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宗教迫害庇护案 上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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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魏德编译报导) 在处理华人政治庇护案件中﹐美国移民官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美国国务院年度报告作为审案证据。不过根据纽约法律报(New York Law Journal )2月24日报导﹐联邦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对华人陈天勇庇护上诉案的裁决,指出移民法庭过分依赖美国国务院年度报告作为审案证据是错误的。

现年29岁的陈天勇(音)(Tian-Yong Chen)在逃离大陆前,参加他的叔叔发起的自由信仰罗马天主教运动。象成千上万包括法轮功﹐西藏佛教等信徒在内的宗教信仰人士一样﹐他因此而遭到中国政府的迫害。他在政治庇护申请书中说,当时福建省各地政府正宣扬爱国教会活动,希望民众能加入爱国教会,而不要擅自从事未经政府批准的教会活动。他于 1994 年在为教会募捐时被警方逮捕,期间受到殴打等刑罚。他获释后,不但坚持为教会进行募捐,还编写有关罗马天主教的说明小册子,并分送给民众。陈天勇在警方准备再次逮捕他之前,于1995年逃离大陆来美。

他向美国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但他的庇护申请因为美国移民官员过度依赖美国国务院年度报告这层因素被拒绝﹐因为该报告中说﹐中国政府一般不会对民间教会的普通成员施加迫害,仅会对比较活跃的民间教会负责人与牧师进行迫害。他认为这与在中国出现的迫害事实不符﹐于是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提出上诉,被驳回。最后,他向联邦第二巡回法院提出上诉。

据纽约法律报的报导﹐第二巡回法庭的首席法官沃克(John M. Walker)、勒瓦尔(Plerre N. Leval)和卡布勒尼斯(Jose A. Cabranes)组成专案小组审理此案﹐最后裁决支持陈天勇,并严厉抨击移民法庭错用国务院报告作为证据。审理这一案件的法官之一卡布勒尼斯说﹐因为国务院的年度报告为避免与中国等主要强权国家引起摩擦,所以报告中所提的并不一定是人权最真实的情况。三人法官小组要求 BIA 为陈天勇重新举行听证会。

通常在巡回法庭裁决原告胜诉后﹐BIA 基本上会批准陈天勇的庇护案,而不会再度否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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