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4日讯】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和世界公民,在2005年到来之际,想表达一下内心的种种感念。
首先,对这次波及东南亚、南亚诸国的地震海啸的灾难深表关注,对死于此次灾难的众多生灵表示深切的哀悼。在巨大的灾难面前,我们人类至少可以得到数方面的启示:一是在大自然面前我们应该懂得谦卑和自爱,不要无知的狂妄与自大,否则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会更严厉。唯有保持人类面对大自然的谦卑与自爱,我们不会为已有的成绩沾沾自喜,会约束破坏环境的行为,在敬畏自然中更深刻地理解自然、善待自然,才能更和谐地与自然相处。二是在伟大的大自然面前,人类的生命永远是渺小而短暂的,人类要珍视自己的生命,要尽力活得健康、有尊严、有意义,在克服人类与社会的诸多局限与不满足中让人类的生命更加充实、丰满。三是在大自然的灾难式的惩罚与警戒面前,每一个个体是无比渺小与无助的,需要我们相濡以沫、互相关爱,只有我们加强横向的联系与关爱,就可以将天灾对人类与个体的惩罚与破坏降低到最小程度。面对天灾的巨大惩罚,我们人类的每一个个体更应该珍惜活着的权利,让自己的生命活得更精彩,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更深厚、更温暖,让对死难者的追思活在每一个活着的人心中,让对受灾地区的牵挂和帮助自然而然地涌现在非受灾区的人们中。
其次,对2004年发生在中国普通民众身上的种种人祸与不幸表达深情地关注。
一、广大农民父老乡亲仍处于贫困的境地。中国的九亿农民与中国的改革大车越拉越远,从改革中直接受益的越来越少,他们的命运在历经二十五年的改革之后的今天还没有丝毫令人乐观的起色和实质性的变化。他们受户籍制度的限制,还是共和国的三等公民,没有自由选择居住地权利,九亿农民中的绝大部分人的生产方式还是与农耕时代无异。子女受义务教育权、健康医疗保险权、就业保险权等现代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益在这些农民的大部分人身上还是完全处于空白和真空状态,这些能让人基本活得像样的基本权益如果继续缺失下去,中国广大农民的命运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可能发生根本性的好转。
二、广大城市下岗失业工人处境凄惨。很多中青年下岗工人上有老,下有小,而最低生活保障(并不能覆盖到每一个下岗失业者头上)难以维持他们日渐困窘的生活,物价上涨,孩子的教育费、老人的赡养费、家人的医疗费等,不断地张着血盆大口,在吞啮着下岗工人痛苦无助的心,使他们身心疲惫地艰难地活着。这种艰难使一些下岗工人尝试了种种努力而无法改变时,他们最后选择自杀来告别这个令他们再也无法支撑自己和他人的寒冷世界。据2004年12月07日《安徽市场报》报导,一位单身母亲在送七岁女儿上学后,在生活毫无着落的绝望中自缢在自家的房门上,而这位母亲只有29岁。七年来,这位单身母亲只啃着咸菜下饭、和女儿只有一张合影、没买过一件新衣服,就是在这种低得不能再低生活要求都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形走上了不归路。据另一则消息报导,2004年11月18日中午,天津市一位42岁的下岗女工在该市最大的商业城——劝业场商城跳楼身亡,当时围观的职工们唏嘘不已,“再能有一条活路她也不会寻短见啊。”在城市繁华的背后,我们无法漠视下岗失业工人的存在。
三、上访民众有冤难伸。农村和城市中众多的无权无势的普通民众的切身重大权益受到侵犯和剥夺后,在当地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得不到合理的申诉和维护时,被迫选择了通往北京的漫漫上访路。上访民众之多与活动之频繁,在不知不觉中诞生了一个足以让整个社会感到耻辱和需要加以正视的新名词“访民”!假如当地政府部门和官员能依法行政,当地的司法部门能秉公执法,就绝对不会产生如此众多的如遍地哀鸿的上访民众。可悲可叹的是,当地政府和司法部分为了所谓的面子,竟然不惜纳税人的血汗钱干着拦截和痛打访民的罪恶勾当,甚至在北京的各大车站、信访办门口、大街上达到明目张胆的程度。假如受重大冤屈的弱势民众连最后一点向最高当局喊冤告状的自由与权利都没有,真不知这些民众在毫无正义可言的环境中如何屈辱而痛苦地生活下去!
四、民工的合理权益遭严重践踏。“民工”一词的存在本身就体现了社会对这一庞大群体的歧视和不公,他们像候鸟一样迁徙于乡间与城市,他们在城市里工作,却永远无法享受市民的待遇,一纸户口使通途变天堑,在无数国家伴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大批农民随之转变为产业工人和市民的现象并没有在中国出现。限制了民工自由地转化为市民,整个社会将为这种短视、自私和有昧公正与良知的行为付出越来越高昂的代价。当一个国家号称“世界工厂”时,农民和农业人口仍占绝大多数,为这个国家赢得“世界工厂”地位的广大产业工人还处于不尴不尬的“民工”地位时,真不知“世界工厂”的地位能稳定持续多久,真不知这“世界工厂”有多少是建立在公正之上的。2004年珠三角地区普遍存在的民工荒和国外对中国大量出口产品控以反倾销的投诉,并没有使民工的合理权益得到根本的维护和改善。据中国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研究,珠三角地区民工月工资12年来只增长了68元。就算这么低的工资,还有很多民工的工资不能足额得到,欠薪问题仍然严重存在,以致经常各地出现民工以跳楼自杀的方式来追讨欠薪的悲剧。过低的工资待遇,过低的劳工成本,必然影响民工长期健康、稳定的投入生产,超负荷的运转、工伤等使很多年轻力壮的工人过早地丧失劳动能力,给他的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沉重负担。中国社会和企业主也将为这种致命的短视付出高昂的、沉重的社会成本。由于极端的社会不公,仇视和杀害富人,怠工、罢工等现象在珠三角地区非常普遍。在一个充满不公和敌意的地方,“世界工厂”怎能可持续地稳定开办下去?由于民工受到的非人待遇,这必然限制与压抑了民工生产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不可能使民工爱厂如家;同时,由于企业主追求与依赖低劳工成本来榨取利润,不可能在提高生产技术、提升机器设备、培训工人等方面多加努力,这样从根本上限制了自己做强做大的可能,只是在低水平地扩大生产规模。这样的“世界工厂”的技术含量与技术革新的动力、竞争力与六七十年代真正的日本式的“世界工厂”不可同日而语,中国当前的“世界工厂”只是靠低劳动成本、高资源消耗、技术含金量不高的初中端加工业而已,而不是当初日本式的“世界工厂”的高劳动成本、低资源消耗、技术含金量高的发展模式。对广大民工合理权益的漠视与践踏,必然会严重影响中国“世界工厂”地位的稳定和竞争力的提升。
五、矿难如麻。2004年可以说是中国的矿难年,全年死于矿难的人数多达四五千人,死亡超过一百多人的特大矿难事故隔一阵子就会发生。2004年的中国能源紧缺,矿山开采任务繁重,矿主追求暴利,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矿难悲剧一次次的重演,似乎灾难还远没有到尽头的时候。死难矿工的赔偿金少得可怜,2004年最大矿难的陕西陈家山煤矿在众多民众与媒体的关注之下,赔偿金在同类矿难中算是比较高的,给每个死难矿工赔偿4万左右。而矿山上级当初许诺给矿山负责人的完成超额任务的当年年终奖金则是40万元。也就是矿主的奖金可以抵得上十条矿工的人命,人命如此不值钱,难怪矿主为了追逐40万的奖金,竟在已出现险情的情况下,罔顾矿工的生命安全,强迫矿工下井开采,终酿成166人死亡的特大惨剧。在为这么多矿工的悲惨离世深感愤慨的同时,我更为失去了这些家庭顶梁柱的矿难家属感到揪心,4万元的赔偿金能维持可怜的矿工家庭生活多久,这样的家庭将来如何支付日渐高昂的子女教育费、老人赡养费、家人的医疗费等最基本的生活费用?这些家庭若没有社会和他人的救助,几乎无一例外地要沦入赤贫的困境。
六、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的血腥镇压。自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被大陆宣布为邪教并遭取缔以来,国家严阵以待,特成立610办公室,专管此事。由于610办公室掌管着对法轮功学员生杀辱夺的各种独立特权,于是滋生种种血腥暴行。本来不分青红皂白地将法轮功定为邪教,将所有信奉法轮功的学员当作罪犯来抓捕和迫害,是不合法的。宪法赋予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只要法轮功没有宣扬反人类反社会的宗旨与主张,就不能视为邪教,更不能因为个别法轮功学员违法了,将所有法轮功学员视为违法、当作罪犯。道理非常简单,不能因为中国共产党在文革中出现“四人帮”就将所有共产党员视为“四人帮”、当作罪犯;不能因为政府官员中出现成克杰、胡长清等贪污犯,就把所有政府官员视为贪污犯、当作罪犯;不能因为警察队伍中出现李纪周这样的害群之马,就把所有的警察视为害群之马、当作罪犯;不能因为商人中出现赖昌星这样的大走私犯,就把所有的商人视为走私犯、当作罪犯;不能因为教师当中出现一些强奸学生的败类,就把所有的教师视为强奸犯、当作罪犯。类似的例子可以无穷尽地列举下去,所以仅仅因为法轮功中的一些人违法犯罪而将法轮功定为邪教、将信奉法轮功的人当作罪犯的行径是违反宪法,违背常理的混乱逻辑。由于抓捕法轮功人员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这无疑是对纳税人的钱和社会公共财富的巨大浪费,如果将抓法轮功的钱投入到教育,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那将是多么明智的选择。如果将抓法轮功的精力投入到反腐败,那将多么地有助于社会公正的建立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由于修习法轮功的民众很多,对之迫害得越严厉,打击的面就越宽,受害的家庭与个人就越广,只要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在行为上并没有触犯法律,那就不能定罪。由于迫害法轮功有国家权力在撑腰,具体执行人员往往滥施职权,制造了种种令人发指的暴行,甚至很多被释放的人员一到敏感时期就被秘密的关押、收审,其行径与黑社会的绑架没什么本质区别。前不久经一位目睹事实的女士透露了一幕在北京昌平精神病医院里的惨剧,这令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会感到恶心和耻辱:一对法轮功学员夫妻被折磨死后,他们的遗孤,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天天晚上遭到三个惩罚法轮功学员的打手的轮奸,以致这个女孩无法正常行动,只能躺在床上大小便。纵使小女孩的双亲犯下了十恶不赦的罪行,但小女孩却是无辜无罪的,怎能受到如此非人遭遇?这个小女孩的遭遇将官方所有镇压法轮功合法合理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击得粉碎,这也将是2004年中国最耻辱最黑暗最没有人权最没有人性的一幕,将使制造这场惨剧的大大小小官员、帮凶、走狗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七、思想自由人士遭到无理压制。2003年在国内率先报导萨士和孙志刚案的《南方都市报》,深得民众称赞,2004年该报的负责人之一喻华峰则因近似莫须有的罪名被宣判入狱,尽管国内众多法律专家、党内开明人士一致呼吁无罪释放喻华峰。之后,反萨士老英雄蒋彦永医生因上书全国人大呼吁平反“六四”而遭监控,记者师涛遭秘密逮捕关押,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的刘晓波、余杰、张祖桦遭讯问,民运人士杨天水在平安夜被抓,维权人士赵岩、李柏光被抓捕,浙江民主党人被审问、关押……在民主国家,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正作为基本人权被自然而然地实践着,而在中国这些基本人权还在努力争取中,因言获罪、因思想获罪这种欧洲中世纪存在的量刑方式在当前的中国还事实存在着。两千多年前春秋时代郑国丞相子产不毁乡校,公开拥护民众议论批评朝政。18世纪法国思想家伏尔泰有句名言:“我反对你的观点,但我用生命来捍卫你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19世纪美国总统在谈到批判政府的声音时指出,政府就像一头笨重的牛,批判的声音就像牛虻,它可以刺激笨重的牛走得更快些。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是一个国家保持健康良性发展的前提条件,可以让各种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以最低的社会成本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一个社会并不可能在单纯的歌颂已有成就中取得更大的成就、避免不必要的失误,而只有在清醒地批判与发现问题中才能超越已有的成就、取得更大的成就、避免不必要的失误。2003年萨士假如允许更早地自由言说报导,就不必付出后来那么大的代价。假如不是蒋彦永医生公布真相,将会让社会付出更惨重的代价。历史上重大失误、暴政莫不是从压制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开始。假如建国初期允许自由讨论马寅初的人口思想,就不会有毛泽东时代的人口盲目增长,就不用现在费那么大国力去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就不会出现在推行该政策中出现很多粗暴侵犯人权的灾难。假如1959年-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允许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人祸早就可以降低到最小程度,甚至可以避免,就不会发生饿死四千万的惨绝人寰的人类大悲剧。假如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专制极权的思想与行为就难以逃遁、难以随意地控制普通民众,“文革”惨祸就不会发生,就不会延续长达十年。没有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事实真相、正义、以及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合理解决,整个社会就不会有清醒的眼睛、清醒的大脑、清醒地良知,自然就难有清醒的行动,犹如“盲人骑瞎马,半夜临清池”,整个社会将为此付出不必要的盲目代价。
八、“六四”难属在艰难地呼唤着迟到的正义。当“六四”事件正在有意无意地被人们淡忘、疏远、和回避的时候,但至少有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坚强地抗拒着遗忘与说谎,那就是饱受失去亲人之痛的“六四”难属。以丁子霖为代表的天安门母亲们的奔走呼告,不仅在争取着属于她们个人和家庭的正义,也是在为这个爱健忘、善说谎的民族坚守着一份正义。捍卫事实、拒绝遗忘,是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普通人在道义上默默支持这些难属的应尽责任与义务。
在告别充满着天灾与人祸的2004年的时候,我自然祈祷与希望2005年能减少天灾人祸。自有人类以来,没有天灾人祸几乎是不可能的。天灾固然难以避免的,但通过人为的努力,可以将天灾的危害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人祸完全是人为的,本可以完全避免。对天灾人祸的冷漠,将使难以避免的天灾转眼变成本可避免的人祸,将使已经存在的人祸变本加厉地继续存在、甚至产生新的人祸。面对天灾人祸,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要克服那种事不关己的冷漠与麻木,而应该尽一份力所能及的关爱和帮助,让这个多灾多难的世界多一些阳光与温暖,少一些阴暗与寒意。
200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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