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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死刑犯疑花巨款 买“立功”脱罪

2005-01-03 13:0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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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讯】﹝大纪元记者张雪卿采访报导﹞辽宁省沈阳恶势力头目张凯因细故与人发生口角,竟持刀杀人致死。案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死刑后,张凯上诉到辽宁省高级法院,历经一年高法却迟迟不做判决。引起受害人徐勤升之兄徐秦勇不满,上书各级司法单位,强烈要求辽宁省法院加快审理、公开宣判。

徐秦勇指称:张凯是横行沈阳市的恶势力头目,多次纠集打手,扰乱社会治安,聚众斗殴,持械杀人。97年与其弟徐勤升因细故发生口角,即持刀从背后将徐勤升、李本泽二人杀死,案发后张凯坦承杀人,于2002年9月28日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死刑。张凯于2003年11月上诉到辽宁省高级法院,至今有一年之久,高法迟迟没有判决,严重超过二审三个月的审限。

徐秦勇在陈情书中写道:“最近社会传言,张凯有“立功表现”的情节。据传,张凯花重金在看守所里买了一个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案件线索,现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如果成立就可能被认定为有“重大立功”有保命不判死刑的可能。”“几年来,张凯曾多次雇佣他人向司法机关出假证,恐吓证人,采取多种不正当手段逃避法律追究。今天他又在干扰审判。”

徐秦勇告诉记者:“其弟从事无线电行业,被审核局评为优秀纳税个别户,被杀身亡后,母亲无法承受打击,已哭瞎了双眼。对于法院迟不判刑十分怀疑,经他明查暗访得知,张凯花了上百万元买通关节,并对证人李芳实行威胁、恐吓,使证人李芳返供。”

徐秦勇认为张凯及其同伙数十人,在社会上为非作歹,乱杀,乱伤无辜群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张凯不杀何以体现执法为民?何以平民愤?何以体现执法公平,公正?决不能让张凯玷污了辽宁省高法神圣的殿堂。

徐秦勇说,为了维护司法尊严,他不怕黑恶势力,除非对方或法院把他杀了,否则不惜一切将官司打到底,直到凶嫌被绳之于法。

后记:徐秦勇接受本报采访后,记者再打数通电话都联系不上,原因不明。

张凯简历

张凯,1981年因抢劫被判刑10年,服刑在盘锦监狱,后因反改造加刑两年,送往新疆服刑,刑满释放后,1995年又伙同号称新疆敢死队的又犯入室抢劫杀人罪,在这期间作案十一起,内有大眼、七墩子、老习子。三条人命案,此人参与四起,入狱后被取保候审。

1995年又与大西北团伙王宏林、小丘、小辉、三胖、二刚持枪抢劫房天证卷公司,劫得赃款三十多万元,杀死一名更夫。然后帮姘头在五爱市场持枪行凶,伤及无辜,将一老者腿部击伤。

1996年4月16日在夏威夷三部持刀行凶,将徐勤升、李本泽二人杀死,对证人李芳实行威胁、恐吓,使证人李芳返供。

在天都饭店两起案件中致两人死亡,持枪打死一人。证据确实、充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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