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专访《中国农民调查》一书名誉纠纷案律师浦志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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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采访报导) 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张西德状告《中国农民调查》一书作者陈桂棣,春桃一案最近再次受到国际传媒的关注。美国的华盛顿邮报日前大篇幅报导此案。本台也播出了浦志强律师向阜阳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及时做出裁决的申请。本台驻香港记者燕明之后又通过电话采访了浦志强律师。

12月28日浦志强向安徽阜阳市中级法院提出,“及时做出裁决的申请”约2000字,大致有四层意思,浦志强对本台表示。

浦志强:其实我写的文件我并没有谴责的说法,应该说我不希望法院违法;另外一个就是说,因为前一段时间确确实实是有一些部门向作家表达一个最好和解的立场,但是否要和解这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但因为是其他的机关,我们就觉得这个不太正常。陈桂棣先生拒绝和解,表明就是说我们不同意接受和解,主要的原因是这个案件本身是由张西德所提出的诉讼,另外就是说,和解一般说来会是双方在各自立场上有所退让,而陈桂棣没有任何立场可以退让,他既不可能道歉,也不可能赔偿,也不让个人名誉侵权,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和解是不现实的。

还有就是说,我觉得只要是法院独立公正做出的判决,我们正好接受他的结果,因为我们还有上诉权,那么这个都是属于正常的,当然我们希望有一个好的结果,如果一个好的结果是因为在其他部门的压力情况下所做出的话,那总归是有些美中不足。我们更愿意看到中国司法系统本身能够自主的决定司法范围之内的事情,因为法院的独立审判权是宪法规定的这样一种原则,那么我们感觉就是说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已经遇到了其他方面的影响,这对我们应该说不希望看到。

记者:那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第一个就是什么原因趋使你写这份申请书。

浦志强:一个是好多人都来问,包括问陈老师、问我、问我们同事,或者是其他人都在问这个案子有没有结果,每天问、每天问就觉得怎么老没结果?另外我们确确实实也希望就是说,到现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六个月的期限已经超过了,而在这个期限之内,法院应该是要做出判决的。

那么以往的时候确实是这种超期审理的现象非常普遍,而且也没人跟谁去说,反正法院可能内部自己有一个手续;但实际上我认为这样一个手续须要告诉当事人,因为我们做一些仲裁的案件,如果说审限快到的时候他审不出来,仲裁庭往往会通过秘书局来给来给各方当事人一个明确的说法,说因为什么样的原因,然后经过什么样的程序,还要延长三个月,最后期限应该是什么时候,他还要表达歉意或者有一个这样的通知。

那么就法院来讲,我们做律师这些年来从来没有得到过这样的一些文件,好像我超过期限就是应当的,你就必须承受。我承受是会的,我也会去面对这个,我相当理解在某些案件的处理上,他可能不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好像你到点就判不那么简单。但实际上就是说这一点上来讲法院应该自己首先守法,所以我才写了这样一篇东西,应该说最主要原因是我们比较关注这样一个程序和实体方面的司法的进程。我们很着急,然后这个作家也拖不起,就算是现在出来的结果不管任何一方不满意,继续走上诉,那可能还有一个二审,那么这个过程中还会要一段时间,我还是希望法院能够藉这个案件的审理、藉这样的一种契机,能够把自身的形象至少树立的好一点。

记者:您这篇文章虽说是一种申请,但也是一份向外界的告白,我相信是不是会给他们带来一些压力?对这个案件会不会起到一些触动?您这方面有什么期盼吗?

浦志强:我没有什么期盼,我没有想过他会有什么样的压力,相反的就是说,这么些年来就是我想中国的司法系统可能承受过各种各样的压力,但唯独来自当事人的那种压力,他并不在意,所以我想不应该会给他们有什么样的压力,我们仅仅是正常的反应我们对这样一个案件的看法。另外做为一个作家来讲,他认为大家这样关心他,那么有什么样的决定或者有什么样的愿望,他也愿意和大家沟通一下,所以我想这个谈不上什么压力不压力,我也不希望这样的一个压力会使得法院做出一个草率的判决,我不希望;因为司法应该是一种很被动很消极,同时也应该是一个很守法的过程,我觉得我们仅仅只是提出了一个申请,如此而已。

记者: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宣布过判决结果,这未必对陈桂棣不利?

浦志强:我也在想,我想应该也是这样的,如果可能很轻易的就判陈桂棣败诉的话,可能也就没有这么早就判了;或许是他们想做的更好一点,但是假设给我们一个通知,告诉我们审限又延长了六个月,事先告诉我们,我们可能就更踏实一点,而且法院也做的更好。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报导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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