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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属野生动物 检方:责任在饲主管理单位

2004-06-05 17:4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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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胜裕新竹市五日电)六福村狮子咬死人意外,责任归属有待司法厘清,但新竹地检署指出,咬死人的公狮子因受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既不能打、也不能杀,况且在刑法规定,动物是无行为能力,只有针对人并不能针对动物,因此这起动物攻击人案的关键,在安全防护措施及作业安全规范是否完整。

位在关西镇的六福村主题游乐园昨天发生狮子咬死人事件,引发社会一片哗然,有人认为应杀死狮子,或至少毒打一顿以做惩戒,不过新竹地检署检察官指出,狮子属于野生动物,受到野生动物保育法保护的动物,一般刑法只针对人并不针对动物,因此这头被列为凶手的公狮子,在法律上是属无行为能力的动物,是不能打也不能杀的。

检察官认为,由于这头公狮子是野生动物,因此只享受权利不负杀人责任,饲主和管理单位的六福村应负起相关责任。

据了解,检察官今天会勘六福村意外现场,除了了解案发当时的经过之外,园方是否订有作业安全规定以及园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备,都将被列为侦查的重点之一。

检察官表示,园区是否构成业务过失致死罪嫌,未来还需视会勘的证据而定,至于民事赔偿部分,六福村需要与家属达成和解,而和解也是将来法官量刑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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