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可买矿工命?日均16人命丧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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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7日讯】大陆矿难接连不绝,平均每日有十六人命丧矿场。农历新年刚过不几天就发生伤亡惨重的辽宁阜新矿难,但是官方媒体报道只是“一语带过”,数个主要网站实施言禁,防网民借题发挥。人们不禁在问:矿难何时休止?矿工生命出路何在?严惩失职官员是否可以遏止矿难?加强安全措施是否可以挽救生命?

何以罔顾这些生命?

近年来,大陆多地不断发生煤矿事故。仅仅从去年10月以来,河南、四川、河北、贵州等地相继发生矿山瓦斯爆炸和坍塌事故,其中比较惨重有河南大平煤矿148名矿工遇难和陕西陈家山煤矿的瓦斯爆炸吞噬了166条生命。

而农历新年刚过,就发生了更惨重的辽宁孙家湾煤矿气体爆炸事故,200多人死亡。就在辽宁阜新矿难翌日,云南曲靖市富源县竹园镇一个非法小煤矿亦发生爆炸,截至16日晚6时,已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9人失踪。

据苹果日报报道,辽宁阜新孙家湾矿难已经发生了三日,16日仍有大批家属在煤矿公司门外苦候遇难矿工的消息。有家属不满当局三日以来对他们不闻不问,既不通知他们家人遇难的消息,也不告诉他们救援的进度。

报道称,面对这次历来死亡人数最多的煤矿矿难,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级官方传媒近日均没发表专文讨论,只有北京《新京报》等地方报章发表评论文章,呼吁提高矿难赔偿,增加安全投资。《沈阳今报》提议取消元宵晚会,将节目开支用于救济遇难矿工家属。但央视歌舞升平冷对矿难。

据明报报道,有网民指摘媒体对矿工的生命非常冷漠,“这次矿难夺走了200多矿工的生命,但在事发4小时11秒后的当晚央视新闻联播却将孙家湾这条苦难新闻挤到靠尾一角,一语带过。”有网民质疑,矿难连连,当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怎样付之实际呢﹖

中国地质大学教授罗云说:“我们还没有正确认识到人的生命价值。”

两万元可买矿工一命?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报道,在遇难的200多名矿工中,170多人为煤矿正式职工,按规定其家属可获赔20万元,其余的外包矿工则按早在下井前已签下极度苛刻“合约”,只可获得二万元赔偿。合同规定矿工过年不下井将被罚1000元人民币兼被辞退,失工作能力仅赔六千。据称,如果矿工不肯签定合约,老板是不会聘请他们的。

另一名遇难矿工家属则指出,爆炸矿井的外包矿工每天下井采煤可得到三十至四十元报酬,而正式职工则可获六十至七十元,两者相差一倍,外包矿工的公司从中牟取暴利。

在存在意义上完全平等的生命,却在同一的灾难中被市场残酷地标出了不平等的价格!赔付同样的生命,竟相差近10倍,让人不得不思考:生命的价值究竟如何界定?

《新京报》的社论指出,大陆的私人小型煤矿一般用一至五万元人民币,便可打发一名死难者﹔而国有煤矿赔偿金额亦很低,去年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每名遇难矿工仅一次过获得约五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而每月的抚恤金也非常少。

长期以来,矿难赔付制度性地低于生命的公平价格,这意味着矿采业的老板们以低于公平价格雇佣一个劳动力或购买一个生命时,一笔可观的“利润”装进了他们的口袋,难怪无论矿难多么频繁地发生,都挡不住他们坚定的投资脚步。甚至有矿主认为“死得起伤不起,预防成本高,死亡成本低”。

近年,温州等沿海省市的热钱纷纷撤出房地产业,到山西“圈煤”,山西省及时的制度 “创新”,对采煤业的规范无疑将起到推波的作用。

“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

这是大陆年前一部以煤矿为题材的影片《盲井》中一名矿主曾对前来求职的民工说的一句台词,却道出了大陆现实生活中,矿工迫于生活,长期要在工业安全条件恶劣的井下工作,阜新市老矿工吐出来的痰,竟然像炭一般的黑色,他们不是在矿难中死亡,就是被职业性疾病慢慢折磨至死。

挖煤的工人竟然烧不起煤来,真是世纪奇谈。据法新社报道,一名在阜新巿一家国有采矿企业工作了四十年的五十七岁周姓矿工,因为咳嗽愈来愈严重,连咳出来的痰也变成黑色,上周终于支撑不住住院。他的儿子说,他父亲在矿井内倒下,血从鼻孔中流出,不知道能否康复?医疗费实在昂贵,他家连用来冬天供暖的煤也无法负担。

他还说,在煤矿每天要在井下工作十二小时。如果反对,便会失去工作。对(煤矿)管理层来说,找人替代完全不困难。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发生于去年11月28日、造成166名矿工死亡的陕西铜川陈家山矿难,131名矿工遗体至今仍在井下。据报道,要等到矿井的安全情况改善后,矿方才会派人下井抬尸。

矿难何时休止?

据明报报道,尽管数个主要入门网站连日关闭评论区,防止网民以矿难“借题发挥”。然而,不少网民仍然冲破新闻封锁,纷纷到网上留言板哀悼死难矿工,检讨制度缺失。对于接连发生伤亡惨重的矿难,但却没有官员要负责。有网民质疑,总理“只会事后流眼泪”,为什么不能拿出“铁血手段,好让悲剧不会没完没了”。

正如苹果日报指出,每次发生重大矿难或其他意外后,海内外舆论总会大声疾呼:追究失职官员的责任,撤职查办。言下之意,这样就可以防止灾难,中国的矿难就会大减。但事实告诉人们,矿难还是无日无之。

追究责任、撤职警告,只能收一时之效,绝不能有效遏止矿难!每次大矿难后,矿方及管理层都会被揭发,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和超额生产奖金,强迫工人下矿超负荷生产,因而造成惨剧。不该发生的矿难,还是发生了。为什么?

报道称,在现行体制下,丢了这顶乌纱,只要有门道或后台硬,就能换到别的地方继续当官,甚至可能升官晋爵。在此情况下,像撤职、警告这种“严惩”,只是走过场的表演吧。而继任的矿场官员,即使他们不被那几十万元的超产奖金打动,甚至能够顶矿场其他同僚的压力,但在此体制下最终他们还是要罔顾工人的安全,强迫工人加班,以保证矿场的利润。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总部设在美国的“中国劳工观察”评击,中国政府对孙家湾矿难及之前发生的所有矿难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矿难频繁是中国长期以来一味强调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结果,呼吁北京重视人命的价值,投入资金搞好安全设施,推行政治改革,容许工人成立独立工会,加强体制外的监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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