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劲松:盗版大国与“中国威胁论”

陈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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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6日讯】在中国﹐盗版﹐或侵犯知识产权的行径﹐一直十分猖獗﹐外国众多唱片﹑电影﹑软件﹑出版等企业损失惨重﹐美国企业每年为此损失至少25亿美元。经一再的双边交涉无效之后﹐最近﹐忍无可忍的美国商会﹐决定诉诸世界贸易组织(WTO)。该商会已经将一份长达33页的申请报告递交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要求美国政府诉诸WTO﹐惩罚中国。

考虑到美国商会举足轻重的影响力﹐诉诸WTO的举动﹐必然对中国构成巨大压力﹐并影响到脆弱的中美关系。实际上﹐美国商会对此酝酿已久。该商会已经拨出巨款﹐来解决长期困扰美国企业的侵权问题。为阻止盗版﹐不久前﹐该商会在北京成立游说机构﹐并加紧建立以中国为中心的全球性游说机构。与此同时﹐美国商会决定﹐把2005年定为“打击仿冒年”﹐准备在全球掀起打击盗版的“保卫战”﹐重点区域是亚洲﹐而盗版大国—-中国﹐则为“重中之重”。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商会决意将愈演愈烈的中国盗版问题﹐提交WTO。

盗版﹐侵犯知识产权﹐实际上就是侵犯他人或他国经济﹐盗窃他人或他国财产。

面对这种盗窃行为﹐爱“占便宜”的中国人﹐早已经习以为常﹐不以为耻。一些御用学者﹐甚至以“中国教育水平尚有差距”为由﹐声称中国盗版问题“情有可原”。这等于承认中国人素质低﹑品行差﹑道德普遍沦丧。

面对国外日益昇高的谴责声浪﹐中国政府也仅以“已经立法”﹑“加大了打击力度”等套话﹐予以搪塞。

然而﹐谁都知道﹐在中国﹐所谓“加大打击力度”﹐也就是时不时搞一阵“严打”﹐刮一阵风﹐做做样子。风头过后﹐侵权的照样侵权﹐盗版的依旧盗版。所谓“立法”﹐不过是走过场。中国政府也曾“立法”保护私有财产﹐然而﹐在各地强行拆迁风潮中﹐民众拥有的房产或土地使用权﹐往往在一夜之间﹐就被强行剥夺﹐剥夺者﹐恰恰就是“立法执法”的政府本身﹔中国政府也曾“立法”“保护人权”﹐然而﹐侵犯人权和践踏人权的恶行﹐却天天发生﹐主导者同样是“立法执法”的政府本身。

面对本国人民﹐中国政府尚且没有信誉﹔面对国际社会﹐又能有多大信誉﹖不言而喻﹐纵容盗版﹐甚至直接参与侵犯知识产权﹐中国政府本身脱不了干系。众所周知﹐就在有一阵没一阵的所谓“严打”运动中﹐当局没收的盗版商品﹐诸如光碟﹑软件等﹐都成了公安人员的内部消费品﹐尤其是其中的黄色光碟﹐更令公安人员如蝇趋臭﹐受用不尽。甚至作为难得的“礼品”﹐“孝敬”上级。

还是那句老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的盗版问题﹐非一朝一夕而来﹐也非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牵涉到制度﹑文化﹑教育等众多层面。中国固然占到短期“便宜”﹐但这一另类“中国威胁”﹐却使中华民族整体形像蒙污﹐长远利益受损。不说别的﹐仅此一点﹐也可为“中国威胁论”背书了。 (自由亚洲电台)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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