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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团体要求延缓实施出版品分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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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十七日电)台立法院今天举行“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公听会,与会代表要求,由业者组成评议协会,针对错误分级书籍进行评议,评议机制应保障业者合法权益,并建立申覆制度,在机制未建立前,原订七月一日实施的“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应延缓实施。

  “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原订去年十二月一日实施,因罚则及评议机制的公平性受质疑,前新闻局长林佳龙宣布实施日期延到今年七月一日。

  立法院文化立法推动联盟今天举办“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公听会,邀请出版业者、社会团体与专家学者、立法委员与会讨论。

  儿福团体、主妇联盟及台湾终止童妓联盟等团体代表强调,他们支持分级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儿童及青少年,并未要剥夺成年者的阅读权利。至于分级办法可能造成业者经营上的困难,希望新闻局出版处能在技术面上做适当修正。

  大块文化董事长郝明义认为,以台湾每年数万册的书籍出版量,根本做不到真正的分级,甚至可能因此被世界各国认为是开自由人权倒车,与中国大陆无异。

  台北市漫画工会理事长高永、作家李葳及许佑生呼吁,政府不要箝制与压缩创作,不要让台湾的生命活力黯淡下去。

  基层教师协会代表强调,青少年阅读权利应获得完全保障,不要从大人的角度限制及扼杀儿童及青少年完整的人格成长空间。

  公听会主席、民进党籍立委林淑芬(高雄县)宣布决议,要求未来的出版品分级办法应建构一个由业者组成的评议协会,针对检举者提出的错误分级书籍进行评议;评议机制应保障业者的合法权益,在确定分级错误以及期限内未完成改善前,都不得对业者进行处罚或将书籍下架。

  林淑芬也说,必须重新检讨罚则过重之处,并且设计申覆制度,让业者可提出异议,上述机制设计未完成前,原订七月一日实施的“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应再次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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