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复旦大学规定卖淫嫖娼开除

2005-07-1421:3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人气 6

【大纪元7月14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上海复旦大学修改校规,学生参加卖淫嫖娼活动,将被开除学籍。

东方早报报道,复旦大学昨日在校园网主页上,贴出了《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等5个试行条例的公示通告。

将于9月1日起实行的《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比2000年出台的原条例,在对“非婚性行为”的处分上有了一些变动。

对于“在校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学生的处分,原条例中的规定是“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与两名以上异性发生非婚性行为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新条例改为“在校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参与卖淫、嫖娼活动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删除了“未婚先孕或婚外性行为造成怀孕的,给予双方当事人留校察看处分”的条款。

复旦大学表示,目前这5个试行条例正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公示,师生员工可在8月10日前对上述规定提出修改意见。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