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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管制作业 比照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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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台民航局航管组昨天表示,中正机场现行低能见度管制作业,包括飞机起降规定,都是比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 )标准,并没有特别严格﹔但民航局也表示,中正机场跑道元月18日启用新安装的停止线灯(STOP BAR )后,低能见度作业其实有“放宽空间”,但由于航管单位及航站配套修订来不及,因此今年新年仍按照既有程序实施,近期内将再修订改善后,南北机坪将视情况放宽飞机在作业区活动,不再限制只能一架飞机在作业区活动。

飞安会则表示,四年前发生新加坡航空在中正机场准备起飞时,误闯整修中的跑道飞机起火燃烧事故,当时飞安会发布调查报告中,曾要求民航局加强中正机场跑道灯光管制,对民航局强化灯光导航措施,应该有助改善机场能见度及作业效率,飞安会乐观其成。

民航局航管组表示,中正机场原本没有安装停止线灯,新航事件后,民航局按照飞安会建议,编列经费安装停止线灯,要求所有从跑道到滑行道或从滑行道到跑道的班机,都必须在停止线灯前暂停,得到塔台的允许后,才可以进入跑道或滑行道中,执行起飞或停靠的动作。

而今年元月18日停止线灯尚未启用前,航管组依据ICAO规定制订管制标准,要求南北机坪只能各有一架飞机在作业区活动,如果能见度不佳时,飞机进入停机坪,还必须要跑道工程车引领,避免发生误闯跑道等意外。

航管组表示,修改低能见度管制作业,牵涉航管与航站人员相关规定甚多,譬如航管人员执行程序、航管与航站工作分工、维修规则等,许多细节需要重新研拟,因此今年新年假期前来不及完成,仍沿用原订标准,待近期内完成修订,低能见度管制作业就可以放宽。

新闻透视╱中正机场新航条款 因噎废食

记者姚介修╱特稿

八百班飞机、二十万旅客就因为不适用程序造成航空公司及旅客重大损失,责任该由谁来负担,程序是否可以改进,相关主管单位有深入检讨的必要。

追求与世界民航组织同轨是件好事,但是错误的引用却造成业者上千万金钱及旅客权益的损失,航空公司与旅客又何其无辜。

“中正机场地面活动导引及管制系统作业”也就是所谓的“低能见度作业”,是为了二千年新航错用跑道起飞事件后,才进一步加严制定的作业规定,虽是参考国际民航组织对LVP(低能见度程序 )的建议为主轴,但中正机场的起飞标准,是在新航事件后,才将原来跑道视程能见度由二百公尺,提升为三百五十公尺,显示确有量身订做、头痛医头。

此外,新规定要求能见度只要低于五百五十公尺以下,就要启动“低能见度作业程序”,亦即几乎只要有雾起,飞机就可能停飞或限缩为仅能单机起降。

当初这套规定出炉时,航管员称为“新航条款”,以前中正机场没有这套程序。例如八十六年的大雾,能见度一旦高于起降标准,跑道立即开放,待命起飞的飞机马上顺利起飞,天空盘旋的飞机也可顺利降落,延误的只是关闭跑道的时间。

不少资深飞行员都表示,飞过全世界各大机场,其中也有未装设地面雷达起雾的机场,他们也没有用国际民航组织的建议,只要航管员有效管制,有固定滑行路线加上强制报到点的配合,所有飞机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起飞。而降落的飞机也不会因为一定要等到地面没有飞机移动时才能降落,新年期间很多飞机就因为如此造成油料不足,改降其它机场。

航空公司也质疑,飞安的确很重要,但需因地制宜,一旦程序不适用,还不如只要能见度一低,就干脆关闭机场不要运作,不就更安全吗?主管机关对于这套规范,流于僵化却又忽略中正国际机场实际起降需求,未能以业者作业及旅客立场为出发点,善尽监督之责,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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