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亚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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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8日讯】今呈状向你们控告上海高院孙劲草“法官”大撒流氓,殴打合法申诉人、上海高院立案庭不依法办案、无法无天等一系列严重违法、侵权的事件(见“如此畜、氓,竟是法官”“法官乎?法盲耶!”等),同时就申诉人马亚莲在上访最高法院期间的经历,提出如下意见,祈望能得到真正为民办事、刚直正义人士、官员的重视和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执法阵地的最后屏障,其言、行必然是“依法”的典范。然在实践中,最高法院也不依法办案甚至无法无天的某些行径,却令广大在冤屈中备受煎熬仍相信法律、坚信在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会主持公道的民众深感失望。

按法律规定:经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复查,再审或驳回后仍不服的,由最高法院处理;最高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不苻合的应予以驳回。

然当老百姓按法律程序到最高法院递交申诉后,最高法院却不依法办理。采用“信访信、劝让步、不接谈“等完全违背法律程序的方法拖延、推诿,迫告状人息诉;甚至全然无视法律和事实,帮枉判的地方法院和侵权者唬弄、威胁进京告状的受冤人;最高法院的法警随意殴打、辱骂所谓“缠访”人(明明是最高法院长期拖延、不接谈等无赖行为,造成已陷入困境的告状人滞留北京,却反诬告状人“缠访”,天理何在?),以吓退含冤人,制造表面的平静(上行下效,上海高院立案庭“法官”“法警”更为残暴,动辄行凶已成家常便饭。);目的未达,就采用违法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非法遣送。上述种种违法行为为地方政、法进一步采用非法关押手段、恶意整治告状的冤民起到了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榜样”作用。

由上“榜样”效应带动地方法院“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诸多枉法事件层出不穷的发生,更使本已堆积如山的冤案愈加层层扩张,也令冤民陷入无底的深渊。

众多申诉人在上访期间的种种悲惨遭遇,无可辩驳地说明当前存在于地方政、法系统的严重问题,与最高权力机关的信访部门和办事机构对待告状民众的官僚作风、恶劣态度及经常采用整治冤民的违法措施有关。

事实上,现行体制弊端所造成政府官员手中权力的严重膨胀、失控、对司法权的任意干扰、对法律的肆意践踏及人大监督权的虚设,是当前政、法腐败的最根本原因

我因合法行使宪法赋予的上访权,抱病拄拐到首都国务院、最高法等信访部门控告上海市、区政府的权利部门,受暴利驱使,纵容和参与违法商业动迁,致百姓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我无家可归);上海三级法院司法腐败并受地方政府操纵;上海权利部门为掩盖丑行,动用专政工具刀俎上访的平民百姓,监控甚至非法拘押(我二次被枉法拘留)等一系列严重违背宪法、侵犯人权的恶性事件。于2001年9月7日在北京国家信访接待室大厅被无任何合法手续非法拘押,9月13日回到上海的当天即无视我的伤病(脚严重损伤,靠拄拐行走,且身患慢性肝病、慢性腰疾等)和国法(2001/8/8用与2001/8/1以“全案事实不清”撤销的二项行政拘留同样的理由和事实作出2001/9/1~2002/8/31的劳教决定,我2001/8/14才离开上海,到北京上访。)枉法关押于黄浦区看守所。

释放后,我逃离上海再到北京讨说法,国务院信访办称是上海关的,与他们无关,推之上海,对我给出结论和处理意见的要求置若罔闻(此事另行控告);最高法院干脆不理睬、不接待。

一、对我因到最高法院上访而二次被上海政、法权力部门联手枉法拘留的事件不管不理。

2001年3月我到最高法院上访,最高法院让上海法院接访,在问题未解决前先安置周转房,岂料回到上海,却被上海黄浦区法院交给区公安分局违法宣布“取保候审”(无手续,无效),并扔至街头不管;我气极,再上最高法院讨说法,最高法院又让上海接访,在谈好临时解决方案后回到上海,竟被枉法拘留17天;其后,我又上北京控告,再次被上海警方无视已提起行政复议并提供担保后暂缓执行的法律规定,枉法拘留5个小时。之后最高法院以“管不了”而不再理睬,致地方政、法权利部门愈加有恃无恐。

二、最高法院对我用挂号信提起的(动迁案)“再审申请书”和未被上海法院依法受理的五份行政起诉状的控告、起诉不作任何答复,程序违法。

因马亚莲在看守所期间和期满释放后向上海市二中院递交的包括劳教案在内的五份行政起诉状均石沉大海,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控告和起诉也不被理睬,故按法律规定,于2002年12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控告和诉讼,竟也无任何答复。

2003年3月,马亚莲按法律规定向最高法院提起的动迁案的再审申请(已被上海高院驳回)并同时再次就五份行政起诉状无回音提出控告和起诉,至今仍毫无音讯。

二、到最高法院正常上访(走法律程序)被违法阻止。

2003年3月,在上述向最高法院的控告和诉讼无回音情况下,我到最高法院来访接待室,刚登记,即看到上海高院法官在最高法院公开拦访并代表最高法院接待(违法),无奈退出。

2003年4月,我再到最高法院登记,苦等一个星期后(很多告状人经常是苦熬几个月也没人理),才被最高法院法警叫进门,即交给已等候在此的上海驻京办人员、警察和动迁办代表,无任何合法理由和手续,强行拖出、押回上海。

最高法院在首都、在党中央的眼皮下也能公然违背宪法、不依法办案的事实,当令每一个相信法律的国民感到疑惑,更为之震惊、恐惧。

勿庸置言,客观讲在当前体制下最高法院肯定也有无法行使独立审判权的苦衷,然作为最高法院显然应该具备最基本的抗干扰能力,可实际上目前老百姓看到的却是最高法院竟然完全听从地方政、法的调遣,令冤民们备感绝望。给党中央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方略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造成民众和政府的对立。

如此严峻、恶劣的法治局面,如再不整顿,将会带来怎样更为动乱的社会局势,吁请你们真正体现胡锦涛总书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旨,还法院应有的清明,还法律尊严。对孙劲草等败类“法官”依法作出处理,对我的控告和申诉给出说法。

此呈

马亚莲 2003年7月25日

附:一、如此畜、氓,竟是法官?!
二、法官乎?法盲耶?
三、情况反映(既对上海政、法系统违法行为的控告)等。(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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