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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陈旦:MOD不应适用广电法 持续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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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代芝台北二十六日电)党政军退出媒体今天到期,中华电信董事长贺陈旦今天重申,中华电信是以“电信业者跨业经营广电业务”取得新闻局营业许可,不应适用广播电视法,同时为顾及消费者权益,中华电信不会终止MOD服务。

中华电信大电视MOD随选视讯服务自93年2月取得新闻局营业许可,近二年的时间用户数接近十万人。贺陈旦今天表示,中华电信是以“电信业者跨业经营广电业务”取得新闻局营业许可,提供消费者多元服务,不应适用广电法,也不能用具有针对性的法条,要求中华电退出,否则是政府在法令上的退却。

广电法在92年底修法,要求党政军退出媒体,而中华电信因交通部持股占近42%,在立法院不让公股释股的情况下,又因新闻局要求党政军退出媒体,使得中华电信MOD业务,陷入两难。中华电信也持续与新闻局沟通,寻求解决之道。

贺陈旦强调,依股权结构来看,中华电信适用电信业法,针对MOD服务,主管单位应兼顾适法性,同时需对消费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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