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泛市场化的“另类思考”把教育引向何方

肖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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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讯】茅于轼先生《反对教育乱收费的另类思考》[1]针对社会各界对教育乱收费的普遍反感和要求教育公正的呼声作另类思考。另类思考本身没什么不好,但当茅先生把人们对教育乱收费的反对置换成反对教育收费,把人们对教育公正的诉求当成对市场经济的否认和对绝对公平的要求,设定的“另类思考”物件就因预先被曲解而带有虚幻性。然而按事物的本来面目进行讨论,乃常规思考或另类思考都须遵循的准则。茅先生没有遵循。不过,让人读过该文数天后也难以释然的还不在此,而在于茅先生在曲解了思考物件的前提下展开的一系列观点以及蕴涵其间的价值倾向,在于他在曲解思考物件和展开其主要观点的过程中所消解的、回避的和辩护的。

首先看看作为茅先生主要思考物件的教育乱收费。对这个问题,他有一个基本判断:教育乱收费现象并不像人们所批评的那样普遍和严重。这一消解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性的判断既包含在诸如高质量教育高收费不算乱收费的论断中,又通过其他表述暗示或明示出来,例如,一句“什么是‘乱收费’恐怕很难准确定义”,我国教育是否乱收费就成了可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似是而非之事了;再一句“简单地提反对乱收费,结果恐怕是副作用大于正作用”,又暗示人们对乱收费的反对具泛化倾向,加上“更应该强调教育可以收费,应该收费”这样的着重表述,便造成人们在不分青红皂白一概反对教育收费的印象。这正是我前面提到的茅先生使另类思考物件虚幻的“置换”。对此用不着说什么,因为事实上人们所指相当明确,一个“乱”字已经清楚表明对教育收费并没有一概而论。至于乱收费“很难准确定义”之说,据我看,教育乱收费不是一个需要闭门思辩下定义的问题,而是一个人们可以直接观察和体验的经验事实。即便要定义也没必要复杂化,因为事情就这么简单:不该收费的收了,是为乱收费。譬如义务教育应免费,这无论在我国签署承认的世界人权宣言还是我国自己制定的义务教育法中都是明确的,以种种名目大收其费就是乱收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可以视情况经正当程式确定收费额,但如果确定的费用超过大多数居民承受力,是为不公,在确定的费用(不论所确定金额公不公正)之外另立名目收费也是乱收费。在教育的任何一个阶段是不是遭遇了乱收费,绝大多数家庭的实际感受远比任何定义都准确。可以说,巧立名目乱收费甚至连名目也没有就收费是严重存在于我国教育各阶段、人们普遍可感的痛切事实,这不是“很难准确定义”之类说法可以消解的。

茅先生的另类思考除了消解教育乱收费现象的严重性普遍性,还提出以下观点: “大学生的学费应该尽量由学生自己出,不应当侵占义务教育经费”;只有低质量教育高收费才是乱收费,高质量的教育高收费不算乱收费,而是吸纳社会资金的办法;主张把教育收费交由市场竞争,高收费应该上不封顶,“禁止高收费也就是给价格设定了限制,竞争就不可能公平”;以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贫富差别为由,指斥“穷人也应该享受高质量的教育”的意见似是而非,在教育问题上借“穷人没钱坐飞机,只好坐火车”的比喻提倡走一条教育等级化的道路,等等。

其中,“大学生的学费应该尽量由学生自己出”,前提是“教育经费总量有限”,须“优先照顾义务教育”。义务教育优先,这很好,只是说着说着,在给教育经费不足开药方时又主张“哪怕初中以下的教育都可以收费”。“初中以下教育”不就是义务教育吗?我不明白茅先生这里为何不用“义务教育”这更规范更简洁的表达,莫非因为刚刚表态“义务教育不应当收费”,随即又鼓吹“都可以收费”,换个说法掩饰自己在义务教育问题上的前后不一?收费药方留待后面,还是回到这份药方的前提“教育经费总量有限”。“总量有限”当然没错,哪怕世界首富国家教育经费总量也有限。问题是,中国教育经费“总量有限”到了何等程度?原因何在?所有这些统统被回避了。既回避了我国教育经费总量太低,也回避了导致这状况的最主要原因是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在我们这个可以集中很多钱搞祸福难料的大工程,可以把很多钱花在灾难性的献礼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其他种种举世闻名的浪费上的国度,教育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仅远低于联合国建议的比例,而且远低于世界平均比例,更回避了体制性的控制堵塞了办学对社会力量和海外开放以获得教育资金的途径。回避了不能回避的问题,却指责“花了大笔钱办大学”,指称大学生“侵占义务教育经费”, [2] 义务教育名不副实的责任就转移到大学和大学生头上了,所以要已经缴费过高的大学生尽量自己出钱,至于“尽量”出到什么程度,茅先生一点不含糊:只要教育质量高,可以上不封顶——而且上不封顶不限于大学,连义务教育也捎带上了。与此相联系的是前面列举的诸如教育收费市场化、按出钱能力高低提供给不同质量教育等一揽子主张。

这些泛市场化主张完全无视教育关涉一国的国民素质和发展前景,无视教育乃立国之本。对国家,教育承担着传递文化和批判性发展知识的使命,同时它又是国家对未来的投资。对个人,教育为每个人完成社会化、将来在多重社会关系中承担社会角色及相应责任作准备,并为个人扩大生活选择机会、提高生活质量创造条件。仅从教育对个人的两方面意义看,前一方面意味着使个人作为有责任能力的人踏入社会,这主要由基础性教育即义务教育来实现;为个人扩大选择机会、提高生活质量创造条件,主要借助进一步的教育即非义务教育来实现。在这两方面,受惠于教育的都绝非只是个人,在教育问题上,个人受惠同时就是国家受惠,事实上,国家是最大和最长远的受惠方,世界上所有真正实施教育先行的国家其无可争议的优势都证明了这一点。教育的极端重要性表明,不仅基础性的义务教育其公益性质无可置疑,就是非义务教育也同样具公益性质,这决定了教育是国家必须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服务之一,任何时候都不能把各级教育的费用最大限度地推给个人,而应该由国家财政承担主要部分(顺便提一下,国家财政是由每个国民纳的税来充实的,主张任何一级教育从学生身上尽量索钱,都没有尊重这一基本事实)。如果说为每个人提供“生活通行证”的义务教育应通过免费而不分贫富为每个适龄儿童都享有,那麽,既有利于提高个人选择机会又系着国家前途的高层次教育机会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则应以适合教育本身性质和规律的方式公正分配——即以学业(在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下,分数代表了学业)而不是以钱为取舍标准,同时辅之以适当收费。但茅先生的主张既不是以学业为标准,也不是适当收费,而是以钱抵分数和“尽量由学生自己出”。我国的受教育机会在权力和金钱之间交易的腐败现象已经异常严重,以钱抵分数的主意无异于使这前所未有的教育腐败合法化;我国大学收费已经过高、并已经导致农村子女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在各大学人数骤减,教育公正的问题分外突出,这个时候提出“尽量由学生自己出”,对贫者及一般收入者都是雪上加霜,如此思路置全社会大多数人的受教育权于何地?置社会公正于何地?

不错,茅先生似乎也兼顾了穷人的利益,但前提是有钱人可以凭钱多高价购买优质教育机会、是把“有钱人有更多机会上好学校”合理化。在这个前提下,出不起钱的穷孩子要想上好学校,可以,但须高分录取,即所谓“分数变成值钱的东西”。对穷孩子要求更高分数,究竟是眷顾还是苛求,就不说了,单可操作性就大可怀疑,原因至少有二:其一,在许多大学故意提高录取分数线而迫使许多本可以正常录取的学子不是放弃就是用钱换求学机会的情况下,穷孩子要考多高分才算数?其二,在大学录取上,现实情况是户口有等级,有的地方户口值大钱,摊上另一些地方的户口考分高出前者几十百把分也不行。值钱的户口肯定不会在穷孩子很集中的农村,这户口就预先使他们的分数贬值许多,茅先生高分录取穷孩子的主意如果付诸实施,会使他们的分数再贬值许多。即使不管可否操作,茅先生的主张真的兑现,结果只能是使我国教育彻头彻尾等级化:好学校事实上只对有钱人敞开大门,穷人如果不能以高分进入充当点缀,就只能安于接受平庸甚至低劣教育的命运。其实,茅先生在受教育问题上“没有钱坐飞机,只好坐火车,不必为此担心”的惊人之论就这意思,它明白无误地把我国高质量教育越来越排斥穷人而成为富人盛宴的现状合理化了。实际运作起来还要更糟糕,因为按他的市场化主张,坐不起高质量教育飞机的贫者,怕是多半连教育的“闷罐车”也没得坐。如果顾及到这些后果,“不必为此担心”的轻松话怕也是说不出来了。可茅先生却在教训呼吁教育公正的人不要“鼓吹不分贫富大家都要上好学校,绝对公平永远办不到”。这着实让人不解:分数够好学校标准,难道不该不分贫富上好学校吗?这怎么就成了要求“绝对公平”?呼吁教育公正的人何曾提出过“绝对公平”这等不切实际的主张?

不过,如果考虑到让教育听任市场经济安排乃是茅先生的基本思路,有上述种种观点、主意、献策和教训话,就不奇怪了。既然听任市场经济的安排,于是,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便不是每个公民可以理直气壮作为权利来要求的,便只能接受没钱坐飞机只好坐火车坐闷罐车的现实,否则就是“否认市场经济的安排”,就会“带来的祸害更大”;于是,不论哪个阶段的优质教育机会都可以作为商品拿到市场竞价出售,而且不能“禁止高收费”,否则“就是对价格设定了限制,竞争就不可能公平”!谢天谢地,总算想起了“公平”,遗憾的是,“公平”指的是不要禁止高收费,并且是不设定限制的高收费,翻译一下就是高质量教育机会可以漫天要价。就算把教育商品化、市场化,可按我理解,成熟而规范的市场经济没有这一说:什么东西奇货可居就漫天要价。何况,教育市场化的思路在根本上就错了。立国之本怎么可以听任市场化?怎么可以听任每个人的受教育权由市场来安排?

这种思路上的根本错误还使茅先生混淆了一些重要界限。特别有必要指出的是,把收费与“吸收社会资金投入教育”混为一谈,准确的说,是把用钱换取受教育机会与“吸收社会资金投入教育”混为一谈。事实上,通观全文,这种交换成了所谓“吸收社会资金”的不二法门。然而,吸纳社会资金与受教育机会的分配是两码事,不能搅在一起。搅在一起是钱学交易。无论多富裕的国家,要想最大限度满足人们的受教育需求,都有一个吸收社会资金的问题。但正道是对社会开放办教育的权利,是通过各种渠道接受捐助,而捐助就是捐助,不能成为子女进名校的交换条件。茅先生混淆了二者,还称“这条路是畅通的”,因为“正在富起来的许多家庭很愿意为子女花钱买教育”。后一句话所言不虚,但要说吸收社会资金的路是“畅通的”,这在事实判断上就是颠倒的 [3] 。既没有鼓励民间捐助教育的适当的免税政策、也严厉控制海外资金进入教育,何来畅通?不过,正道不畅,钱学交易的歪道的确很畅。只是,这样由各校“吸收的社会资金”是很难吐出来的,并不能对整个社会的教育事业有所帮助,而且只会把教育糟蹋得面目全非。

很不愿意针对一位长者写批评文章,但茅于轼先生回避了不该回避的,消解了不可消解的,又在公平的名义下为最刺眼的不公平辩护,实在让人没法保持沉默。只好得罪了!

注释:

[1] 载《南方周末》2003年10月2日。

[2] 对“花了大笔钱办大学”和大学生“侵占义务教育经费”的说法,我几年前在《南橘北枳的教育产业化》(全文刊于《东方文化》2001年2期)一文有过评论。大意是,高等教育保存社会基本价值、提高公民文化素养的功能,知识储备、知识更新和创造的功能,它作为国家人才库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是其他任何事业都无法比拟和取代的,所以,没有哪个想要有光明未来的国家不“花大笔钱办大学”;至于义务教育名不副实,并非因为大学挤占了教育经费,而是因为国家对教育的财政投入水平过低。

[3] 像这样颠倒的事实判断,《另类思考》中还有。比如“教育不是垄断产业,竞争是很充分的”。真不知这话从何说起。仅一个事实就可以推翻此说:每年高考不尊重考分,却按地区进行亲疏有别的名额分配。

2003年10月16日

──转自《学而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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