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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明星刘翔为肖像权索赔百万元

2004-11-23 11: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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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3日电)中国奥运跨栏冠军刘翔控告北京一份报纸及其网站以及一间百货公司,使用他跨栏的相片作为广告。刘翔因此索赔人民币一百二十五万元。

北京新京报报导,刘翔的教练孙海平说,当期报纸出版前,报社曾表示愿出资用刘翔做封面,但遭刘翔拒绝。

孙海平说,刘翔拿到今年雅典一百一十公尺跨栏奥运冠军后,很多人都拿他的肖像用作商业用途。他们想通过此案做一个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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