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是“上帝” 没人把“上帝”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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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2日讯】315(3月15日)是中国法定的消费者权益日,记得刚开始出现的时候,新闻媒体一个劲的鼓噪,好像是告诉你有仇的报仇,有冤的伸冤,你(消费者)就是“上帝”。人们还真把它当回事,于是乎“上帝”们就憋着这天出气告状呢。可日子一长,人们发现,投诉的“冤案”,多少年都过去了,该解决的问题没结果。“上帝”也有点明白,没人把“上帝”当回事!

作为厂家商家一再标榜“顾客是上帝”、“质量是生命”,更多的也只是配合形势需要,做做姿态、敷衍“上帝”。而各地出现的名目繁多的检查日、质量月、咨询日也不过是走走过场同出一辙,都在自欺欺人而已。

据扬子晚报报导,最近南京有关部门,为配合中国的9月质量检查月,举办了一次规模较大的产品质量咨询活动,然而在6000多人次的参与中,只收到22个投诉。也就是说老百姓根本不把这类活动再作为自己维权的依赖,维护消费者权益似乎只是一句口号而已。

当然,投诉量的大幅减少,也许与目前打假力度加大、维权渠道增多有关,但不可讳言的是,维权过程的漫长和艰难使得许多消费失去信心。特别是很多厂家商家的虚假、欺骗行为,对消费者权益、利益的侵害,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消费者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尊重,也使消费者心中愤愤不平。谁还会瞎耽误工夫搞什么投诉呢?

比如现在屡屡发生的汽车质量纠纷,很多人就宁愿私了也不愿投诉。据悉,南通一位车主前不久花20多万元买了一辆金龙大客车,经销商告诉他是新车,可买回来没多久就频频出问题,经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站的专家初步查看后认定,这辆车虽然买来时路码表显示里程才1500公里,但从过漆痕迹、轮胎磨损、名牌等方面都显示并非新车。车主听说通过法定检测程序处理最快也要3到6个月,只好无奈地“算了”,因为检测费用高不说,检测期间车子无法营运,耽误不起这个损失。

南京市质量协会的专家也说,现在有很多消费纠纷,如果按照检测程序来,光检测费用就远高于商品本身价值,令消费者望而却步。对于经销商的这种欺诈蒙骗消费者有“脾气”(办法)吗?还不是自认倒霉!

据了解,在南京很多商场出台了什么“先行赔偿金”制度,包括一些菜场都已引进这种机制。“先行赔偿金”就是由进场经营户先行缴纳一定数量的资金存放在商场管理部门,一旦有消费者投诉,如确属产品问题,可直接从赔偿金中赔付,不需与厂家“扯皮”。但事实上这种赔偿金多成了一种变相押金,有多少消费者知道商家的这种做法呢?又有多少消费者得到赔偿了呢?实际上真正用在消费者身上的并不多。

不管是高昂检测费、繁琐程序等“拦路虎”,还是“先行赔付”的名不符实,都凸显了目前中国消费者维权体制的不健全。消极一点的消费者选择忍气吞声,激进一点的则不时上演锤砸“大奔”、驴拉“宝马”的闹剧泄愤。

反观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消费者维权方面的一些法律可以说非常苛刻严格,一旦有纠纷,厂家会遭遇巨额罚款乃至倾家荡产,比如日本某品牌电脑产品缺陷,在美国就赔了一亿,可在中国市场只提供了一个修补软件。

这固然是厂家的不是,可“人必自重而后人重之”,如果法律非常严苛、问责制度十分健全、损害消费者利益将被罚得倾家荡产,还有厂家敢坑骗、造假吗?还需要什么这个权益日,那个质量月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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