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琪生:看守所杂记(4─6)

江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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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3日讯】序

1999年5月19日,当局将我投入北京市看守所,由此启动了对我进行政治迫害的司法程序。同年11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针对官方的指控,我当庭作了无罪辩护,并明确宣告,作为文字狱的受害者,我决不奢望会有什么公正的判决。从那以后,将近5个月过去了,然而一纸判文却迟迟不下。冬去春来,我决定将所中杂记陆续整理,以便送达墙外,公诸于世。

2000年3月28日 于北京市看守所

四 身陷七处

无眠的5•18之夜过去了,阳光洒进小院。

约莫10点多钟,审了我一夜的那位进屋对我说:“咱们换个地方再谈。”于是,我随市局一处的三个人步出派出所大门,上了一辆淡蓝色的小轿车。轿车发动后,双蹦灯打开了,途经航天桥、公主坟、莲花池、天宁寺桥,往东南方向扎去。在南二环的一个地方,车子往北拐入一条单行道胡同,突然,高墙、电网、岗亭映入眼帘!我当即断定,这里就是所谓的半步桥44号,专门关押大案、要案“犯罪嫌疑人”的地方。车子从敞开的西大门进去,前行40米左右,停在紧闭的又高又大的铁门外。铁门上挂着两块牌子,一块是:“北京市看守所”,另一块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驻所工作室”。我在车中又呆了半个多小时,由一处的人将我带到专供步行出入的小铁门前,从荷枪实弹的武警的眼皮底下,跨进了完全失去自由的另一重天地之中。

很快,我被带到一幢楼里二层的一间预审室内。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也叫七处,就设在看守所内。人们习惯上就用“七处”来代表预审处和看守所两家。记得94年我被关押在西城拘留所时,那里的在押人员提到“邮七处”时,往往有谈虎色变之感。我当时呆的那间预审室不大,显得脏和乱,有一位看上去不到30岁的警察看我,“送”我来的一处那几位则不辞而别,此后再未露面。我怀着对亲人的思念和对朋友的惦记,微微闭目,坐定在一把木椅之上。
突然,发生了一件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那位看我的人问我犯了什么事进来。我告知是写了纪念六四事件10周年的文章。这时,我觉得他的神情有所变化。紧接着他说:“说实话,对你们这些为信念而坐牢的人,我是佩服的,比如象魏京生、王丹、方觉。” 他语气的真诚使我无法怀疑,我只是惊异他的大胆。我与他素昧平生,他却如此袒露心迹!我对他说:“的确是人各有志。昨天晚上我接受外电采访时刚刚说过,如果为行使言论自由权而坐牢,我心甘情愿。”接下去我问他姓甚名啥,他说:“等你出去以后再说吧。”不一会儿,他给我打来了一盒炒饼和一盒牛肉。我也确实饿了。

下午,我被刑事拘留。

傍晚时分,我的皮带、皮夹、皮鞋被解除,钥匙串和驾驶本被扣下,然后穿过又一道武警把守的铁门,进入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内院,被送到三区313室,再一次开始了作为一名阶下囚的特殊生涯。

五 维护尊严

任何一个刚被抛入看守所的人,都会面临三个问题。一是对付预审员轮班不分昼夜提审你的疲劳战术。二是学会如何与同号和平相处。三是设法减轻由于生活状况急剧恶化给身体带来的损害。我当然毫不例外。不过,我还多了一件事,那就是维护政治犯的人格尊严。

七处有个土政策,规定在押人员被提出监号时,在临出门之际,就不能抬头平视,且必须双手抱头作猥琐状,直至到达被提讯之处。回来路上也必须如此,直至跨入监号,铁门锁上为止。5月19日傍晚我进号后刚一听说,马上感到这种做法不能接受。这项规定有辱任何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更不必说纯属受迫害的政治犯了。那天晚上9点我被夜提时,我决定不守规矩。当时我步出监门,站立在甬道中。看守(里面称“队长”)锁门后,回头喝令:“手抱头”。我胸有成竹,面露微笑,平静地对他说:“我是因为写文章进来的,有必要这么做么?”他轻轻地“唔”了一声,没再言语。

第二天上午,我正式向预审员提出:这种做法有辱人格,且要求他向管教员转告我的见解。下午王管教提我,说:“你把这件事看得很重么?”我说:
“是,不能接受。”他显得为难地说:“这儿队长挺多,他们都习惯这么做,我也不便一一打招呼。”我说:“我自有办法。”此后几天内,我遇到不同的看守,都用上面那句话轻轻化解了他们的喝令;面熟之后,每次还聊上几句。号内的人都十分羡慕我的“待遇”,但是,他们不敢尝试那么做。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我不能干,那就是背诵《监所规则》。七处规定每个在押人员必须背诵监规,即便是文盲,也要由别人包教包背;进号1、2天之后,管教就要提你出去检测;每天上午8点(周末除外),号里还集体大声背诵监规两遍。5月20日,我细看墙上木框内安放的监规,与10年前我在秦城监狱所见到的,完全是同一个版本。里面将“拉帮结派”印成“拉邦结派”,将“淫秽”印成“□秽”,将“晾晒”印成“凉晒”等误植,依旧赫然在目。而最成问题的,乃是这个监规是“有罪推定”原则的产物,它将每个在押人员都视作“犯罪分子”。例如,监规第二条是这样的:“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努力改造思想,端正态度,彻底坦白交待罪行,深挖犯罪根源,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宽处理,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我向预审人员提出:“这样的监规早已过时,早应重订。要我背诵这样的东西,就如同要我吃死苍蝇一样,恶心透了!” 预审员说,背不背你拿主意,但重不重订我们管不着。

我向管教也提出了这一点。王管教说,我们不要求你,但还得要求别人。从此,每当号中响起象小学生似的背诵声时,我一边双目微闭,养起神来,一边不由得哀叹国人的奴性:他们还不敢为自己的权利和尊严往前多跨半步。我想,他们其实都不想背,但又不敢不背。那么,声音低一点又有何妨?当个南郭先生又有何妨?至少,不必那么买力,吐词不必那么清晰,不必刻意显出比别人更服从吧?

六 舌战预审

5月19号下午2点,预审员庞江、书记员宋俊杰奉命到位,以一个轻松的话题拉开了疲劳战的序幕。

庞江说:“你长得很像汪嘉伟。噢,不,应该说汪嘉伟像你。”我笑了,说:“相象的原因恐怕是,我们都是南方人,他在上海长大,我在常熟长大,同受吴越风情的熏陶呗。”他接着又聊了几句我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得多等等之后,就沉下脸来,亮出了刑事拘留票。此后,直至6月26日他亮出逮捕证,我不记得还有什么太轻松的东西。不过说实话,我认为他人并不坏,左味也不重。然而,他所充任的角色,决定了我们之间对立冲突的主基调,决定了舌战烽烟必然缭绕不绝。

舌战的焦点之一是,我是否必须“如实回答”他的所有问话。因为现行法律规定我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因此他显得振振有词。我的回答是:根据人权理念,我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他说:我不管人权不人权,反正法律上并没有这一条。我说:这说明中国法律的落后,必须修改。他说:现在不是还没改么,就得照办。我说:那得看你问些什么问题。他说:我知道该问些什么。我说:我在外面所做的一切,都是行使一个公民的人权,都不是警察该管该问的。他说:你甭管我该不该,我现在的职责就是问你,你必须回答。我说:“我现在的权利就是决定什么时候可以理你,什么时候不理你。”

舌战的焦点之二是,涉及别人的事情说不说?我的宗旨是:一概不说。不知道的不说,知道的也不说。他讥讽说:这是你用来掩护自己的一个借口。我说:你可以这样认为。但是对我来说,我决不能对不起朋友。他又进一步刺激:你不见得是真心这样,你是虚伪的。我说:你不了解我,但我清楚下面这一点,即如果我配合你们说了别人的事,我的“态度”好了,然而,我会为此付出一辈子良心不安的代价。你说,这样的事我能干吗?我是不是虚伪,你可以保留,但是有句话我要你记下来,这就是,我宁可为这种“抗拒的态度”多坐几年牢。应当肯定的是,他后来对此作了明确的让步和道歉,说:你不是虚伪的,错怪你了。别人的事你可以不说,那就说说你自己的事罢。

舌战的焦点之三是,光是自己的事情说不说?他的观点是:大丈夫敢作敢当,既然做了,就敢说出来。我的看法是:这得看对谁说。如果你们公正执法,我说给你们听,自然无妨;如果你们蓄意迫害,那我不就是帮着你们来迫害我自己么?你说,我能这么犯傻么?他说:你做的事情不是没有不可告人的么?既然如此,为何不说?我说:不是不可告人,并不意味着就得告人。告不告人的关键是,我认为是否必要,我乐不乐意。在法庭上,我十有八九会说。他说:那么在这儿,你就打定主意不说了?我说:日记在你们手里,还问些什么?!他说:那是两回事。后来在他的软磨硬缠下,我几次心软,把我所写的署名文章都说给他听了。

舌战的焦点之四是,我能不能马上见律师?5月19日下午,他倒是挺认真地对我说:根据法律,你现在就有请律师的权利。我当即要过纸、笔,写下一份全权委托书交给了他。委托书全文如下:兹全权委托我妻子章虹女士代为聘请张思之、李会更先生为我的辩护律师。我于20、21日接连追问他,问他将我的委托书送出去没有。他支支唔唔,不作正面回答。事情很清楚,他们压下了我的委托书!我气愤地抗议说:你们玩什么把戏?又要践踏人权,又要假惺惺地挂块遮羞布!他说:依照法律,你是可以请律师,但我们另有规定。我说:你们的规定是什么?再说,你们的规定也不能与你们的法律相抵触啊!他说:你不要再问了,再问我也不会告诉你什么。我请律师的权利,就这样被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违法地剥夺了。

舌战的焦点之五是,他们是“依法办案”,还是搞违宪的政治迫害、搞文字狱?预审员口口声声说他是“依法办案,别无他求”。若仅仅如此而已,则他清夜扪心,也就不会有什么愧疚和自责。而如果他是被用来搞文字狱、制造新的冤案,事情就大不一样了。作为政治犯,我本能地要点破这个案子的实质,要回击迫害者。而预审员则是事实上的靶子,要承受我的批判和抨击。我觉得“文字狱”三个字,最恰切地点出了这起案子的要害,使预审员和他背后的听汇报者都沉不住气了。5月21日凌晨,预审员和他的上级当着我的面急了。预审员狠狠地说:“这次就是要办你!”他的上级更为狠狠地说:“早几年就要办你了!搞民主党的要抓,你也要抓!在我们这里,没你的言论自由!这次对你采取强制措施是经过仔细考虑的!你要放明白点!”我说:“我一点儿也不糊涂。不过,我已经将近68小时没合眼了。从现在起,我决定不再回答你们的任何问题!”说罢我闭上眼睛,佯作入睡状。又听到他们颠来倒去说了些废话后,对我施行的疲劳战术终于收场了。

作者为原人大博士生,异议人士,居北京

──转自《观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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