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诉江是二战后和平时期全世界最大规模的人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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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5日讯】朱婉琪律师谈法轮功学员全球诉江-法轮功学员全球起诉江泽民是二战后和平时期最大规模的国际人权案件

全球诉江律师顾问团律师朱婉琪:诉江根本的目的有两个,要让全世界了解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这场人权丑剧的真相,并且要将江泽民及参与这场对善良的中国人进行大规模残酷迫害的中共官员一同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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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蓝述,听众朋友您好,我们今天的话题是法轮功学员在全球多个国家先后起诉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部分大陆高层官员。

在过去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法轮功学员在全世界多个国家先后对中国前国家主席江泽民以及曾经参与过镇压法轮功的部分大陆高级官员进行法律诉讼,那么这些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目前这些案件的进展情况又怎么样了呢?下面就请您收听全球起诉江泽民律师顾问团的律师朱婉琪女士接受本台记者采访的电话录音。

朱婉琪:法轮功在全世界各地起诉控告江泽民和跟他一起同谋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的诉讼可以说是二次世界大战后发生在平时,不是在战争时的最大的一个国际人权案件,我跟各位报告几个数据,为什么说它是二战后规模最大的一个国际人权案件?这个根据在哪里?在各地被起诉的一个状况,参与的国际人权律师的规模,我可以跟大家做一个报告。

很多中国人民,还有很多媒体,还不是那么的清楚,今天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团已经有超过三十位律师,在二十三个国家诉江及那些为首的,协助江泽民同谋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这还是在各国提出诉讼的。在北美,有美国和加拿大,在中南美有智利和玻利维亚,在欧洲,有比利时,西班牙,德国,希腊,法国,瑞士,奥地利,芬兰,冰岛,英国,波兰,俄国等,还有在亚洲,台湾,韩国,印尼,亚美尼亚,马来西亚。另外,在非洲,坦尚尼亚,赞比亚,南半球的澳洲,纽西兰,在这些国家,我们都正式的提起控告,目前世界上没有哪一个独裁集团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那么多国家被告,江泽民被告的国家到目前为止是十一个国家,如果包括另外中共16个官员在内的话,总共加起来是二十三个国家,而其中告了中共官员的部分包括商务部长、文化部长、信息产业部长,还有前教育部长在被告之列,因为他们都参与了对于法轮功的这场迫害。

为什么在中国以外的国家法轮功学员能够那么广泛的去告江泽民,这一定是很多听众的疑问,你们如何在那么多的国家当地起诉和控告江泽民,这些律师的法律根据到底是什么?可以从两方面来看,第一个,今天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这个情况已经广泛延伸到海外,江泽民不仅对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灭绝的迫害,同时,他在许多国家当中也经由中国领事馆对当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不同程度非法的骚扰和迫害,这是其一。其二,谈到那些文明法治的国家在遵守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刑事法的法律规定下,对于江泽民在中国大陆所犯下的那几个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也有所规定。

今天江泽民对中国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罪行,已经不只是违反中国一地法律的问题,他所犯下的罪行是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最为人所发指的灭绝的罪行,这个灭绝的罪行在国际法律的层次上,等于是国际刑法当中最严重的罪行,严重到什么地步呢?严重到大部分的文明国家都有法律来惩治这样子违反人权普世价值的罪行,因此法轮功学员才可以有根据的在那么多的国家提出起诉跟控告,我们目前有那么多的律师,尤其是很多国际上知名的人权律师,包括参与控告前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Pinochet)的比利时律师George-Henri Beauthier,,以及前Sierra Leone国际特别法庭的总裁Jeffery Robinson这个大律师在澳洲也都帮忙了法轮功学员向联合国的提出申诉。

另外法轮功学员也向联合国的国际法庭还有联合国的酷刑委员会、联合国的人权委员会提出控诉,而这个控诉到目前为止,碰到了一个瓶颈。因为中国不是国际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的一个签约国,所以目前为了要惩治这个国际刑事犯罪的,包括群体灭绝罪、酷刑罪,以及反人类罪所成立的国际刑事法庭目前还没有正式受理这个案子,所以为什么法轮功学员在世界各地二十三个国家当中广泛的告江泽民,也是要针对目前国际司法机制上面这样一个缺漏,譬如说,一个国家的政府领导人他犯了那么严重的国际严重罪行,不应该因为这个国家没有签署国际公约,这样犯下滔天大罪的人权刽子手就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

我们在那么多国家广泛的告,事实上有几个很重要的目的,第一个目的是告诉全世界,包括各国的司法界以及人权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这场迫害已经违反国际刑法和国际人权法上最严重的犯行,所以那么多国家都有法律可以告他。第二点,这二十三个国家不可能都把江泽民关起来,那为什么我们还要起诉呢?我们起诉的重要目的就是要让中国政府、中国人民认清今天中共和江泽民在中国大陆的迫害是非法的,是一泯灭人性和败坏人权的滔天罪行。在任何一个文明法治的国家都有相关法律来惩治这样的犯行。即便不可能每个国家都把江泽民关起来,可是这个罪行的确是违反中国法律及世界上文明法治国家的法律规定,我们在全世界的控告,不是无的放矢,是有根有据的!这点我们希望中国人民应该要清楚,不要再被江泽民及中共的谎言及欺骗所蒙蔽了。第三个是因为在那么多国家都告了,国际刑事法以及联合国的人权委员会、酷刑委员会不应该因为中国是安全理事会的关系,不应该因为中国政治压力的关系,而让犯下严重犯行的江泽民逍遥法外,不去实践和实行国际司法上的正义。应该严肃的重视这个发生在廿一世纪华人社会中最大的人权丑剧,应该要遏止江氏犯行的继续。

蓝述:那么法轮功学员在国际上多个国家的诉讼案件中,起诉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大陆的部分高级官员所控告他们的罪名又是什么呢?

朱婉琪:最严重的就是三个罪名,一个是灭绝种族罪,或称为残害人群罪或群体灭绝罪。第二个就是酷刑罪,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之后,非法的实施酷刑,即便是对于罪犯,也不能施以极不人道的酷刑虐待,这个酷刑虐待也是国际刑事法上的一个严重的罪行。第三个,叫反人类罪,关于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和灭绝,整个犯罪行为也违反了反人类罪的规定,另外江集团还犯有非法关押,非法拘禁等等罪名。目前我们最主要控告的就是国际刑事法庭罗马规约所规范的,和所要惩罚的以上所说的最严重的三个罪行。

蓝述:你刚才讲的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你能不能具体的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两条罪它能够使用于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

朱婉琪:条约的文字规定可能对于一班人是比较抽象的,落实在各国家的法律中有他各别的规定,譬如说他对法轮功学员这样子的不人道,残酷的在身体注射经神药物或者虐杀、关地牢、坐老虎凳、长时间插手指尖、拿电棒电撃、放水牢,种种的酷刑行为基本上已经触犯了国际公约及这许多国家当中对于酷刑的规定,再者,江泽民对于法轮功的迫害根本上是意图局部或全部要灭绝法轮功,1948年联合国所通过的Genocide Convention第二条规定,蓄意要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个国家的某一个种族或者宗教团体而犯有下列行为的,包括杀害该团体的成员,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遭受严重迫害,或故意使该团体生活于某种状态之下,达到毁灭全部或局部的生命,这些都是违反Genocide的犯行,如果法轮功学员不放弃信仰,就杀害他、灭绝这个团体,或是经过酷刑使这个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遭受到严重的伤害,这些都已经符合了群体灭绝罪名的规定,另外在反人类罪当中,事实上反人类罪是一个更广泛的罪,他这个罪当中就包含了群体灭绝罪的法律规定,也包括了酷刑罪规定,基本上来讲,江泽民集团对于法轮功所犯的在国际刑事法方面主要是这三个罪名。

蓝述:那么到目前为止,所有的诉讼他们进行的怎么样了?有没有一些结果?

朱婉琪:这十一个国家告江泽民的部分,九个是刑事上的法律,两个是民事上的诉讼,民事上的诉讼目前有美国及新西兰案,刑事上的诉讼是其他九个国家,加拿大,比利时,西班牙,德国,希腊,台湾,韩国,澳洲,玻利维亚,在这些国家当中都是刑事诉讼案,目前除了西班牙、德国,澳洲,加拿大,新西兰、玻利维亚以外都在上诉当中。在这些各别国家的刑事法规定之下,目前还没有走到实质审理的阶段。

在法律上关于诉讼的进行简单的讲有两个阶段,一个是程序阶段,一个是实质审理的阶段,在程序上面,法轮功学员碰到了什么样的法律障碍呢?以美国案件为例,首先遭遇的就是国家元首豁免权的问题,还有一个管辖权的问题,美国的司法部要求法院给予江泽民司法上的豁免权,所以在芝加哥案当中,即使美国的司法部代表美国政府承认了江泽民对于法轮功的打压是残酷的,是应该被制止的,但是因为美国的政府部门担心布希总统会在海外遭到同样的司法报复,所以促请法院给予江泽民一个豁免权,可是我们必须要讲清楚,即使给予江泽民豁免权,并不代表他手无罪,因为事实上还没有进入实质审理的阶段。

换句话讲,即使美国政府部门也承认了江泽民对人权的迫害是不应该的,但基于种种非法律的因素,政治上的考虑而要求法院给予江泽民的一个豁免权,芝加哥上诉第七巡回法院做出采纳司法部门给予江泽民一个豁免权的建议,所以法轮功的诉讼从程序上遭到驳回,芝加哥的诉讼基本上还没有走入实质审理的阶段,是在程序审理阶段上,美国政府担心他自己的总统在出访他国时会被告,基于政策上的考虑,而要求给予江泽民豁免,我们认为是罔顾了美国宪法维护人权和司法正义的精神。法轮功学员还会上诉到最高法院。

其他国家的刑事案件可能也面临到同样的问题,也就是目前外国的检察官不太可能得到中共的同意在中国土地上实施司法调查权,所以有部分诉讼目前也在程序上遭到驳回,但是法轮功学员并不放弃继续上诉。

我们希望让文明法治的国家,具有惩治这些国际刑法中严重犯行的国家,经由法轮功学员的控告,得以了解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象,在了解这些事实之后,可以依照他的法律给予公正的审判,即使各国司法调查权及法律程序上受到种种技术上的阻碍,没有办法直接把江泽民绳之以法,可是这样一个广泛的控告并不是法轮功学员无的放矢的,是有真的罪行的证据才能够交到法院去,因此我们希望最终能在维护国际司法正义的国际法庭上,就像审判米洛盖维其这样的国际法庭上将江泽民绳之以法,今天江泽民非法滥权迫害法轮功,灭绝法轮功的作为,跟希特勒,纳粹以及其他的独裁者,对于人民的施暴是一样的残酷,有过之而无不及,影响面之广泛,迫害时间之长久,五年来还在持续着这场迫害,影响之广泛远超过目前国际法庭审理的独裁者,所以我们最终的目的,最起码要在国际法庭的层级上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蓝述:听众朋友,法轮功学员在全球多个国家起诉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大陆部分高级官员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镇压,已经引起了国际上的广泛关注,我们将在后继的节目中不断的为您跟纵报导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的后续情况,今天的时事评述节目就为您播报到这里,听众朋友,谢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次再见。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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