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媒体报导北京首富李晓华侵权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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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七日电)曾经轰动一时的中国著名私营企业家李晓华状告“二十一世纪经济报导”报社名誉侵权一案﹐三月五日北京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二十一世纪经济报导”内容严重失实﹐侵犯原告李晓华的名誉权。

中新社报导,法院判令被告二十一世纪经济报导报社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在第一版上与侵权文章相同的位置处刊登声明﹐向原告李晓华赔礼道歉。

据报导,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二十一世纪经济报导以北京首富李晓华涉案的标题刊发该报记者的署名文章﹐该文章在毫无根据和事实的情况下就声称及定性李晓华涉案的报导。

文章发表后﹐被海内外数十家新闻媒体和上百个网站转载﹐失实报导广泛流传。致使李晓华声誉造成严重毁损﹐李晓华遭受了极大的精神打击和经济损失。

李晓华的代理律师翟雪梅表示﹐当时正在海外拓展国际市场的李晓华看到此文章后﹐感到非常震惊和气愤。为了澄清事实﹐维护自己的尊严﹐文章发表当天﹐李晓华即委托律师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年五十三岁的中国民营企业家李晓华现任美国赛智集团董事局主席。他曾荣获“全国百名优秀企业家”和”中国十佳优秀民营企业家”头衔。二00三年五月﹐李晓华被评为“中国最慷慨的富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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