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台美签署自贸协定 中国无权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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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坤原华盛顿二十五日专电)台湾经济部次长陈瑞隆二十四日在华府表示,世界贸易组织会员国间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所有世贸组织会员国的权利,没有任何国家有任何理由可以加以反对。因此如果中国出面反对,台湾会针对中国的举动,向美国各界说明,让美国各界了解情况。

  美国国会研究处研究员南顿,二十四日在华府一场展望美台自由贸易协定的研讨会上明白指出,美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最大障碍是中国。至于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南顿说:“很难”。不过他说,或许美国可以尝试以包裹方式,与两岸一次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针对南顿的说法,陈瑞隆说,他倒不觉得中国的反对是个大障碍,因为世贸组织会员国间签署贸易协定,是会员国的权利,他国没有置喙的余地。

  陈瑞隆说,关键点应该是美国政府是否认为与台湾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时间已经成熟了,也就是说,美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是否已获得美国各界的支持,这才是重点。

  对于南顿建议美国与两岸同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陈瑞隆说,有关这种说法,台湾还需要加以了解,不过目前台湾仍锁定与美国单独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被问到预估何时可以签署协定时,陈瑞隆说,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整整努力了十二年,但愿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可以不必花费那么长的时间。问及是否有可能在一、两年之内完成时,陈瑞隆则坦诚表示,“很难”。

  经建会主委胡胜正指出,最大关键点是美国资源和时间分配的问题,美国无法在同一时间与所有相关国家谈判签署自由贸易协定问题,因此排有优先顺序,台湾如何从各方面影响美国,将美台谈判的优先顺序往前挪,是未来努力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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