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乌龙 送办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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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贤义╱台东报导〕台东县一名男子在六年前尚未成年时,与当时未满十四岁的女童发生性关系,触犯了“准强奸罪”,当年被台东地方少年法庭裁定移送地检署侦办,但法院陈姓书记官却摆了个大乌龙,迳将案件归档,直到最近才被地院研考系统主动调阅发现,经补送地检署由检察官提起公诉,但两造已成年,并结为夫妻。

台东地方法院书记官长谢嘉仁指出,经内部调查,陈姓书记官纯为行政疏失,并经考绩会审议后被记申诫一次处分。

本报接获读者投书指出,八十七年间,A少年因与未满十四岁的女友发生性关系,被女方家长发现后控告,全案经少年法庭法官审理,认为A少年涉嫌妨害风化及“准强奸”,刑期至少在五年以上,裁定移送台东地检署侦办。未料,陈姓承办书记官却将整起案件卷宗归档,直到法院日前办理少年前科资料涂销,事件因此曝光。

这位读者认为严重的业务疏失,打击司法威信甚重,究竟是乌龙或是意图不法,实有必要揭露明示。

台东地方法院书记官长谢嘉仁指出,该案经法官裁定移送检察官侦办,但因卷宗页数单薄,加上陈姓书记官误将该案卷宗与裁定不付审理的“少调”卷宗混置,始会不慎一并归档处理,未依程序移送地检署,地院在今年6月塑理少年前科资料涂销时发现。

谢嘉仁表示,事经地院研考系统主动举发,陈姓书记官随即被移送考绩会议处,地院也将A少年案件重新移送地检署,检察官并在8月间正式提起公诉,全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另经深入了解,A少年现已与女方结为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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