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强搬私企惹众怒 传副镇长翻墙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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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9日讯】常州市武进区潘家镇派遣近百联合队伍强行闯进一家私人企业,将厂里的机器、产品,办公用品一扫而空,引发众怒,被上千围观百姓围在厂里不让出去,后来联合队伍不得不在警察的掩护下逃走。

强盗行为惹众怒

据现代快报报导,王大中是常州一建筑材料厂(以下简称东材厂)的厂长,那天他和父亲都出去办事,他的媳妇正在厂里,突然看到来了上百个头戴钢盔,穿迷彩服的人,其中还有一辆警车,一名男子称他代表镇政府宣布要搬走厂里的东西。

王大中的媳妇说:“我丈夫、公公都不在,我3岁的女儿被他们吓得只晓得哭,打 110又没人来,只能一边哭一边看着他们搬。附近的邻居听说我们这里出事了都跑过来看,可我看到他们十几个戴着钢盔穿迷彩服的人,还有警察、联防队员把整 个厂大门都堵起来,不让别人进来。”

王妻和其他几个东材厂的工作人员每个人都被几个联防队员困住,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把厂里的机器、产品搬上卡车运走。

东材厂附近一家小卖店的老板于某说,当天她亲眼看到有百十号人冲进东材厂去搬东西,许多都是戴着钢盔的,看起来像镇里的警察、防暴队。“附近的老百姓都很 生气,当时围观的群众估计有一千多人,把那帮冲进厂里抢东西的人都堵在厂里不让出来。后来可能是他们害怕了吧,好多人都是坐了警车或者在警察的掩护下走的,听说一个副镇长是翻墙跑的。”

据悉,后来其中一辆卡车又开了回来,据说上面来电话说这样影响不好,于是十几个人又开始把车上的东西往下搬,但大部分东西都被搬走了。

王大中的媳妇讲,从出事到现在已经快10天了, 镇里一直不给厂里供电,她的公公受不了刺激一直躺在床上胡言乱语,她3岁的女儿由于当天一直在现场,惊吓过度,直到现在还在发烧。

政府解释被质疑

据调查,来强搬的“防暴警察”原是镇政府的城管队员,对于事件的缘起,镇政府的人士表示,王大中租用的厂房原来属于一 家农机厂,后来随着农机厂改制等原因,厂房就归属于潘家镇政府,而租金也应交给镇政府,一开始王只是交了部分租金,但到后来王既不交租金也不搬出,为此镇 政府曾将王大中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王大中搬出厂房并支付拖欠的租金。而这个时候,镇里考虑到盘活资产,从今年新年的时候就考虑准备将厂房拍卖。今年8月 份,镇里专门发出拍卖公告并于10月18日将厂房拍卖掉,而王大中由于拒绝支付租金,因而没有资格参加拍卖。为了让王大中搬出厂房,于是镇政府决定于28日组织人手强行搬空王大中的厂。

但据记者了解,潘家镇政府与东材厂租赁纠纷一案并未最终结案。在2003年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决后,东材厂不服上诉,后经一年多调解仍未能达成一致。 东材厂法人代表王大中遂于2004年10月15日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案,要求撤销2003年的判决,重新审理此次经济纠纷,法院也相应地发出了复查听证通知书。

有律师认为,首先潘家镇政府和东南建材厂的关于房租的纠纷是一起正常的经济纠纷,双方是平等的民事诉讼主体,镇政府依托手中的强势资源强行搬迁是违法的;其二,在镇政府拍卖此处房产的过程中,尽管镇政府领导一再强调东南建材厂只要付清房租就可以参加竞拍,但事实上这仍剥夺了东南建材厂的优先购买权,因为东南建材厂是否欠镇政府房租与其是否拥有竞拍资格是没有联系的,镇政府将两者联系起来也是不合法的;其三,即使镇政府通过拍卖的手段将该处房产卖给了第三方,如果确实东南建材厂不肯遵照法院判决搬出,也应该由法院作为强制执行的主体,镇政府越权操作并动用手中行政权力是明显的越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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