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登忠:报告文学二十世纪末的中国农民 第七章 经济权利 (上)

韦登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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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讯】 尘世间人主要是依靠感觉器官,尤其是凭借视觉和听觉对人之外的事件作出“有”与“无”之确证,然后根据已镶在头脑里各种概念、各种理论对其进行区分、评判。不同的人其评判标准可能有差别,可一旦睁开眼睛,贫穷的确是实实在在的。农民的贫苦不是个人贫困,而是集体贫困,阶级贫困,穷困的结果相似,穷困的原因却很多。对穷困的诸多解释中“按劳分配”早已过时,越穷的人越苦,越苦的人越穷,越富的人越闲,越闲的人富;也许“能者多得”之解释较为令人满意。满意的原因并非真是能者多得,而是我们无法对谁是能者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只好“多得者就是能者”,“能者就是多得者”,用倒果为因或是无果因也即逻辑循环来解释,不去深究时人们会很满意地接受;“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常常能使人们摆脱理论上的困境,是精神疗法中最有效的方法,然而这些“存在就是合理的”解释会使人安于现状。对贫穷的一些说明尽管不能包罗万象,它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一旦人们接受,他们就会萌生希望“上帝总该使现实有一点点改变吧”。
Ⅰ 廉 价 商 品

钱对现代社会太有用了。油盐酱醋,买衣买裤,红白喜事,孩子上学……都要用钱。农民没有工资,就卖米卖粮,耕地不多,余粮不多,甚而有少部分农民粮食还不够吃。从整体来看,中国有九亿农民生产粮食,只有三亿非农业人口买粮,粮食不仅不出口,有时由于贸易上的原因还要进口,粮食价格不会高到那儿去。外国人为了使农产品出口,政府就给农民大量补贴,中国人为了出口,政府补贴的是工业品。记得前几年韩国总理因为不能使大米出口,损害到人口占少数的农民的利益而引咎辞职,中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却是通过行政手段禁止粮油价格上涨,以防城市居民因农产品价格上涨而出现骚动,至于农民受到的损失是次要的,农民不会说话,更不会因为农产品价格被强制压低而游行示威或是揭杆起义。

不仅如此,农药、化肥价格连年上涨,政府绝不会干预,他们想做的只是乱收、乱贪、乱罚。住在城郊的农民由于“地利”,靠卖菜也有一笔收入,远离城镇的农民只有在赶集日才进城,从他们手中人们可以买到平常没有卖的东西。折耳根是一种野菜,可生吃也可熟炒,害怕肥胖的城里人很喜欢这种野菜,老年人或是放牛娃常挖来卖。买小女孩的折耳根一元钱五把,太廉价!一个中年妇女问:“六把卖不卖”?小孩不卖,中年妇女走了;另一次看到一位白白胖胖的老妇人问:“一块钱六把卖不卖”?小女孩说不卖,老妇人也走了;再有一次,一位打扮得很时髦的年轻妇女问卖折耳根的苗族老奶:“多少钱一把”?“一块钱五把”,“六把卖不卖”?“不卖”,年轻妇女在背兜里翻过来翻过去,再问一次,老奶还是“不卖”,她毫不犹豫转身就走。 马蹄菜也是一种很好吃的野菜,只有赶集日才有,两毛钱一大把无论怎样都不好意思再问:“少一点卖不卖”?还是有许多人翻了半天,东挑西选:“五毛钱三把卖不卖”?此情此景令人费解。一背马蹄菜可能要找一天,卖完了得不到五块钱,农民的钱就是这样一毛一毛积攒下来。贵妇人们及男子汉们每月收入几百上千元,输在麻将桌上又何止几百、几千;两千元的冰箱他多花五百元不心疼,一百元可以买到手的衬衫他花一百五十元也觉得划算,每天花在自家小孩身上两块零用钱,还会被朋友讥笑太小气。而三毛钱一斤白菜他们还要降到两毛,并且只要白菜芯,买折耳根、买马蹄菜时不管如何便宜,总是想压价、总是想多要一把。他们想的并不是物价的贵贱,而是农民身价低,好欺负。

马蜂窝和虾巴虫(蜈蚣)是餐桌上的佳肴,要是到哪儿弄到一、两斤,总到去买点酒,叫几个好友来品尝这山珍海味,那是最令人惬意的时刻。马蜂窝很难找,也很危险,被马蜂蛰几下就会有生命之忧;虾巴虫在河沟里石头下能找到,不会找的人比钓鱼还难,会找的人一天也难弄到一、两斤。我以为虾巴虫至少二十元一斤,惊奇之余,“五块钱一斤”,比塘子里喂的草鱼还便宜。一斤可以炒两大盘,在馆子里有人识货,三、四十元一盘他会毫不吝惜。马蜂窝应该更贵,一个男人问:“马蜂窝多少钱一斤”?那农民答:“六块钱一斤”,男人显得很激动:“六块?马蜂窝又不要你养,怎么比肉价还贵”?农民不吭声。猪要人养,马蜂窝不要人养,马蜂窝是公有财产,谁都可以享受,给你五块钱一斤是误工补贴。这很合理,可要是这位农民被马蜂蛰几下,谁帮他开医药费?

由于水源污染以及人类变得越来越聪明,发明了各种各样的捕鱼方法,有用网的、用炸药的、也有用电或是用农药,疏而不漏。江河里的鱼越来越少,有些河流除了小鱼小虾外,几乎没有大鱼,全被人类消灭殆尽。江河里的鱼少了,池塘里的鱼多了起来,想吃鱼随时都可以买到,只是人们时常抱怨:“塘子里的鱼吃腻了,一点味道都没有,要是有人打到江河里的鱼来卖,再贵都要买它几斤”,只是说说而已。旅途中偶尔会看到农民提着从江河里打到的鱼正在叫卖,旅客和司机都会停车下去看。没有人愿意除高价,给的价格绝不会超过池塘里的鱼价,也就是五块钱一斤,而且往往是:“十块钱我全要,卖不卖”?这种场合不是工程投标,谁出的价高就给谁,而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全结成统一战线,尽量压价,只要买的便宜,到谁手里大家都高兴。下车的人们不都是去买鱼,而是增加兵力,以便在和农民进行的“价格战斗”中获胜,其实根本就用不着那么强大的攻势,卖鱼的农民本就没有还价,“卖得几块算几块,拿回家去吃,那几块钱不是白丢了”。

河里的鱼没有了,山上的野鸡更少见。有些农民偶尔打得一、两只提到集市上或是公路边叫卖,“野鸡怎样卖”?老农不知该卖多少,反而问买主:“你给多少”?买主出的价不会超过家鸡。如果不是用网捉来或是野鸡已被打死,出的价更低。“多给一点嘛”,买主回答很干脆,又很“大方”,“看你这么可怜,大的十块,小的六块,不卖就拉倒”。旁人拥过来庆贺:“你买得太划算了”,“要是少给他几块也会卖的,只是少抽几包烟,野味很难有机会吃上”。农民很卑贱,买主好像不是买东西,而是赏赐。学校背后山坡上有一家野鸡伺养场,他们卖的“野鸡”要六、七十元一只,如果是所谓的珍珠鸡更贵,一百块一只。同样是野鸡,农民卖十元,伺养场卖六、七十元,这六、七十元买到的不是野外的野鸡,而只是家养的有野鸡羽毛的家鸡,那些人的确想吃野鸡,奇怪的是真货他们出十元,赝品他们却愿出六、七十元。一块钱的折耳根拿到馆子里拌点辣椒、加点酱醋味精可以卖五、六块,一块钱的白菜,把一张张叶子穿在竹签上放在麻辣汤里要卖七、八元,马蜂窝虾巴虫、野鸡野鸭并非物以稀为贵。人们买东西时出的价钱并不是东西本身该值那个价,物价决定于在哪个地方出售,决定于卖主是谁。廉价公民出售的商品也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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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一旦发现了某物的用途,该物就有可能遭致灭顶之灾,地球也可能变得千疮百孔。七十年代念小学时,区(县下属的行政机构)药材收购站大量收购何首乌,六、七毛钱一斤,在当时国家规定这样的收购价格还算是高价了。对农民很公平,那时农民的身价不像现在这么低。山上山下、田埂地头、石缝间、路坎下无处不是坑。我们几个十一、二岁的小孩也到处去找,挖了一、两天拿回来切成薄片,晒两天,拿到收购站去卖,每人分一块多钱,每小时的劳动能挣七、八分钱。无论多少,看到自己的劳动果实总是让人兴奋,并且挖坑的时候也充满乐趣。几块钱的何首乌经过加工,转卖回农民手中不知要花多少钱才能买到。
十多年后,在工作的B县城一家药材收购处看到一大堆不知名的药材,有人称为山芋头。山芋头一般生长在丛林里的河沟边,叶子就像芋头叶子,比芋头叶子大得多。收购的是山芋头的根,根很大,有人的小腿那么粗,伸进土里很深,也许有一米多,根部的汁要是粘到身上,其痒无比。几位农民用马驮来卖,七分钱一斤,一匹马能驮一百五十斤。运气好的话,一个人要挖半天,运气不佳,一个星期都找不到一驮。找到山芋头把它挖出来洗好,用马驮回来,赶集日走三、四个小时才到集市上,这么多天,人和马不知流了多少汗,到手的只有十一、二元钱,还不够大款们买一包红塔山。老板们请人切成薄片晒干,拉到不知哪一家制药厂,这些药材加工成药丸后,也许是七分钱一颗。两面针牙膏是中国销售量最大的牙膏之一,其中的一种成分是两面针药材。两面针的茎比筷子稍粗,是带刺的灌木丛,约有一、两尺高。

到乡下一位牢友家,他家的筛子上晒有一斤多,带刺的叶子被摘掉,把茎砍成约有十公分长的一节一节,晒干。这活路不容易做,两面针的确两面都有刺,晒干后折耗大,倘若一斤十元,一个人一天也难找到两、三斤,并非像割草那样容易,并且晒干后一斤就只有三两左右。牢友告诉我:“晒干后只能卖六、七毛钱一斤”。我心里一沉,农民为什么如此寒酸,几毛钱也看得起,还要花那么大的工夫。不管一天能挣几块还是几毛,他们都不放过,没有人给他们发工资,他们的房子也不是门面可以租出去。有人外出打工,有人外出做生意,无论怎样,许许多多的人还是留在乡下。当城里人提到钱时都是两位三位数,乡下的世界却是个位数或者小数点。一天只能挣几块或几毛,怪不得他们从初一忙到三十晚还是贫穷。我到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去了解农民状况时看到许多农户晒有酸梅树皮,有人来收购。这地区还有少许原始森林,这些杂木林里长有酸梅树,每到春夏之季,孩子们就到山上去讨吃。酸梅树皮被刮掉,树就枯死,人腿般粗的酸梅树其皮子约有十斤,晒干后才两毛钱一斤。酸梅树并非到处都有,在树林里偶尔碰上一、两棵,就算你运气好,一天能得一挑一百多斤,晒干后卖掉也只能得十元钱,好运毕竟很难碰上。

无论是何首乌、天门冬、山芋头还是两面针、杜仲皮、酸梅树皮,从农民手中是几毛钱一斤,经过好几个弯弯到了加工厂,再经几道工序使这些初级材料面目全非,再添上几个洋文字母,以及精美包装,身价百倍。每个人都要生活,每一道工序都要花费劳动,最初的那一道工序由农民来完成,这一道工序最廉价。只要山上的东西有人来收购,人们就满山遍野去寻找,拿到集市上去换钱,钱对人太有用。能够长成大树的都是些歪歪扭扭的、不合乎绳墨的树,可要是人们认为它有用,即使象凹凸不平、歪歪扭扭的酸梅树,早晚要被人毁掉。集市上几张红纸“收购酸梅树皮两毛钱一斤”,不到一年时间,在山里不知熬了多少个世纪的酸梅树在这一地区几乎绝迹。虎骨被人认为是好药,老虎就时常被偷猎,除了动物园,谁能在野外看到过老虎;象牙被认为是珍贵的装饰品,大象就被捕杀;野鸡野猪、猴子兔子被吃腻了鸡鸭鱼肉的公款族捧为山珍海味,这些野生动物能活到几时。屡禁不止,有人肯花大价钱,有人要钱不要命,人的欲望不断膨胀,对大自然的大肆掠夺,动物世界就走到了末日。倘若只是刮树皮,只是对动物的猎杀,只要有家园,有一些动物可能会幸存,可要是把房子烧了,你住哪儿?森严毁灭,以后的地球就只剩下孤独的胜利
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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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年我到某小镇附近的学生家,她家有一棵一抱多的大杉树,有人出1200元,她父亲没卖,因为不只是那个价。把那棵树砍下来做成棺木或解成木板,卖价肯定超过1200元,按一般市场价格人们能够理解,相比之下,阿将叙述的故事遭到牢友的嘲笑并不见怪。阿将因盗窃逃到广西一个小村去呆了一段时间,他说:“那地方两、三人合抱的松树才卖十五块钱,太便宜不过了”。那么大的树在城里只用电锯割成松木板,可卖上千元(分得越细就越昂贵),林老板买树时只花十五元,即一百分之一,请人去砍,十五块钱的工钱还不一定有人干,这不等于白送吗?天方夜谭!牢友们边嘲笑边举出现时中各种各样的事实来说明阿将的故事是虚构的。牢友们知道农民时常以很低的价格出售他们拥有的东西,可是这一次太离奇,虽然阿将毫不退让:“不信你们自己去看看”,大家还是难以相信,只有我理解。

“贫穷”一节曾提到的下午村是个只有二十多户人家的少数民族寨子,做木材生意的管老板形容他们是原始森林里住着具有原始脑筋的原始部落。进入原始森林不久,映入眼帘的是一堆堆上百节的松木,每一节约三、四米长,直径约有两尺,即0。7米,圆木周长有4米多,要两、三个人合抱,分成十几堆堆放在小沟边,旁边停有三辆东风车和一辆小型起重机。和林老板及司机们闲聊几句后往下走,有近三十个民工在大火旁烤火等着吃午饭,两个民工带我到山坡上去看,民工自豪地说:“那是我们几个人砍的”,“他们那边还有好几堆”。伐木场距原始森林的尽头只有一公里左右,一公里外是邻县,那儿没有森林,荒坡上栽有一些杉树,由于管理不善,茅草比树苗高得多,杉苗成活率很低。

伐木场离下午寨子约五公里,再往下三十多公里就到江边的兴华乡。从江边沿着大河而上开了一条车路,大部分路段是当地政府为了在河的上游用世行贷款造林而开出来,其余路段是林老板们带来民工把河沟里的大石头搬开或炸掉填平便成了一条车路。林老板们到县林业等部门办砍伐手续就到当地同那些管老板称之为“原始思想”的农民购买树林。这地方的农民和一些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民一样,有大片大片的森林,有大片大片的草地,每户人家拥有几十几百亩,乍看之下,他们不是百万富翁也应该拥有几十万元,那只是我们以己度人,用我们的经验、用我们的知识去评价另一世界的人们,其实他们有时买一盒火柴或买一斤盐的钱都没有。何故?文明世界利用知识、利用聪明才智去剥削他们。

毫无疑问,贫富的标准并不一定要用拥有钱的多少来衡量,尽管这种衡量标准是绝大多数人所认可。贫富的标准也可为用拥有多少财产、拥有多少土地、拥有多少森林来衡量,倘若有人抛开常规的评价标准,“我念过书,你是文盲,因此我比你富有;你有一个女儿,而我有三个儿子,因此你比我穷;你的体重只有四十公斤,而我有八十公斤,因此我比你富……”如此评判标准未尝不可。通常来说,贫富的标准是他是否较容易地满足其欲望,其欲望是否是高级。对下午村的部族,把牛赶到山上不用人去守,要烧柴火到几百米外就能扛一大捆,要建房到林子里砍树抬回来架起就行,自给自足,真如世外桃源。然而由于文明的入侵,使他们有酱醋的需要,有了肥皂洗衣粉的需求,有了好衣好裤、收音机录音机或出门求学等欲望,这些都只有拥有钱才能满足。坡上的草,山中的木不是钱本身,草木可以用来换取货币,只是其价值随着与需求者的距离成反比。

空间距离也是价值,越近越贵,越远越贱,纽约市中心一公顷土地的价格差不多相当于俄国拍卖整个阿拉斯加州。林老板们利用空间距离先投资然后从农民手里赚很多的钱。管老板花了四千块钱买几家人共有的一大片松林,他已把近三吨大米拉到下午的一家农户中,“过了中国新年就可以把手续办好,请二、三十个民工来,要不了半年就可以把树砍完运走”,“这一片林子至少净赚十万”,管老板的话肯定打了几成折扣。他说这些松木大多是两、三个人合抱的,平均每棵七、八元,也就是说农民卖两、三个人合抱的大松树只得七、八元一棵,要是这棵树长在城里,至少要卖上千元,价格上涨一百倍。煮饭时,管老板拿一些松木板当柴烧,我觉得可惜,他指着一排十一、二米长,主人用来钉在两间屋子作墙壁用的松木板,“这么长的一块松木板在省城要卖四、五十元,在这里一块花不到两毛”,价格不到二百分之一。第二天早上临走前我问一位在乡政府工作的当地人,他说每棵树大约二十元,我问:“林老板们说每棵只花七、八元是否有其事”,乡干部说:“这很有可能,每一家卖的价格都不一样,并且不是一棵一棵地去数,而只是在山坡上指‘那片你给多少钱’?出价多少往往是由林老板来定”,也就是说林老板想给多少就给多少,农民都欣然接受。

要把这些木材拉到城里,老板们要先投资,要请民工、要修路、要租用交通工具、要花钱办手续……尽管如此,他们还能从中赚取高昂利润。农民得了几千块,老板净赚几十万(还有动嘴动笔用公章也得了不少),反差让人难以承受。农民拥有很多很多,事实上他们拥有很少很少。

某官员准备贷款帮一个未通车的乡修二十公里长的公路,他要把沿线的森林划归其所有,也许一些官员不赞同,他又还没有腾出时间来做一些必要的工作,也许是因为我把他的一些所作所为写了出来,他未能如愿,可一旦成功,也就是某一更大的官的一张批条,当地农民就会损失无数。后来政府出炸药,农民投工投劳,路终于修通,尽管沿线的原始森林几乎荡然无存,但几千上万当地人得到利益总比一个人赚大钱更能让人接受。许多地方的农民太笨太笨,有时也是逼不得已,有人答应帮他们修路或拉高压电抑或安自来水、建一所民办校舍等等,他们就把价值几十上百万的森林或土地转让或卖掉,甚至有时村民们强烈反对,只要村干部得到几百元的好处,老板们就能从那点小费中获利数万上十万元,一本万利。倘若是政府想要,那更省许多麻烦,只要几句话:“土地是国家的,森林是国家得就行。

下午村这片原始森林要不了一、两年就如同许许多多的原始森林一样被砍光。两、三个人合抱的松树要五十年以上才长成,当地人用这棵大树换得的只是三、四条肥皂或是两斤猪肉,要是到了城里一盘菜要一棵大树,一宿觉也要一棵大树,如果有小孩到县城去念中学 ,一年就要卖掉三百棵三、四个人合抱的大松树。多少年以后,那地方可能会有少许的杉林,满足人类“更有经济价值”的欲望,然而生活在这片森林里不知多少个千年的生命将从此灭绝,人类力量之伟大,人类之残酷,人类之凶狠,几年时间就可以毁灭无数个世纪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物王国。文明入侵以前的天然世界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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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十元一棵大松树只换几斤肉,实在可惜!可要是一棵树能卖上万元,是否就应该砍掉卖光?许许多多的人以为很划算,但那是个大灾难啊!罪过!罪过!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后期盛行于农村各地的“金丝榔热”,是一场暴风骤雨,来得快消得也快。人们描述羊是“群”,描述老虎是“只”,死了几十只羊,还会剩下几十只,羊的繁殖力快;死了一只老虎,方圆几里就不会再有老虎。松木杉木是成片的森林,间伐后十年二十年又会长成大树,只要不是毁林开荒,金丝榔是独木成林;

一、两抱的树要几十上百年才长成,寨子里东一棵西一棵,一个村子有上十棵就算是太多,更何况许多村子只有一、两棵作为寨子象征的“神树”。究竟有没有神,这不决定于“神”本身,而决定于人们怎样给“神”即“有”和“无”下定义,决定于人们对“存在”与“虚无”概念的理解。古人怕神,寨中哪一棵树大一点,人们就以为并且也希望神在那儿安居,于是在树脚捏泥菩萨,到了节日就点香烧纸、杀猪宰鸡供奉,大树得以幸存下来。文明人不怕神,即使在农村,对神还有畏惧心理,可要是神能卖钱,人们不会犹豫,神树一棵接一棵被砍倒、被运走。

二、 阿由说:“我们附近的几个寨子被卖掉的金丝榔有几十棵,大的几千元,小的几百元,差不多都已经被卖光了”,“不知道他们拿去做什么,树枝也要,树根也被挖出来拉走”。从前的学生王对金丝榔很有兴趣,他说:“听说把这些金丝榔加工出口到香港、台湾、东南亚,拿做家俱、做工艺品,从农民手中花一万元,卖到国外可得几十上百万元”。农民手中哪一样值钱?有些不一定拿现金给农民,帮村里安装自来水,或是帮拉高压电,有些是出钱买炸药、买修涵洞的水泥,农户自己投劳,几公里的大路就可换回寨中的金丝榔。一点小恩惠就让他们把祖先几代人留下的遗产吃光花光。
乾隆、光绪,说不定还有李自成,他们一会大骂其不孝子孙。这些树历经了多少战乱,躲过了八国联军,大炼钢铁也没烧着,只差那么一小步就到下一个千年,造孽的子孙就是不让她多活几日。无论是直的还是弯的,无论是光滑的还是粗糙的,只要被认为有用途,连神都不怕,何况树木。象牙可做为饰物,大象就被猎杀,虎骨被认为能滋阴壮阳,老虎就濒临灭绝。欲望是万恶之源。那几年不知政府在忙些什么。暴风雨已过去,“金丝榔热”已消声匿迹,因为金丝榔树已所剩无几。

亚马孙森林遭到严重破坏一是伐木公司滥伐,二是由于当地农民刀耕火种,烧山毁林,这是直接原因,可是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的主要责任应由政府来承担,因为政府是管理者,是统治者。农民也有责任,可谁不想多找点钱?谁不想让生活过得好一点呢?农民没有多少本事,种地是他们的本行,无论怎样苦怎样累,他们手里的东西全是廉价物。为了生活,只要有荒地,有森林、他们就要毁林开荒。然而,从毁林开荒所获取的利益中,农民只享受到很小的一部分。一棵大树上千元,农民从中只得几十元,其余的都留在城里使用,让城里人享受。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他们还是很贫穷,因为原材料太廉价。

原始部落里有黄金,你去到那儿时他可以送你,也许只要你一条肥皂或一架小收音机,你得到黄金所要付出的代价不是那一条肥皂或是那一架小收音机,而是走那一趟路。木材公司和林老板们有这样的能力。只要政府许可,他们就涌进那部落里去掠夺黄金,去砍伐森林,加速大自然死亡进程。政府可以阻止农民毁林开荒,却开一张张批条给老板们去毁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等,政府应负几乎全部责任。五十年来,砍伐森林大炼钢铁,土地承包后大开荒,二十年来持续不断地砍伐,直到长江洪水才醒悟,悔之晚矣!在“改造自然,征服自然”政策的号召下,中国人立下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功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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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到户,农民劳动积极性提高,除了种植粮食,他们还造林、栽烤烟。荒山较多的地方,胆大的农民在八十年代初就种杉树,为了鼓舞农民的热情,政府提许多供优惠条件,谁种谁得,只是农民们还没有摆脱毛时代的恐惧感,觉醒的人不多,直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农民们才陆陆续续地在未开发的荒坡上栽杉树栽桐林。有人栽几亩几十亩,极个别栽几百上千亩,也就是几十万棵杉树。从理论上计算,他们应成为百万富翁,十多年过去,杉树也砍了许多,拥有几十上百万的不是栽杉树的农民,而是做生意的林老板,还有从中获取巨大利益的官员。

钱、权赚钱很容易,用劳力赚钱太难太难。农民把杉树栽成林,三、四年后就不用管理,此时城里的有钱人或各单位如供销、粮食部门、农业部门、学校……尤其是林业部门,一是用他们手里的资金,二是到银行把应该贷给农民的无息款、扶贫款、世行款贷出来,同农民协商,以很低的价格把农民造好的整片整片的杉林买过来,合同上规定由农民管理,二十、三十年后把土地归还。把树砍掉卖得钱再还贷款,本钱不是他们的,也不用去管理操心,正如拿无息贷款去放高利,坐享其成,钱、权赚钱。单位或个人购买杉林时一般只是每亩(250棵)几百元或每棵一、二元,大多数情况下是这一片林子共几千或几万元,实际亩数往往比估计亩数多很多,农民们并不确切知道一亩究竟有多宽。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没有知识就该受剥削。

拣了芝麻丢了西瓜,农民们只顾眼前利益,一下子到手几千、几万元就高兴得不得了,至于十多二十年后的几十上百万元,没有福气去享受。要是还有荒地,他们还可以再去栽,要是没有,有人用这钱做生意、修房子,有的人干脆买吃买穿,挥霍一空,他栽的杉林能卖几十上百万时,他却是个穷光蛋。要是政府经营的林场,他们可以说:“你没把林造好,浪费土地资源”,因此就会把未造完的林地全划归林场,分文不付。杉林由农民造还是由林场造都一样属于国家财富,可是家长不能看着老大抢老二的钱而坐视不管啊!也有些农民顶住压力,顶住诱惑,自己贷款自己栽,瞒以为十几二十年后会成为百万富翁,可是到了九十年代末,在八十年代初就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的农民已经开始进行间伐,这时他们猛然醒悟,上缴各种各样的税以及去办砍伐手续的各种花销,他们栽在山上的树有一半多是属于林业局等部门的,加上还本付息,没剩下多少。尽管以前购买森林的那些城里人和单位也受到“损失”,但他们并没流汗,遗憾的是没有以前希望的那样能赚那么多钱。山上的树木多了起来,国民财富增加了,农民的贡献极其巨大,他们分得只是很小一部分。

* 贩毒可能是最赚钱的行当之一,但贩毒者一旦被抓获,不是终身监禁就是被处死,代价越高,利润越大。人们会以为贩毒者成了百万富翁,种植毒品即种植罂粟的农民即使其收入只是贩毒者的百分之一,也应该拥有几万。有了钱在哪儿都有好日子过,要是那些农民能从种植罂粟中赚较多的钱,他们一定会离开那深山老林,到其它地方去过新生活。然而从他们手里买走时是以公斤计算,从贩毒者手里卖出时是以克为单位。

罂粟被禁止栽种,烟草却被鼓励要大量生产,金三角的农民靠种植罂粟维生,中国某些地方的农民种植烟草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收入。烟草和军事武器一样有害,在可预见的将来,人类没有大统一的可能,还有国与国之间的区分,“国家”的概念依然存在,以保卫国家安全为由大量生产杀人武器;生产烟草却没有那样“崇高”的目的,只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如果我们想得狭隘一点,不是从整个世界,而是从一个国家的利益出发,生产的烟能够出口,我们就可以把外国人的钱赚过来,事实上中国不仅不出口,还要进口香烟。一个家长让老大用自家的土地种烟然后卖给老二老三,家长从老大那儿收了税,家庭小金库钱数增加,可是这钱原本属于老二老三的,整个家庭的钱数并没增值,还浪费土地,浪费时间和劳力,又危害孩子的健康,一个国家与一个家庭有多大区别?

基层政府以及农民们以为他们栽种烟草卖给城里人或是发达地区的人们就可以换回一点钱,其实赚钱的不是栽种烟草的农民,而是加工、销售、运输、管理等等的那些不苦不累的不流汗的阶级,并且除了中高档香烟,烟民几乎是农民。他们种烟、烘烤,把烟叶拿去卖给别人去切碎,用纸裹成卷烟,他们又去买回来抽,一斤(500克)烟叶的钱换回来一包香烟——15克。有足够的粮食,剩余的土地不一定非种烟草不可,要把老百姓包里的钱掏出来,也不一定非要把烟卖给他们,禁止生产烤烟会使许多人丢失工作,可要是把投资到烟厂极其相关设施的资金用到其它地方,还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换其它方式一定会更有利,烟草的生产是人类的巨大浪费。

种植烟草比种植粮食收入要高一些,花的劳力却要多得多,先育苗后移栽,要买专用农药,买专用化肥……摘好烟叶,把一张一张系在竹竿上放进烘房里烘烤,日夜都要守候,煤火不能过大也不能太小,每隔十多二十分钟就要看一下温度计,几天后把烟叶拿出来分类,再挑到烤烟站出售。钱已到手,农民们却牢骚满腹:“我那烟叶和一级烟一样,他们只按二级烟给我”,“我不知流了多少汗,把烟叶烤得那么好。他们却以末等烟算给我,还不够买肥料钱”。特等烟几元一斤,一级烟一、两元,较差的几毛钱一斤,末等烟只得到七、八分一斤。相识的人级数定高一些,不相识的人就把级数压下来,不卖也得卖,这是政府经营的收购站,没有竞争对手,不卖给他们就只有拿回家,谁吃得那么多。

一包香烟烟丝约有15克,也就是一斤烟叶可以加工成三十多包香烟,以每包三元计算,从农民手中花一块钱买一斤已烘烤过的烟叶,卖出时可卖一百块钱,即使烟叶复烤过程中有折耗,就算一斤烟叶复烤后只有三两,加工成十包也要卖三十块钱,从农民手中买原材料加工成成品,价格上涨几十倍,要是十几元一包,上涨更惊人。每一套工序都要花劳力,还要事先大量投资。烟厂也有不景气的时候,可我们可以从工厂的设施,从报刊上的报道:“某烟厂向某地捐款多少万元,某烟厂每年向国家上交多少亿元税款,某烟厂的官贪污几百上千万元以及烟厂、酒厂所属的公司、集团等等,烟厂、酒厂一定赚了千万上亿元。农民从中却没得到好处,从中直接或间接得到利益的是不流汗的阶级。

* 在看守所我认识五个诈骗桐油的老板。李诈骗76万被判十五年,董和黎诈骗138万分别被判十五年和十四年,还有两桩桐油诈骗案我出狱时还未宣判,一桩诈骗一百多万,另一桩是外号“三百万”的杨诈骗三百万。受骗的是该县的粮食部门和供销部门。胡是该县私人桐油加工厂的老板,他是文盲,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好,可他的桐油从来没被人骗过,而县供销社、县粮食局人才济济,他们一次又一次被骗,每一次骗走都是上百万元,奇怪!不知问题出在哪地方。这两个部门并非什么赢利丰厚的部门,被骗去那么多钱,他们没有因此倒闭,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没少一分。在贫穷地区,六、七百万元绝不是小数目,没被抓获的还未算在内,他们竟然没受到什么大的打击,最令人信服的解释只有:“他们花的本钱没有那么多,这些桐油值几百万,可从农民手中收购桐籽只花十分之一即几十万,至于设备原来就有,由国家投资,也许这几十万和其它一些开销都是从银行贷的款”。“搞锑选厂时早已赔了好几百万,政府不还银行也无奈,这几十万也可以不还,银行又不是不知道我们被骗”。因为这些部门不像政府那样是权力机关,即使哪一天要还款,就用房产、地皮(国家)作抵。

* 七十年代搞集体时,桐籽一斤二毛三,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桐籽价格上涨到四毛六,二十年过去了,到了九八、九九年,桐籽价格也只有五毛,并有降价趋势。二十年来,几乎每一样工业品价格上涨至少是五倍,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提高了十倍,桐籽的价格上涨只有一点几倍。随着全世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桐油的需求量应该越大,其价格改革也应上扬,如果考虑货币的含金量,桐籽的价格不仅不上涨,反而下跌了好几倍。参加分红的人越来越多,每个人都想多占,农民只有吃哑巴亏,无论价格怎样低,不把桐籽卖掉,留在家里也不能当饭吃。

人类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吃、穿、用,大多数都是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土地,由于社会分工不同,有农民、工人、士兵、官员、商人、知识分子等等,每个阶层的人门都需要生活资料。土地名义上是属于农民的,即使人们无视《宪法》规定把土地所有权给予农民集体,而是把土地作为是国家所有,任何一个阶层的人们都有权享用,农民经营土地的收入应该只是他们在土地上付出的劳动报酬,然而在国家财富的分配中,干苦力的农民所占的份额最小,因为他们生产的是初级产品,他们的劳动是低级劳动,他们所得的也只是微薄报酬。倘若我们承认《宪法》规定土地属于农民,农民受到的剥削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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