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关于冯秉先之子冯彦伟绝食抗议榆林市政府野蛮暴行事件的声明

高智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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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讯】亲爱的全体中国同胞:

在冯彦伟绝食23小时之际,我获悉了这一令人痛心的消息。

冯彦伟怀着“强烈的悲愤”拟绝食六十个小时,以抗议陕西省榆林市政府非法、野蛮以“黑社会方式关押我的父亲”。作为与冯家父子共处同一时代的中国公民,作为这个时代的中国律师,面对陕西省、榆林市两级政府已完全远离理智的野蛮暴行,我与冯彦伟一样,有着同样强烈的悲愤。我更悲愤于,人类文明已进入了这个时代,我的同胞仍不得不痛苦地择以这种自虐身心健康的方式以“捍卫”自己的人权及人身权利。这是对这个时代中国“法治”现状的最无情且也是最为无奈的揭露,同时也是对现今陕西省、榆林市及靖边县三级政府张口“以法治国”、闭嘴“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实则是对上阳奉阴违、竭尽欺瞒之能事,对下专权蛮横、倾力弹压为常势的最为无情且也是最为实情的揭露。

冯彦伟拟绝食六十小时,以示对榆林市地方政府违反中国宪法、法律及反文明人类的野蛮行为的抗议。此举秉赋了其父冯秉先先生的血性及理性——抗争,以和平方式抗争。

正如冯彦伟在抗议声明中谈到的那样,榆林市政府对冯秉先先生等13名维权代表及他们所聘请的律师朱久虎先生的关押至今完全呈黑社会化。至今不允许任何律师会见,不以任何形式通知被抓捕者的亲属。朱久虎律师,因接受了被当局暴力抢劫的受害人的合法委托,履行这个国家法律赋予的律师代理职责,在榆林市政府的威逼利诱面前威武不屈,竟遭致这个地方政府的野蛮抓捕,至今被非法关押。面对朱久虎律师的家人及全球文明社会的质疑、指责,榆林市政府可谓“岿然不动”、一意孤行。逮捕朱律师的通知竟在第45天后才寄出,对律师多次要求会见的合法请求都野蛮拒绝(我与朱律师的见面被明确告知只是以私人身份的见面,决不能以朱的律师身份会见)。对朱久虎律师等13人的关押至今仍确实是呈一种“黑社会化的方式”状态存在。此次蛮横拒绝律师对冯秉先先生的会见要求再次明释了这一点。

最近两天,榆林市政府逆潮流而动,竟迅捷作出一系列阴森的举动,将已取保候审的马启明再行抓捕,秘密关押至米脂县进行“审讯”。对前阶段与我的谈判中,主张依法、理性解决朱久虎等人被非法关押事件的所有专案组人员进行了清洗。所谓的“要让权力绝对掌握在让党委和政府放心的人手里”。“全新组成的专案组成员清一色的是主张暴力镇压的人,这下就更加恐怖了”,一位元电话予我的知情者如是说。

榆林市政府的上述最新阴暗举动表明,继续非法关押朱久虎及其他十几名无罪公民,仍然是榆林市委、市政府当前的“第一政治”;继续野蛮关押无辜公民,仍然是这个市委、市政府当前的“第一大局”;继续与国家的法治原则为敌、继续与人性、与文明为敌仍然是这个市委、市政府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工作的重中之重。

我们予上述结论基于两个方面的真实,一个是我们从这个地方党委和政府一年多来的行为中看到的真实价值,一个是相应中国现行既有法律原则的真实价值。榆林市政府在2003年,完全以使人惊心动魄的暴力方式实施了一次“具体行政行为”。在这次“具体行政行为”中,在榆林市人民政府权杖的指引下,数以千计的以公、检、法,武警、特警及一切具有施暴能力的干部组成的“暴力组合”群体,以趋赶、捆绑、殴打、非法关押等方式突然将数千名涉石油投资者的价值一百多亿元的资产及油井强行抢夺。此后,为了保护这次“执法”抢到的成果,这个地方政府继续迷信非法暴力的价值,为了打压受害人要求依法解决问题的诉求,市、县两级政府竟然沿用完全是在“文革”时期才能看到的恐怖手段。将大批依法维权的投资者抓捕后,采用捆绑、戴镣铐等野蛮方式,用大卡车拉至大街上游行示众。“沿街道路两旁”及“大卡车两侧”到处张贴着“坚决打击不法油老板”、“坚决镇压不法油老板”的标语,游行示众过程中,“坚决镇压”、“坚决打击”的口号一时甚嚣尘上,使今人再次近距离观看了一回演绎“文革”暴行的真情实剧。

朱久虎律师被无端非法关押前,我曾撰《警惕陕西省当权的利益集团再次公开耍流氓》文,以明示世人对本案的警讯及关注。不幸的是,这篇文章发表的第二天,朱律师被非法抓捕,很快,其他十二名维权的代表也被非法抓捕。该文被人们戏称为地方政府“公开耍流氓的路线图”。朱久虎律师被非法关押后,我正式介入本案,得以近距离了解本案究竟。这个“近距离”的条件,让我再次失望地看到我们今天社会的诸多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于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力方面的任意性及专横无羁;不可思议于地方政府在恣意践踏人性、人权及社会公义方面的毫无边际的专横;不可思议于地方政府欺上瞒下的巨大能量及对国家法治目标的肆无忌惮的轻蔑及践踏;不可思议于在公民的尊严、法律权益保护方面国家力量的极度孱弱及麻木;不可思议于我们社会的司法机关规律性地只能做行政强权的马前暴卒的、反现代社会及完全病态的司法结构性设置现实……。

陕西省、榆林市两级政府不断地说,他们“回收”私有投资者的油井的作法是合法的。其一,既然是回收“油井”,凭什么将数千投资者经营了十数年的经营成果及所有的、含设备在内的、价值百亿元的私有财产一并“回收”。到底是“回收”油井,还是“回收”私有财产,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是谁弄不明白这两个明显不同的概念!油井以外的个人财产凭什么就被无偿占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享有这种荒蛮的权力;中国的什么法律赋予政府这种权力!其二,既是政府行为,即应与黑帮暴力团伙的行为有别,就应当循着中国宪法及行政法律行事。榆林市政府在这次“回收”行为中,使人们看到的是完全逆中国法律原则及基本法律程式列事,野蛮剥夺了当事人的一切权利,谈什么合法!其三,既属合法行为,为什么以暴力方式阻挠受害人去告状,为什么谁告状就抓捕谁,连受害人的代理律师也一并非法抓捕。这样做的同时仍大谈其行为合法,且还说这种作法还得到了中央的支援,这样简单的是非判断常识,是谁不明白,是中央不明白,还是地方政府不明白,为什么在类似问题上,上上下下总能达成让文明社会失望的一致!

陕西省和榆林市政府是迷信暴力的。他们无疑相信,通过系统的、有组织的暴力及恐怖手段,已抢到手的私营财产就一定归他们长期消受。为此,他们不惜五次组团进京贿买,“贿”报实情,据悉已相当地得到了中央一些部门的支持。对这正在发生的历史,我们与野蛮的施暴者一样是见证者,我们从不怀疑历史审判的公正,这也正是我们今日行为的力量及价值所依。

我支持冯彦伟先生的抗议之举。他的生身父亲被非法关押,这是在当下中国,他能够自己选择的“抗议”方式,在这种权利还未被剥夺前他利用了这种自由!我将为他祝福!

我强烈关注冯家父子的非人道境遇,是因为我们是共处同一时代的中国公民。更因为,专横、任性及已完全流氓化了的公权力运动不仅只是肆虐存在于冯家父子的身边。同时,我强烈提醒世人的是,在陕西,在一个省的范围内,权力控制集团彻底地拉下流氓嘴脸,不再为国人之依法治国目标承担任何责任的现状,它不仅意味着在陕西省、在榆林市,依法治国口号的彻底破产,同时,它作为一种危险已实实在在地摆在国人面前。

2005年8月13于北京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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