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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州警方发告示勿参加反日示威

2005-04-30 12: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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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三十日电)香港太阳报今天报导,中国警方近日发现有民众透过网际网路、手机短讯,号召在“五一”劳动节长假期间举行大规模反日示威。不过,深圳及广州警方已发出警告,重申参加未得当局批准的示威游行属违法行为,并呼吁民众与大学生不要轻信及传播谣言。

报导指出,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昨晚表示,当局已注意到有人在网上发布称,市公安机关已经批准在“五一”期间举行反日游行。不过,马振川澄清,当局未有批准任何游行在“五一”期间举行,当局将会严厉查处组织、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的人。

报导说,深圳市公安局的发言人表示,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凡举行示威活动,必须依法向当局申请,并要得到许可;凡参加未经当局批准、不按照当局批准的方式示威,或在游行中危害社会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已经是违法行为。

广州警方发言人前日亦作出公开呼吁,希望民众切勿利用互联网、手机短讯传播游行示威的讯息,亦不要参加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警方警告,非法的游行很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诱发如破坏公物、扰乱秩序的非法行为,广州警方将会依法查处。广州警方已经惩处上次大规模示威期间,借机破坏公物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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