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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电影院杀手 医学系学生马太被判刑120年

2004-06-05 21:2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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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5日讯】 (中央社记者林幸莹圣保罗五日专电)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圣保罗市莫伦比购物中心电影院正在放映“拳击俱乐部”电影时,当时二十四岁的医学系学生马太,持枪向观众扫射,造成三人死亡、四人受伤的惨剧。经过四年多缠讼,马太终被判刑一百二十年又六个月。不过依据巴西法律规定,囚犯服刑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年。

根据审判,马太将为三名死者各付出十九年又六个月的徒刑,为另外四名受伤者各付出十三年徒刑。此外,还因为对电影院中其他一些观众造成人身安全危害,被判刑十五年。这样,就相当于一百二十年又六个月的监狱服刑。

但根据巴西法律的规定,囚犯服刑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年,所以法院判决马太必须以全监禁的方式服满三十年徒刑。

在审判中,陪审团否决了马太“在做案时神智不清醒”的辩护词,“受害人与被告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被告想要杀人,还以非常残忍的手段杀人”。法官说,“由于马太是一名医学系的学生,在犯案时神智很清楚,她有能力分辨是非,也知道这种行为是犯法的。”

据地检署的调查,有很多证据(包括马太寄出的电子信)都证明马太在当年六月三十日就已经计划犯案,而且也在当年十月二十日寄一份电邮给一名军火商,表示要购买一挺轻机枪和一把手枪。检察官还发现,马太在就学期间曾经贩卖盗版软体,而且每月的最高收入可达一万五千巴西币。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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