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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台商取财撕票 蔡岳平一审被判死刑

2005-01-03 16:1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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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市三日报导)蔡永坤与蔡岳平舅甥涉嫌于民国九十三年二月,在中国联手绑架取财并杀害宋姓台商,已落网的蔡岳平今天被台中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嫌判处死刑;至于蔡永坤,目前仍由中国公安部门羁押中。

台中地院判决指出,在中国经商的蔡永坤因经营不善积欠投资款,因而萌生绑架台商取财的意图。去年二月,他与外甥蔡岳平共谋,以人民币兑换美金为名,诱骗宋姓台商至住处,再合力加以捆绑并限制行动。

二人共同胁迫宋姓台商签下港币二百万元的支票,并在确认顺利领取并兑换成人民币后,将宋某下毒手勒毙并弃尸。犯案后,蔡永坤在中国藏匿后被公安逮捕,蔡岳平则逃回台湾。

案经宋某的儿子报警后,警方专案小组在台中县沙鹿镇拘提蔡岳平到案,并被检方起诉,台中地院认为蔡岳平确有犯案,依杀人等罪判处死刑,并宣告褫夺公权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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