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元辉:镜头下的“真相”

胡元辉 / 中央通讯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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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4日讯】“肖像照不是临摹(likeness),当情绪或事实转换为照片的一刻,它就不再是事实,而是意见(opinion)。”这段出自刚去世的时尚摄影大师阿维登(Richard Avedon)的名言,的确是镜头下千万影像的最佳注脚。

无论是电子媒体播出的画面,或是平面媒体刊载的照片,表面言之,都是“真实”的显像。但,任何事件或人物都是绵延不断、互动不孤的存在,因而任何镜头下的捕捉,亦都不过是存在的片面呈现而已。所有的镜头其实都免不了主观的选择,也脱不去价值的衡量。用阿维登的话来说,“所有的照片都是准确的(accurate),但没有一张是真相(truth)。”

真相,真的是镜头下所不能呈现的吗?或许,阿维登的断言并不是要完全否定影像呈现“真实”的某些可能,但是,镜头下的“真实”只能是“有限的真实”,则不仅是阿维登的意见而已,稍早(九月十九日)去世的另位摄影名家亚当斯(Eddie Adams),更是此一看法的最佳见证。

一九六八年二月一日,于美联社工作的亚当斯,在南越首都西贡街头拍摄到警察局长当街枪决一名越共嫌犯的照片,这张经美联社传发世界各地,并被大量采用的照片,不仅引起世人高度震惊,进而冲击美国的越战政策,也为亚当斯赢得一座代表高度荣誉的普立兹奖。照理,亚当斯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但是,颁奖典礼上,一位荷兰记者所提出的质问,却使他整整两年无法正视这张让他一夕成名的照片。这位荷兰记者的问题是,为何亚当斯当时不立刻放下相机,阻止枪决行动的发生?为此,亚当斯的确耿耿于怀,他曾如此表白:“有人枪杀了一个人,我却因为拍到这一幕而名利双收。”

此次得奖后犹获奖无数的亚当斯,对于越战镜头下的“杰作”,不仅是发出上述令人感动的自省而已。更令人感喟的是,一九七二年,亚当斯甚至揭露,那张照片对于当街处决嫌犯的警察局长并不公平,因为被枪决者刚刚才杀了局长助手全家。亚当斯的揭露无异于向世人告白,他的照片只是呈现了片面的“真相”。虽然这番告白如果放在整个越战的脉络上予以衡量,未必会使世人对于越战的评价出现明显的位移,但是亚当斯面对“镜头真相”的真诚,能不令人动容?亚当斯对“镜头伦理”的戒慎,又怎能不令诸多“无拘无束”的台湾媒体工作者感到汗颜?

台湾媒体之所以被许多人视为“乱源”,不受限制、不做取舍的“镜头”绝对与有“罪”焉。特别是电子媒体的摄影机有时更是张牙舞爪,无所忌惮。近年来,虽也零星出现自清、自律的声音,可惜曲高和寡,不能蔚为主流。最近华视新闻部条列九种画面予以净化“不播”,是对“镜头暴力”、“镜头污染”的再次自省,诚属难得。社会各界在期待华视能够真正贯彻之际,更希望其他恣意舞弄镜头的媒体工作者也能齐头并进。

坚持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的亚当斯曾言:“照片有时候会误导观众,因为它未完整呈现整个故事。”,照片如此,电视画面亦然。已故多年的另位知名纪实摄影家尤金‧史密斯(William Eugene Smith),在定位自己是个理想主义者的当儿,也期许摄影工作者:“最要紧的是对自己要诚实”。平面媒体的摄影记者如此,电子媒体的摄影记者何尝不然?

镜头之下、方寸之间,能不慎乎?

–转自台湾大纪元时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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