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江案上诉首次庭辩 律师强调前元首豁免无效

案件历时一年半一波三折 中共透外交途径施压 声称报复

标签:

【大纪元5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石青、张文报导)5月27日上午9点30分,法轮功起诉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一案的上诉案,在芝加哥的联邦第七巡回法庭上诉法庭进行了首次庭辩。法轮功委托律师Terry Marsh向法庭陈述原地方法院以国家元首豁免权将此案驳回有三点错误,她要求法官推翻地方法院的判决。
  
在长达40分钟的庭辩中,法轮功委托律师Terry Marsh以充分的理由说明,原地方法院以国家元首豁免权中此此案是错误的。她在陈述词中说﹐豁免不等于无罪。一个国家元首所犯下的﹑非官方的﹑并不代表政府的个人罪行,不可以因为是元首而免于起诉。

美国行政部门给地方法院提出的江泽民是国家元首,并享有豁免权的建议是无效的。因为江泽民退位后,就不再是国家元首了。也不再享有豁免权。

此案另一争议焦点是,美国行政部门迫于中国的压力和政治原因,担心如果中共领导人在美被起诉,那美国总统是否也会在他国遇到同样的情况。Marsh律师表示:对于这一点,在法庭上她也向法官进行了陈述,她引用了布什总统的父亲,老布什总统的话。老布什曾说过,当他签署了酷刑受害者保护法的时候,他就意识到他也在这个法律之中。但是他又说,如果你看到这一个个案子最终的目标,你就会发现让这些案子进行下去的重要性。Marsh律师说:特别是在当今,美国花费了上千亿美元﹐试图帮助亚洲国家建立完善的民主法律机制。因此,在全世界以严格的法律程序来达到保护人权的目的就极为重要。

庭辩上,美国司法部代表当庭承认在中国对人权严重摧残和迫害的事实。表示美国政府对这种残害人权的现象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但是对于这桩诉讼案,他们却有更多的外交和政治上的考量。

原告中国事务顾问张而平表示:“我们首先欢迎司法部代表重申美国政府强烈谴责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并认同此迫害的严重性和广泛性。但任何外交和政治的因素不能超越宪法的原则。在民主社会,宪法原则高于行政﹐政治及外交上的考虑。如果说行政部门使任何一个国家元首都享有豁免权自由的来到美国这个国家,那么,我想反问一下,如果希特勒还在世,今天行政部门会让他自由的来到美国吗?此外﹐在法律案例上﹐豁免不等于免除法律责任和制裁。在外国控告前国家首脑并不是没有先例,菲律宾总统马科斯便是在夏威夷被起诉的,智利首相皮诺切特是在欧洲被起诉的。不论是在美国还是其它的什么地方,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应受到相应的法律的制栽。如处于外交的考虑来代替法律,那就很可悲了。”

2002年10月18日﹐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种族灭绝罪及反人类罪控告前国家主席江泽民。被告江泽民至今没有回应此案。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等对此案今天在美国再度开庭保持缄默。

诉江案在美国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原告律师泰瑞-马什、法轮功发言人在法庭外接收媒体采访。(大纪元)

*将江绳之于法是维护法律尊严

原告律师泰瑞-马什称:“我们辩论理由基于条约法、国际惯例法、及美国判例法,有些准则超越这些法律,被视为普世接受的,不因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眼下的政治苛求、或是一个政府的需求和期望而定。”

张而平说:“法律赋予行政部门有一定的权利,但这个权利一定是在宪法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并服从于宪法,这就是法制﹔否则就是象大陆的人制—-宪法条律就变成了行政部门的政策工具。法轮功这个申诉案,不论从美国宪法、道义上还是从国际法包括中国宪法上,都是成立的,因为连中国自已的宪法都规定人有信仰及表达信仰的自由。那么在今天的美国法庭上,我们的人权律师很严谨的根据美国的法律对前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提出诉讼,所有提出的法律依据,提供的证据、证人从任何角度上来讲都是充份的和依法办事的。今天的法轮功诉江案,不仅在法律和维护法制上有很重大的意义,而且也是捍卫人类的基本道德。”

来自台湾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朱婉琪律师表示:“我很高兴美国司法部今天在法官面前证实了这场迫害,以及来自美国政府的对中国迫害法轮功的谴责态度。相信在上诉法院的心中,有一把司法正义的尺子。相信这把尺子在衡量美国立法精神和司法精神之后,会给法轮功学员一个正确的审判。”

原告律师泰瑞说:“美国在亚洲花费了上亿的资金,试图帮助亚洲国家使他们有一个更完整的法制系统,现在机会来了,我们应该利用这个案子来实践我们的这一在亚洲国家对人权、法制的保护。”

泰瑞说:“撤销这个案子不会保护任何美国总统,将江泽民绳之于法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站小间酷刑:面积刚容1人,高 1.5米,形似小方桶,底装污水,四壁满是铁钉,学员光脚站在污水中,腰伸不直,身子不能转动,使人在里边欲站不能、欲躺不能,终日不见光线。法轮功学员被强行关进小号,有的长达120 天。

*案件历时一年半 一波三折

一年半前﹐ 诉状递交到美国联邦地方法庭。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犯有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中南海江泽民的办公室,数月后证实签收了相关诉讼的传票。之后,中国方面连续通过外交途径与美国交涉,威胁说如果不取消诉讼案,中美关系将面临危机,中共会有严厉的报复举动。

在这种情况下,三十八位美国国会议员以“法庭之友”身份给法院一封声明书,强调应基于法律标准由法庭解决,不能因迫于强大政治压力而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此案。法庭最终在去年九月,以国家元首豁免权为由程序上驳回起诉。

美国法庭去年九月,以国家元首豁免权为由技术上驳回起诉。中国媒体曾公开表态支持。近日中国官方媒体仍在重要版面持续刊登美军虐囚图片和发表关于“揭穿美国人权斗士画皮”等内容的评论文章

*诉江案还会走多远?

如果法官的裁决对原告不利,此案还有机会吗?原告律师泰瑞-马甚表示:“根据法官作出的裁决,我们很可能上诉到最高法院,如果还不赢,我们再把起诉案提交到联合国酷刑委员会,如果还不成功,我们再提交到联合国群体灭绝委员会,不管结果如何,诉江案远没有结束。”

全球对江和其追随者的法律诉讼已有二十五个。他们被告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其中在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比利时、瑞典、瑞士、台湾、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11个国家,江泽民本人也被告上法庭,开创了中国历史的先例。

日前在波士顿访问的中国安徽省省委书记王太华被法轮功学员在麻州联邦法院起诉,诉状在24日由联邦法院职业递送员递送到王太华本人手中。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4月22日在美国华盛顿地区法庭以“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被法轮功学员起诉。

之前,“610办公室”负责人李岚清和罗干、政治局常委吴官正、前北京市市委书记刘淇、原湖北公安厅厅长赵志飞、原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加拿大副总领事潘新春、文化部长孙家正、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等,多名中共高官及外交官在欧洲、北美、亚洲、澳洲等地也都被提起海外诉讼。这些案件都在审理中,到目前为止被告不敢回应或应讯,有些在缺席情况下已被判决有罪。

相关新闻
追踪报导﹕“支持诉江汽车之旅”在内布拉斯加州
郑雯:起诉江泽民 芝加哥见闻
美诉江案辩论在即 国内倒江 高层分裂曝光
诉江案再起 美公民李祥春处境又趋恶化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