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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忧被曝光致校园通报率低请法院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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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县二十二日电)高雄县校园家庭暴力、性侵害及儿童少年性交易通报率偏低,县督导会报今天在进行讨论时,与会校长反应教师担心身份被曝光,遭到威胁,委员们纷纷提出各项防范策略,并决议请地检署、法院设法尽量避免通报人曝光。

高县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及儿童及少年防治督导会报今天在县府召开,由县府卫生局长庄弘毅主持,在讨论落实校园通报时,委员们发言踊跃。

青年国中校长李丽华表示,学校有位教师通报性侵害案,却被法院传讯,在大庭广众下出庭,身份曝光,担心受威胁;通报身份无法保密,影响教师们情绪。

庄弘毅则表示,教师可以以书面提供证词。

高雄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高碧霞则表示,刑事诉讼法规定交互诘问,无法保证通报人身份保密,如通报人被被告律师提为证人,可能被地检署、法院传讯进行交互诘问,即使是寄养家庭、社工人员都可能被曝光。

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审判长廖家阳也表示,家暴法规定通报人资料应保密,但在处理过程,却无法达到这项标准。性侵害案在审理过程中,通报人也要交互诘问,否则被害人否认,缺乏证据,加害人可能获判无罪。

李丽华表示,虽然可申请分庭讯问,但教师不懂,且学校没有义务律师,教师不知道到法院、地检署如何应对、讲什么话。

律师林夙凤则表示,学校应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教师们相关问题的咨询服务。

社会局长吴丽雪也表示,教育局应聘请律师团,协助学校解决相关问题,校方不懂的地方可以询问律师团,否则,加害人无所不用其极地骚扰,教师们不敢通报。

社会局社工课长刘美淑表示,曾到十所学校宣导,有学校反应曾发生暴力案件,家长却带着四位黑衣人进入校园,让校方感到莫名的压力,不知道找谁协助解决。

律师苏精哲则表示,学校接到法院传票要求通报教师以证人身份出庭,可与校方协调后由校方行文法院,提供书面证词,不一定出庭,或是请求法官以远距视讯讯问通报教师,如此可防止身份曝光。

担心通报教师承担压力,高雄师范大学性别教育研究所副教授谢卧龙建议,采用国外模式,由学校集体决议后再推派一人出席法院,分散压力。

庄弘毅裁示,由青年国中理出整个经过后,行文法院尽量在交互诘问时降低通报教师的曝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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