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一日电)为缩短审查时间,保险商品审查制将改革。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秀莲表示,未来保险商品将采取两阶段审查,负面表列分级管理机制,保险商品不再事先审查,第二阶段是要求或辅导业者设立商品评议小组,商品先经精算再推出,提升商品品质。
金管会与财团法人保险事业发展中心今天举办“建构商品监理新蓝图”研讨会,张秀莲致词时作以上表示。
张秀莲说,保险商品的审查长久以来成为众所关切的问题,外界质疑为何商品审查时间这么长?审查时间对于业者新商品推出有重大影响,尤其是影响商机。但缩短保险商品审查时间,提升效率之外,还要兼顾业者经营健全性及消费者权益。 她表示,与业者交换意见后,保险商品审查将分两阶段,负面表列分级管理机制,以简化商品审查,落实分级管理制度,因此有90%商品不必再经过事先审查。第二阶段朝准则制,保险商品不必再事先审查,要求并辅导业者须设商品评议小组,推出商品前,内部有一评估过程,如精算要有精密程序,再推出商品,金管会再予以备查,品质才能符合主管机关要求。
张秀莲强调,经过两阶段改革,保险审查制度会有大幅度改变,希望产险业充分配合,并对自己产品负责。尤其要提升保险商品品质,最主要仍须保险业者做好自我管理,签署人员负起专业责任。
此外,配套措施也非常重要,要完整拟定,比如说,审查重点放在新商品,因此新型态保险商品的定义,对业者权益有很大影响。至于签署人员未负责的惩处,在何种情况下,自律做得不够好,停止一些新商品推出;负责人处罚部分,如解除职务等配套措施也要一并列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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