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银波:深圳宝安 请你解决民工的艰难

民工:国家的法律只讲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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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讯】按:写作此文之时,已是元宵佳节。亲朋好友虽是陆续聚集而来,但仍未消散我着此文章的坚决。银波顺便在此打个广告:大年十五之后,我将接连推出普通中国人关注得最为紧要的一系列现象分析实论,以此开拓出更为务实和求真的文章风格。

今天所谈的宝安,如同诸位所知,它与龙岗一道,乃是深圳六区之首。宝安区于1993年1月1日挂牌成立,下辖西乡、福永、沙井、松岗、公明、石岩、龙华、观澜、新安、光明十个街道办事处,其外来人口达至380万之多,几近全区户籍人口的11倍。此地南接深圳经济特区,北连东莞市,东濒大鹏湾,临望香港新界、元朗,堪称深圳的工业基地和西部中心。中国新年前后,我先后收得一批宝安民工资料,透过对这个特殊地区、特殊群体的关注,至今已是如梗在喉,不吐不足以释然。

一、宝安的劳务纠纷问题,首当其冲地出在监察力量渗透浅薄,扼杀了解决问题的最佳契机。

若从官方传媒的角度来看,如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等方面,民工问题的确被宝安视为头等重点。《宝安日报》一直持续地关注着这一问题,但多是报喜不报忧,如劳动部法制司司长闫宝卿到宝安区督查、调研,宝安区劳动局累计追回欠薪3.4亿元,松岗劳动办仲裁派出庭结案率达99.4%等。然则从我的研究角度来看,这些报导也是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宝安劳务纠纷问题的突出与泛滥,而且他们这些新闻与服务还仅仅是敷衍塞责的浅薄报导。

劳务纠纷问题的严重性,也可以从宝安的治安状况之中得到明证。据悉,近年于宝安发生的刑事案件,98%以上皆是外来人口所为;而出租屋中发生的刑事案件,如地下加工、窝赃分赃、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假售假、非法传销、杀人抢劫等,则约占全区刑事案件的30%,个别地方高达50%。这就是社会恶性循环。无论顾虑宝安的人口构成,还是顾虑宝安的人才构成,我们都应从彻底解决劳务纠纷问题——尤其是300多万外来工问题——开始,来整体上保障宝安的平衡发展。而第一线者,应是监察。

目前宝安监察不力的状况,可谓形形色色。我举四个临近中国新年的例子。

(一)宝安西乡凤凰岗连瑭富通电子厂。厂里有个打了三个月工的未成年民工,叫胡治,他要回四川老家上学。这个小民工的辞工书虽是被老板批了,但老板三番五次失信于他,不给他工资。那么这个民工就向宝安劳动局和西乡劳动站投诉,等待的结果就是劳动部门仅仅打了个电话给厂里,人又不来一个。而这个老板,似乎也并没有把劳动局打来的电话当一回事,小民工要工资回家上学的计划被迫取消。这种监察不力,叫做人浮于事,与作秀无异。

(二)宝安松岗潭头四工业区鸣达电子厂。厂里民工的工资低至极点,有的民工四个月加起来才1000元左右,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一个月才只有10多天的班可上。很明显,即便是放假,也应得工资,这是法律所定。那么究竟是多少呢?好,部分民工跑到宝安劳动局,然后又跑到松岗劳动站,得到的答复相差一倍。前者说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算,后者则说是40%。这种监察不力,叫做地方割据,各执一词,各行一政。

(三)宝安黄田岗贝工业区12栋林海电子厂。厂里每个月都是第二个月30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并且发工资又不出示工资单。该厂有两分工卡,一份是正常上班时间的卡,一份就是加班卡。厂方公然把民工用“卡钟”考勤出来的工卡,拿去涂改后,再来计算上班时间。无论加到多晚(下午6点~12点,有时赶货加通霄),厂方也只计算四个小时的加班时间,到月尾还用“涂改时间”这种手段来克扣民工的血汗钱。这下民工不服,跟厂方理论,说要到劳动局去告厂方,不料厂方的回答竟是:“我们在劳动局有熟人,每个月都有交钱给劳动局的,就算你们告了也不怕,也告不准的!”这批民工不信,偏要告,打了无数次电话,又跑去劳动局多次,但从来没有人亲自到工厂理会。民工于是绝望了,准备辞职,但老板不批,并且还说“要辞工就扣300多块钱”,然而这批民工的底薪只有350元。这种监察不力,叫做包庇袒护,且从中获利,是典型的官商同谋,沆瀣一气。

(四)更为常见的,如宝安公明第6工业区冠华科技公司。厂里拖欠民工工资好几个月了,没有发过,民工们就跑到公明劳动站,但该站不管。这种监察不力已经发展到了极端,叫做彻头彻尾的不闻不问。

许多时候,矛盾总在此时激化。若民工罢工、静坐、示威、游行等,问题就不仅仅是劳务纠纷问题了,而是政治冲突,刑事手段便赶紧从中插进来了。一个本来极其简单的小事情,经过设着层层关卡的办事障碍,最终民工彻底绝望,那便真的疯狂起来了,酝酿成一桩乃至几桩大事件,如此反复,实际上是在严重吞噬社会的生命力——亦即互动可能和互动能力——,更遑论对当地治安的冲击?

二、宝安的劳务纠纷问题,出在企业和劳动中介机构无孔不入的盘剥与欺诈,以及由此导致的反作用。

这是十分明显的。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今天,廉价劳动力无论从社会资源、活动能力,还是从信息来源、传播媒介、维权渠道等诸多角度来看,他们都是最可能、也最容易受害的弱势群体。从这种几乎处于绝对弱势的位置仔细观察过去,诸位看到的是他们心有不甘地丢弃劳动果实,听到的是无助、彷徨,以及来自底层的报复的呐喊。这些声音,至少我本人已经听到,并且已听过无数次了。请听最近这些最真实的声音——

(一)宝安石岩第一工业区兰博玩具厂。一名民工说:“我们真的是受不了啦!快过年了,我们都要回家。可是老板不给我们结工资,我很气,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啊。好多的员工因为辞不到工,都是自离的,都把工资丢在了这个兰博厂。老板赚黑心钱,他该死。我明天就要回家,最迟也就是明天早上要拿到钱,不给的话我连路费也没有了。我是一个比较冲动的人,他要是不给我们钱的话,后果我也不知道怎么样。”

(二)宝安公明长圳裕同印刷厂。一名民工说:“难到国家的法律是‘只讲,不执行’的晃子吗?我们真的好累,我们需要公平、公理,我们需要休息!厂里生产忙,我们能理解。但是我们的老板、管理者,他们有没有考虑过‘我们是人,不是机器’?所谓的‘人性’就是这样的吗?21世纪的中国是这样的吗?21世纪的特区就是‘特’在这里吗?我们好可怜!”

(三)宝安福永津润声实业有限公司。一名民工说:“都快过年了,我该怎么办呢?难道在这个公司里工作了一年,到最后的1080元钱还是领不到吗?打工妹的钱就那么的无所谓吗?这个中国新年我还以为我会开心地过呢,没想到辛勤工作了一年,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为什么呢?我想不明白一个公司也不可能多了这1080元钱,他们就会有多开心。可是我们打工妹们呢?那可是我的报酬啊,是我们应该得到的啊!”

(四)宝安福永某电子厂。一名民工说:“前几天我的一个手指因工受伤,被机器压了一下,去医院花了300多块钱,要求老板报销,老板不肯,说我是自作自受的。我请假一个星期养伤,老板不肯给我算工资,还说我误工那么多天,把我上个月的工资都扣住不放。就快要过年了,我好想回家啊,可是连车费都没有。帮帮我啊,我该怎么办?”
(五)宝安沙井旺纬音箱厂。一名在生产部工作的民工说:“他没有权力说打我就打我啊。我胆小,当时什么都没有说。第二天,我就递交了辞工书,是急辞工。作为一个打工妹,我不知道怎么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六)宝安公明世通职业介绍所。一名求职民工说:“我是一个残疾人,来自广西。经世通介绍了一个星期,可还是没有找到工作,我要求退钱,就是220元的手续费。以前说没有找到工作,全部退还的,可现在他们只退10%。我要求退150元,他们不退,还打人。结果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只有签字退还了我30块。那时候我身上就只有这30块了,而我朋友又刚刚回家了。几天过后钱用完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到最后,我抢劫了一个女孩子,看到她在地上哭喊,其实我也不想啊,我也是被逼的。”

(七)宝安沙井威昂职业介绍所。一名求职民工说:“我是一个受骗者,希望其他的工友不要再被骗啦。每天看见人一个一个地进来,我的心就好辛酸。”

三、后记

据我所知,宝安现有9000多家企业。在我视野范围之内,确切地知道侵犯民工权益的企业起码已到100家的上线,如:宝安公明永盛塑胶五金玩具厂、公明信围2公业区宏麟电子厂、西乡卓易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西乡勒竹角村三胜电子厂、沙井捷德电子厂、沙井林坡坑工业区卓亚士电子厂、松岗塘下涌工业区扬丰机电厂、松岗东方大田洋工业区区6栋公司、福永新和村耀基印刷厂、田寮怡景工业区凯杨模具厂、鹤州万邦电子厂等。一个接一个的真实案例堆积如山,实在难以在此一一赘述。不同的是,有的企业是针对个别民工或部分民工,有的企业则是多年以来一黑到底,几乎所有在厂民工,皆是无力回天、哭天无路,可谓“顽劣之极”。

其手段,除上述之外,另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类型。比如:民工要辞工,可老板说要等招到新人才能批准。比如:正常辞工后,民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要被压几个月,还要签一个合约,内容是民工在此几个月内不得从事同样的工作,否则这些工资老板就不发给民工。更恶劣的是工作之中的劳累与艰苦。比如:每天加班四小时,每月的加班时间超过100小时,日日月月如此,根本就没有加不加班的区别,而且加班费也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1:1.5来发,每个月必须上足29天班,而剩下一天是白夜班中转。一般请假不批,国庆节、劳动节,各一天,偶而还没有,中国新年顶多也就五天,也就是说,每年民工最多只享受了七天的休息时间。至于“合同”一项,那就更是企业玩手段的强项。最寻常的是出了劳务纠纷之后,民工必须依靠搜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证据,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庭提出申请……

曾记得我与一位杂志主编交流,席间他发自肺腑地对我说:“上面根本就没有看到下面嘛。他们就像什么呢?就像被云层死死地封住了似的。所谓下情上达,基本上只有万分之一的把握,这就是既丑恶又无能的官僚主义,他们已经彻底丧失了真正的政治能力!”此兄台信息广泛,又是激烈性情,不料最后却补上一句,“关键要看你能不能影响到伴随在他们左右的那些人”,奴性不改,半煞风景。我的个人意见嘛,是首先要做到对劳动部门行政操作的强有力监督,这个监督有它的重要标准,那就是看这些劳动局、劳动站是否尽力做到了信息的透明化和深入化,以及被看得见的实际效率又是如何。这里面,媒体的独立、教育的接轨、交流的畅通、法治的深入,以及民工自身的团结与奋斗,都是这个强有力监督体系的重要成员。

想起去年两会的时候,宝安人大代表张建国从社会治安的角度,拿出过一份提案,其核心是“加强外来人口及出租屋管理”。公平地讲,张建国先生只讲到问题的一个侧面,而且还只是一个既传统又强硬的一面。我想做一个补充,那就是作为政府,更应发挥出来的、且能“可视”的另一个更大的面:服务。在我看来,实实在在、认认真真、“言必行,行必果”地化解外来人口的矛盾——尤其是他们的劳务纠纷——,乃是一项更具前瞻性的高尚服务事业,比之打击犯罪,其意更深,其面更广,且更治源头。

如若不然,数千亿张纸也装不下宝安民工的血泪史,其艰难疾苦之成功解决,将遥之远兮,不可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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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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