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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
【大纪元4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嘉泰花莲县二十八日电)今年二月十一日发生于花莲的车祸伤患宋品洁遭押离医院被围殴致死案,经花莲地检署侦查终结,今天提起公诉;检方以杀人罪嫌起诉江捷中等五名被告,并求处死刑。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孙进兴表示,被告将已受伤的被害人围殴致死的行为,是目无法纪、泯灭人性。
被告江捷中的幼子江丰佑于二月十一日凌晨四时许,搭乘生母施(王素)珍驾驶的轿车,沿台九线从花莲县玉里镇北上时,与南下由宋品洁驾驶的车辆对撞,导致江丰佑重伤不治死亡,宋品洁则是肋骨和左腿骨折受伤转送门诺医院住院治疗。
江捷中等人于当天下午到门诺医院找上宋品洁,要求处理车祸事故善后事宜,但因双方一言不合,陈明宗和刘启平等人徒手殴打宋品洁,并于当晚强押宋品洁离开医院,带至花莲市立殡仪馆江丰佑灵堂前祭拜,宋品洁随后即遭围殴导致头部重伤昏迷,并于当天深夜被弃置在医院附近,经急救后仍伤重不治死亡。
全案经检警调查,确认是江捷中、朱志祥、陈明宗、刘启平、陈光明等五名被告动手痛殴被害人致死。孙进兴指出,嫌犯等人在殡仪馆围殴宋品洁时,江捷中也在现场,虽然他有能力制止围殴的行为,但却未制止其他嫌犯逞凶,导致宋品洁重伤不治死亡,五名被告均应以共同正犯论处。
孙进兴表示,五名被告目无法纪,在车祸肇事责任未厘清前,即不顾被害人的伤势,剥夺被害人的就医权利,并侵入医院将被害人强押至殡仪馆围殴致死,五名被告的行为泯灭人性,因此依杀人罪嫌起诉并均求处死刑。
目前五名被告中,江捷中于案发后即已不知去向,朱志祥也逃逸无踪,陈明宗、刘启平和陈光明等三名被告则是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