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判处传圣经牧师监禁不提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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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3日讯】(美国之音记者:袁野2005年12月22日华盛顿报导)北京法院本星期早些时候对在民间传播《圣经》的蔡卓华牧师进行了二审并维持了“非法经营罪”原判。蔡卓华案曾被中国官方称为建国以来的最大境外宗教渗透案。但是,法律界人士指出,中国司法当局在处理此案的时候出于多种原因刻意回避宗教因素,只把此案作为经济案件来审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星期二宣布对蔡卓华牧师案维持原判。今年11月,北京法院以非法经营和窝藏赃物等罪名对蔡卓华和其他涉案三人做出了一到三年监禁和罚款判决。

蔡卓华案初期,中国官方曾经把此案称为“四九年以来中国最大的一起境外宗教渗透案”。但是北京的法庭在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中,仅以经济罪名为蔡卓华和其他三人定罪。

*政治案件经济化*

蔡案二审辩护律师团成员王怡指出,政治案件的经济化是中国司法当局近年来针对宗教自由和异议人士案件采用的一种新策略。其目的之一在于混淆视听,使外部舆论和国际社会无法对当事人因言获罪的本质做出明确的判断。他说:“那么中国在今天面临的国际上道德、法律、舆论和政治上的压力和代价。因此这是一种防守型的策略。他们又想打压,又想避开这个东西。”

北京宪政学者陈永苗认为,从蔡卓华案一审和二审的判决时机和量刑程度来看,都毫无疑问地显示出案件的政治性。陈永苗说,根据中国的法律,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判5年徒刑:“但是他就被判了三年。很明显,在中国只有政治案件才有这种可能性。这是一种政治妥协的结果,因为当时中美关系中有布什要来。因此这是一种妥协。从判决的情况来看,这是很清晰的。”

此外,蔡案辩护律师王怡说,中国司法当局这种政治案件去政治化的做法也有法律程序和技术上的考虑:“中国这十几年以来,如果我们不涉及到宗教信仰和言论自由,如果不涉及政治敏感问题,在其他的一些法制领域,在法律的纯技术上的进步,我们承认还是有的。这种进步给整个司法系统运作政治迫害的案件也会带来一些操作上的难度。”

王怡律师说,中国公安部门在预审蔡卓华牧师期间,曾经多次问到所谓的“境外宗教组织渗透”问题。根据他本人看到的预审口供,蔡卓华和其他三名被告提到过和境外一个名叫国际圣经公会的组织有联系。但是,公诉方无法从法律上证明该组织有反华或者敌对中国政府的企图或行为。

*爱德基金会接受香港教会捐赠*

此外,王怡律师指出,中国唯一一家被政府授权印刷《圣经》的南京爱德基金会从80年代中期开始,就一直接受香港基督教组织联合公会的捐赠:“那么这样的话,你做这个案子实际上是没法讲的。怎么样算是境外宗教组织的渗透呢?中国政府当局包括南京的爱德基金会,官方的唯一一家,它是在86年开始就在接受宗教组织的渗透了。”

在蔡卓华一案开始审理后,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曾经对香港大公报记者说,蔡卓华等人非法出版《圣经》和其他基督教书籍四千万册,非法经营销售两百多万册。蔡卓华案的辩护律师王怡说,公诉方在审判过程中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显示几名被告从传播福音书籍中获得了收入。他指责叶小文的说法构成诽谤。

北京宪政学者陈永苗指出,尽管中国宪法规定各种宗教平等发展,但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于传统的儒教基本上采取了扶持的态度,但是对于只服从上帝的基督教的打压和监控则丝毫没有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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