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康:也谈华人的尊严何在?

——读俞力工先生文有感

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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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2日讯】欧华导报2004年7月号头版刊载了俞力工先生的一篇带有许多评论,题为《华人的尊严何在》的报导。报导的是7月1日奥地利维也纳7百多名华人到维也纳外事警察局举行抗议示威的情况。事情的起因是奥地利警方在检查一家中餐馆时使用暴力,致使3人受伤,叫吴小春的老板被拘留16个小时,拘留期间还遭到个别警员殴打。至于为何检查?警员又是在何种情况下使用的暴力?报导虽语焉不详,但读者却可从俞先生在文中告诫同胞今后有此遭遇时当冷静对应,万不可意气用事、鲁莽冲动的言词中猜测到警员使用暴力前,遭检查的中餐馆的老板和员工似乎有鲁莽冲动之举。

本人以为,既然是新闻报导,首先要把事件的来龙去脉、主要过程、关键情节向读者介绍清楚。当读者对这些全都一头雾水的的情况下,报导者却用比介绍事实多出数倍的篇幅大发感慨和评论,就不免有向读者宣传灌输之嫌。更多人的感觉我无从知晓,但我和身边几位读了这篇报导的朋友的共同感觉是:俞力工先生侮辱了我们辨别是非的能力。文中俞先生是将吴小春等人被殴,当作一件典型的单纯针对华人的种族歧视事件来评论的。但报导中却说警方检查伊始首先无理赶走进餐的客人。如果当时的客人并不全是华人,那么在此事件中遭受不公正待遇就不单单是华人,事件的性质也就会有所不同。另外警员在何种情况下使用的暴力,对事件性质的判断也至关重要。像前不久发生的天津女商人赵燕在美国被殴事件,由于海外媒体的详尽报导,人们可以很清楚地判断出是美国警察滥用了暴力。但我们也可从警察事先并不知道赵燕是中国公民这一事实上,判断出赵燕并非是由于她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而遭此厄运的。进而也就可以对中国政府对此事件刻意炒作的目的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由此可以看出,对事实客观、准确地描述,是新闻报导所要掌握的最重要的原则,也是发表评论和让读者认同评论的基础。

此外让人十分不解的是:从小生活在台湾和欧美的俞力工先生遣文造句竟有浓厚的文革遗风。不信请看俞文中的这一段:“以警员为主力的内政部属下人马,动辄以稽查黑工为名,荷枪实弹、浩浩荡荡冲进正在营业的中餐馆;或是为了些许细故,饱以毒打、拘禁牢房的事例更是屡见不鲜”。有过在西方国家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即便是维护交通的警察出勤时都是荷枪实弹。而一个中餐馆即便是最大型的那种,有几十名警察也就能完全掌控局面。而“浩浩荡荡”给人的感觉好像来了千军万马一般。不知俞先生是在显示自己的生花妙笔,还是在讽刺奥地利警方的无能。既然一小队警察可以在俞先生的笔下被形容为浩浩荡荡,那么“甚多巨故”被俞先生描绘为“些许细故”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在俞先生笔下,奥地利警察是嚣张的凶神恶煞,生活在奥的华人倍受其苦,而且是苦不堪言。更让人恐怖的是,每个华侨都要孤零零地面对有组织的镇压机器(这些形容词均从俞文中照搬而来)。本人如果不是对奥地利多民族社会生活的和谐、安定有着亲身的体会,光看俞先生的描绘,一定会把奥地利想像为人间地狱,起码对于华人是如此。而近些年在奥华人和中餐馆数量不断增加的事实却好像并不支持俞先生的说法。像我这样有着文革经历的人,对如此浮夸的文风有着天然的反感,对俞文的结论自然也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本人决不是想否定吴小春先生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也不否认西方世界仍然存在种族歧视现象,更不认为华人没有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必要。而恰恰相反,笔者也为华人能够团结起来依法维护应有的权益而倍感鼓舞。并认为海外华人依法维权的举动和成功经验是对饱受专制压迫的国内底层大众的维权运动的最好的启迪和最有力的鼓舞。据俞先生的报导:维也纳华人的抗议活动立即得到了反响,警察局长亲自赶到现场并接受了抗议书,警方已成立专案调查组并表示要彻底清查和审理肇事的不法警察。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中国,首先抗议游行根本不会被批准,虽然中国的宪法也赋予了人民这样的权利。而群众自发组织的任何针对政府的请愿和抗议,同样也会招致警察局长的到来,甚至来得会更加及时,但局长大人决不会接受什么抗议书或听取什么申诉,而是会毫不犹豫地指挥部下用电棍和手铐来答复抗议者的要求!(可能俞先生还是会认为比荷枪实弹、浩浩荡荡来得文明些)对此,俞先生在评论中不置一词,却对中共外交部责成驻外机构“加强保护海外同胞利益”的一则消息表示了感恩戴德。并称这个迫害了亿万同胞、摧残了传统文化、使全体华人的尊严遭到最大屈辱的专制政府是“华夏民族期盼了五千年才期盼到的”。俞先生并为生逢其时而大呼“幸哉”。中国人形容“幸运”的最高级别也就是“三生有幸”了。就是说轮回三生才得一遇的幸事,以80年一个轮回计,三生应是240个年头,五千年才能赶上一次的“特大幸事”就得说成“六十二生半有幸”了。不知吾辈是何时修来如此大的福份,居然中了这么个大奖。为此,吾等小民应紧随俞力功老先生万呼“幸哉”才对!如果说我对俞先生浮华的文风和具有种族色彩的煽动还只是“反感”的话,对“幸哉”的呼叫就只有“恶心”二字才能形容了。

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何以俞先生依然要在使您饱受屈辱的奥地利苟活,而不赶快投奔能使您获得尊严的党妈妈的怀抱之中?您庆幸赶上了的这个“政府”在印尼华侨惨遭蹂躏之时却袖手旁观、还曾有着伙同波尔布特匪帮屠杀骨肉同胞的斑斑劣迹、让国内同胞遭遇的苦难更是罄竹难书,限于篇幅就不去说了。但就在您大感“幸哉”的同时,“天安门”母亲们为了讨回公道正在继续着已经进行了15年之久的抗争、挽救了无数生命的抗萨英雄讲真话的蒋彦永大夫正在遭受非法拘禁、为保护“居住权”而集会的强迫拆迁户正在面对无情的镇压、为坚持信仰而坐牢的人们正在忍受着非人的待遇、为讨还血汗钱的农民工正在哀告无门、袁红冰教授为了使心血结晶的著作能够发表正计划着出逃、而外交部责成其“要加强保护海外同胞利益”的驻外机构正在以不给延长护照等手法剥夺着一些公民作为中国人的权力使其成为国际孤儿……俞先生生活在资讯自由的世界不会对这些天天都在发生的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吧?难道只有生活在海外的华人才配享有做人的尊严,才配俞先生为他们慷慨陈词?而生活在专制政权下的人们就只能为让俞先生感到增加尊严的“综合国力”的增强而牺牲公正和权益吗?

俞先生为有这样一个“代表”了他,并给他撑腰的政府而高呼“幸哉”,不禁让我想起了当年庆幸自己能生活在希特勒时代的德国,以戈培尔为首的那些狂热的纳粹党徒们!俞先生虽贵为欧洲华文作家协会主席,阅历非凡,但毕竟没有在中国大陆长期生活的经验,对党文化和党妈妈的心态体会得还不够深入、细致。您连“生逢其时”、“幸哉”都喊出来了,可您怎么又说五千年才盼来的英明政府认识到的“个人尊严获得维护,集体才懂得自尊”的道理是简单的道理呢?而且字里行间透着您比政府认识的还要早,您让一向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妈妈的脸往哪里搁。五千年才认识了这么简单的一个道理,您不是在讽刺这个要永远领导政府的党妈妈吧?或许您是在讥讽咱们这个民族的弱智?您就那么有把握认为政府是认清了这么简单的道理后才发出“要加强保护海外同胞利益”的英明指示吗?可我们在国内听到的全是“大河有水,小河才满”、“国家强大了,我们才会有尊严”一类,好像与您的说法并不搭调。您不会是一厢情愿吧?还有您为了渲染恐怖气氛,说说“警方不时调动镇暴警察修理亚裔”也就罢了,干嘛非提这些镇暴警察部队是在七十年代未,为对付左派红军而建立的这些陈年老帐。难道您不知道这些当代恐怖份子的祖师爷们,什么“红军”、“赤军”、“阳光之旅”都是在党妈妈打倒各国反动派的精神指引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无私援助下才得以建立和肆孽的吗?在国内,党妈只准我们“向前看”或“向钱看”,揭疮疤、翻老账是万万不能的。何况我们党早领着政府加入了世界反恐大联盟,您提这一段不光彩的历史不是拿着党妈的“把柄”往您一向痛恨的美帝手里送吗?看来您还是要回大陆长住一段,多受受党文化的熏陶,只有被党文化熏熟、熏透,您才能说话、办事儿处处顺党心、合党意。才能做到“随心所欲,不愈党矩”。否则马屁没拍好,倒拍到了马蹄子上。以上两点失误足以大半抵消您高呼“幸哉”使党妈产生的愉悦之感。

以上这些文字似乎对俞先生大有不敬,若如此,还请多多见谅。本人和俞先生素昧平生,我是对事不对人,真真是让您的“幸哉”给气晕了。要知道我们这一代人在您庆幸赶上了的这个“政府”的统治下,有着太多太多的苦难和不堪回首的记忆!其实本人对您关心侨务、热心公益的做法还是蛮钦佩的。如果7月1日那天我在维也纳的话,也会毫不犹豫地加入到您的行列中。同样是7月1日那天,上万唐山市库区移民计划到北京请愿,争取他们的“生存权”。同一天,香港有五十多万群众像您一样走上了街头。他们的目的也和您一样,是为了争取做人的“尊严”。但三地的游行却有三种不同的结果。唐山老百姓的请愿队伍在领导者被抓和大批军警的阻截下,无功而返。香港的游行虽组织的非常成功,但香港行政当局和中央政府对群众的诉求却置若罔闻、不予理会。只有俞先生参与组织的示威活动达到了目的,取得了初步成果。如此说来,俞先生应该为生活在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而庆幸才对。而您对其大呼“幸哉”的中国政府,对大陆和香港人民而言却是天大的不幸!而且在您的报导中,读者根本无从看出您盼来的“政府”在此次抗争中起了哪些作用。我们可以猜测您的意思是一个强大的“政府”给您撑了腰、壮了胆,使您有勇气做此抗争。您们是在一个有着强大实力的“政府”的威慑力之下才取得的胜利的。如果照此逻辑,那些弱小国家的侨民受了委屈就只有忍气吞声的份,谁叫他们背后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府”呢。果真如此,奥地利岂不成了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宪法、法律岂不统统都成了摆设?

对于生活在海外的华人,“种族歧视”始终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本人在海外生活多年对此也有些心得愿与俞先生和侨胞们分享。我以为对“种族歧视”应从两个层面来分析。一是法律、制度层面。像美国、南非等国家历史上曾长期存在过的种族隔离现象、欧洲历史上对犹太人的歧视、中国元朝将人分为四等(蒙古人、色目人、北汉人和南汉人)和清朝优待旗人的相关做法,都是在制度层面上用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对特定种族的歧视。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特别是汲取二次大战中,希特勒的雅利安种族优越论给人类带来的深重灾难的教训,在西方国家的主导下,人类社会普遍铲除了国家制度层面上的种族歧视,并用法律形式确立了种族平等的原则。在这一历史性的进步上,欧洲的民主国家始终走在前列。平等的原则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欧洲国家普遍废除死刑和对同性恋群体的宽容,说明欧洲在本世纪依然走在引导人类文明进步的前端。而从中国大陆人民普遍对欧洲废除死刑、同性合法结婚、同性恋者可以当选公职(如巴黎市长德拉诺埃)等现象表示无法理解的情况上,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所处的文明水平和欧洲还有着相当大的差距。我的许多黑人朋友都一致表示,目前世界中最歧视他们的就是中国人了。

以本人粗浅的观察,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依然从制度层面遭受歧视的大规模的人类群体有两个,一是中国的农民,二是伊斯兰国家的妇女。在数量上中国农民是最大的一群,占到了中国人口三分之二强,占世界总人口的一成以上。这有点像实行种族主义时期的南非,是少数人从制度上歧视多数人。不同的是南非从肤色上来区分,而中国则是从职业和地域上划分的。

从主导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观察,我更认同二十一世纪是“欧洲世纪”的说法。正是因为有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奥地利的华人同胞在遭遇到不公正时,才能依法抗争,并取得公正的结果。

有些侨胞会问:既然欧洲早已在制度上保障了不同种族的平等权利,为什么我们还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经常感觉到种族歧视的存在呢?这就要从第二个层面,即社会文化的层面来考察了。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和对弱者的歧视这种种落后的观念和习俗并不会因法律的建立而立即根除,上千年形成的偏见又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十年中就消除殆尽呢?但我们可以感到庆幸的是,这些落后观念和偏见早已不再是欧洲社会意识的主流。每当发生恶性的种族事件时,知识阶层总是走在抗议队伍的最前端,紧随其后的则是社会的主流阶层。

另外由于中共长期对西方民主社会的妖魔化宣传,使得从中国大陆出来的同胞对“种族歧视”格外敏感。在此种心态下,往往把遇到的所有不公正的事情全都和“种族歧视”扯上关系。在国内如遇到公务员打官腔不办事,人们会认为这是官僚主义作怪或是以为这是在暗示要你的贿赂。可在所在国的衙门里办事遇到同样的情况,多数人都会把它和“种族歧视”联系起来。在巴黎和佛罗伦萨有很多温州同胞经营制衣和制皮业,而在温州人大量到来之前,这是土耳其移民的传统经营领域。由于温州人的吃苦耐劳和天生的商业头脑,再加上使用黑工和最大限度的压低工资,很快就将很多土耳其人从这一领域排挤了出去。破了产的老板往往还能忍气吞声,而儿孙辈以前都是花钱如流水的公子哥,这一下成了失业者的家属,心理一时很难平衡往往就迁怒于中国人,专找中国老板的孩子寻衅滋事。本人随一国内记者采访这些温州老板时,老板们异口同声把孩子们被土耳其青年欺辱视为“种族歧视”。

俞力工先生说奥地利警方搜查中餐馆时,经常是以稽察黑工为名。可我们扪心自问,中餐馆使用黑工难道不是一个普遍现象吗?记得九十年代中期,匈牙利向中国遣返了一位叫麻新苗的蛇头。据当时的报导,仅他一人就向奥地利偷渡了数百人。多佛尔港运货车内闷死五十多人的事件,和英国海滩淹死中国拾蛎者的事件加深了欧洲人对中国人偷渡和使用黑工的印象,难道这也是种族歧见造成的?我不否认奥地利警方在查处中国人时有种族意识夹杂其中,但我们也要承认我们的同胞也确实常常受人以柄。

如果华人团体在领导同胞们抗议争取权利的同时,也教育同胞们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本本分分的做生意、清清白白的做人,并以实际行动关怀祖国和所在国所有弱势群体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华人的整体形象肯定会逐步改善的。一个人要想得到他人的尊重,首先要学会尊重自己,我以为这才是最重要的。而对于目前统治大陆的那个“政府”,我劝同胞们千万不要给予什么希望。如不想被这个“专制政府”的恶名所累,最好是为将它改造成一个“民主政府”贡献一份力量。如认为自己力所不及,起码也要与之划清界限。千万不可助桀为虐。在一个以“自由”为核心价值观的社会体系中,认同一个血腥独裁政权的人是无法获得尊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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