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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浴袍”事件后续 已决定控告窃照大学生

2005-04-26 13:3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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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6日讯】林志玲和言承旭手机自拍私密照外流,日前经某周刊披露后引起轩然大波,经多日考虑挣扎,林志玲最终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对窃取照片的黄姓大学生提出控告。

  据中华网报导,林志玲手机送修,和言承旭的手机自拍照却因此被窃取。其经纪人江怡蓉证实,林志玲已对黄姓大学生提出告诉,是否也对刊载手机照片的周刊提出告诉?江怡蓉语带保留说:“林志玲把法律的问题交给律师处理。我想那家周刊最近应该已收到律师信了吧!”

  自拍照被窃取,最初林志玲听到这位大学生可能得吃5年牢饭而一度打消念头,但林母吴慈美坚持要提出告诉。经友人分析及自己再三考虑后,林志玲终确定采取法律行动,以杜绝违法之事再次发生。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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