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七成市民赞成食肆室内应即时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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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0日讯】一项调查发现,有73%受访市民认为,应该立即在本港全部食肆的室内地方实施禁烟。负责调查的民主党要求当局为市民健康着想,应尽快制定法例设立禁烟区,并且缩短法例实施的宽限期。

民主党就立法规定扩大禁烟区,于1月5日至2005年1月8日,访问了725名市民,了解公众对扩大禁烟区的意见。

调查显示,60%受访者赞成立即在酒吧和卡拉OK禁烟;超过70%市民赞成立即在食肆的室内地方全面禁烟;80%受访者赞成在工作间全面禁烟;另外有57%受访者赞成豁免在麻将馆及桑拿浴室的禁烟规定。

舆论认为为了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烟影响健康,透过立法扩大禁烟区固然重要,执行法例也同样重要。根据现行法例,法定禁烟区的管理人也要负起执法的工作,不少食肆的经营者及管理人员都表示担忧。调查发现,32.6%的市民认为应该由政府专责检控吸烟的执法人员负责,12.1%的被访市民则认为禁烟区的管理人员应负责执法,同时42.8%的市民认为两者都适合。

法定禁烟区宽限期

对于行政当局计划将所有食肆订为法定禁烟区,但拟给予一年的宽限期,调查结果发现,72.4%被访市民认为应该立即在所有食肆的室内地方禁止吸烟,14.2%认为只能给予半年宽限期,只有1.5%同意政府的建议。

对于当局计划,将所有酒吧及卡拉OK亦订为法定禁烟区,同样给予一年宽限期,调查发现,60.4%受访者认为应该立即在所有酒吧及卡拉OK禁止吸烟,18.5%则认为应给予半年宽限期,3.2%同意政府的建议。

对于当局计划将所有室内工作间订为法定禁烟区,拟给予半年宽限期,调查发现,79.7%市民认为应该立即禁止在室内工作间吸烟,7.9%认为应给予3个月宽限期,3%同意政府的建议。

身兼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的民主党议员郑家富建议,政府应该考虑给予禁烟区管理人权力,对违例在法定禁烟区吸烟的人士实施定额罚款,若违例者不予理会,禁烟区管理人员只需将违规人士的资料转交政府部门即可。此外,行政当局应仿效外国经验,在通过法例后,立即增加投诉热线,并调配大量人手,加强巡查检控工作,并增拨资源,进行频密的公众宣传工作。

民主党表示,落实全面禁烟的3个月至一年宽限期太长,应该缩短,并建议考虑用定额罚款方式,惩罚违例人士。

政府当局日前公布计划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扩大禁烟区,草案将于今年第二季提交立法会,当局表明今次“绝不手软”,有信心修例获通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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