《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的记者采访。

11月10日 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33150元+100美元。

11月12日 黄淑华收到的募捐义款累计人民币33250元+100美元。

11月13日 美国《民主论坛》刊出杨银波文章《鼓励“民间自救”》。

11月17日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告之黄静家属:检察院不同意向中山大学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但同意提供所有文证资料,由办案人员送到中山大学,请中山大学的专家们对黄静的死因作出全面的鉴定。

11月19日 美国《大纪元》刊出李建强文章《悲情尸检——黄静案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11月28日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改变了看法:同意配合黄静家属邀请中山医科大学来湘潭市复检。

12月1日 《公民维权网》被封杀,李健去北京解决此事。

12月9日 黄惠芳于黄静网上纪念馆留言:“感谢一切为静儿的冤案声援的好心人们,是因为有了你们的帮助才使得我们看到了希望,我们需要你们的帮助和支持,静儿也同样需要你们为她申冤!我代表我的家人衷心的感谢你们,祝愿好人一生平安!”《关天茶舍》刊出祯子文章《纪念黄静君》。
  
12月19日 黄静网上纪念馆刊出慧芳文章《国有病,天知否?!——读中大大学学者采访黄静母亲记录》。

12月22日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作出《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潭雨检刑诉[2003]219号)。该起诉书仍称:“姜俊武强行要与黄静性交,黄静夹紧双腿反抗,姜俊武用双手扳黄静的双下肢月国窝,企图扳开黄静的双腿,黄静仍不从,被告人姜俊武便放弃奸淫。当日早晨,黄静因病死亡。经湖南省公安厅刑侦局法医学鉴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并作出“本院认为”:“被告人姜俊武与被害人黄静虽系恋爱关系,但违背黄静意志,使用暴力强行与黄静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构成强奸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被告人姜俊武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姜俊武在强奸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应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之规定。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检察员:邓春岳。代理检察员:邹利民。”

12月23日 针对《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李建强律师表示:“情况并不乐观。该案由湘潭市公安局调查,移送湘潭市检察院审查,本应由湘潭市中级法院审理,目前交由湘潭市雨湖区法院审理,实际上是降格了。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最低刑期是无期徒刑,雨湖区法院受理的案子最高只能判15年,数罪并罚最多20年。”

12月24日 《关天茶舍》刊出常峰涛文章《侦鉴分离,法治的呼唤》。

12月26日 黄国华、黄淑华在网上发出公开信《对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黄静案起诉书的严正声明》。

12月27日 美国《大纪元》刊出报道《2003轰动中国,女教师黄静裸死案近日提诉》。美国《网路文摘》刊出田晓明文章《看看冰柜里的黄静》。

12月28日 北京时间10时24分,美国《大纪元》刊出艾晓明接受《大纪元》记者梁宇的采访报道《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谈黄静案》。黄静命案局部网络舆论影响:截至2003年12月28日14时49分,《平政路派出所群众留言薄》有1291条留言(网址:http://www.pingzheng.com/guestbook/index.asp);《关天茶舍》李健、徐建新公开信《有关黄静案致全国人大、高法、高检、公安部及社会各界的呼吁书》点击率为10523次,回复跟帖有653条(网址:www.tianyaclub.com);《大纪元》报道《2003轰动中国,女教师黄静裸死案近日提诉》点击率高居《动态网》首页精选文章第一名;黄静网上纪念馆“天堂花园——美丽静儿的灵魂归属”浏览量为1028252次,即超过100万次(网址:http://jnhuangjing.netor.com)。对此案已经设立专题并未遭完全封杀的其他网媒有:《网易》、《性别教育论坛网》、《蓝色利剑网》、《湖南一师论坛》、《千龙网》、《极乐之光》、《新华网》、《中评网》、《雪域冰峰论坛》、《上海刑事法律网》、《秦兵律师办公室网》等。

■结语

2003年2月24日~2003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临丰小学年仅21岁的女音乐教师黄静离开这个世界的时间,已经达至三百零八天,但此案至今仍未得以彻底、公正和令人信服的解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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