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上亿公款 巨贪“死”也不说赃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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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讯】中国银河证券一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12月13日因被认定贪污、挪用公款近一亿元被处判死刑,坚称无罪准备上诉。7000余万国有资产人间蒸发,杨彦明似乎得了“选择性失忆症”,他回答说:“我也说不清楚!”。死也不说,硕鼠一命却难以挽回国家巨额财产下落不明。

据《新京报》报导,现年57岁的杨彦明在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担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在12月13日的庭审中,面对法官及公诉人的询问,杨彦明说得最多的是“记不清了”、“说不好”、“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对于巨额赃款去向“死”也不说。

检察机关指控其于曾任期间,将营业部资金6,840余万元侵吞,2002年1月至4月间,侵吞股票交易资金376万元。共侵吞贪污公款7,216万余元。

同时杨彦明在2000年8月至12月期间,将营业部资金2,480万元挪至个人控制的佳杰堂公司,案发前尚有1,270万元没有退还。加上将营业部资金60万元用于个人进行期货交易,共挪用公款2,540万元。

法院认定,杨彦明共计贪污公款7,216万余元,挪用公款2,540万元。近一亿元的金额,有7,000多万元公款款项,杨彦明表示不记得了。

杨彦明在得知被一审判处死刑后表情很平静,但他坚持认为自己只是“工作失误”,并不构成犯罪,目前只是没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他表示,他将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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