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王金兰申冤十二年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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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9日讯】我叫王金兰,女,43岁,现无家,户籍地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大营镇,现租住平顶山石龙区。

我夫史振生,93年元月5日,驾驶自己家的东风带挂车行驶在河南禹州境内,路遇救一名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人,叫袁自军,我夫好心把他送医院,怕讹诈、并报警。但是,禹州警队的秦书伟与袁是亲属关系,秦利用职权,诬陷是交通事故,讹诈我家,责任认定三次各不相同,最明显的是,相对行驶的车辆,并且没违反交通规则,靠右行驶,认定两车相撞。撞坏的是摩托车右边的转向灯,有现场笔录记载没有接触痕迹。故意讹诈的交警有权、钱串通他的上级许昌交警支队硬是维持。无奈我依法诉至河南省禹州法院不立案,先后九次起诉,许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没法律条文,可想公正执法会有一点希望吗?

我上诉省高院,谁知省高院的法官更混蛋,为钱、情,亲自写好撤诉书,强迫、威胁、逼我夫抄写,强令当场签字,有我反复讨要3年没有主持人签字、盖章的无效协议为证,法官违反程序,没有判另被告违法就调解,主车至今未还。我依法走遍了河南省、市、中央各级执法部门及部分新闻单位也没有申冤的岁月里,党的十六大召开了,我满怀希望找党代表递交申冤材料,被北京市天安门分公安局拉进收容所“暂存”一个月,有存钱当物的,有哪条法律规定暂存人的呢?

有冤难申,走投无路时恰逢2003年两会召开,我找人民代表申冤,又一次被天安门分公安局拘留十五日。冤上加冤的王金兰,在有权就疯狂、法如虚设的河南,许昌市迫于上级的压力于2004年11月11日在许昌信访办组织的有我王金兰参加的下访会上,禹州的副队长说:“来时队长安排,同意退还变卖车的5,000元钱加利息给你,不说是非。”我不同意,要求对诬告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依法再次重新认定。当时我家九成新的车,你警匪抢就白抢吗?是警匪造成我不能营运,是警匪、法霸勾结造成我倾家荡产,债台高筑、背井离乡沿街乞讨归无家的悲惨境地。禹州、许昌二次协商我认为是骗局,是他们又一次制假报假的新时间。为此,坚定我再次进京,不顾生死,拦车喊冤,被崇文区派出所拘留十四天。

冤案未一丝进展,谁都知道,清朝政府腐败,杨乃武为申冤,慈禧太后尚有恻隐之心,为其召雪明冤,除掉手下一百多官员;国民党腐败,杨三姐拦车喊冤也真相大白。我新中国的王金兰求告无门被逼拦总理的车又有什么错呢?警匪、法霸抢车,证据确凿至今未还,官官相护互相勾结,把冤案变铁案。我地方政府某些领导为干涉我申冤,来京对我摄像、取证,目的是把我关进牢房,剥夺我依法正当申冤权,我呼吁!我呐喊!在警匪、法霸眼中,法律、法规都是不复存在的,救人就应该让警匪讹诈吗?

为维护法律尊严,为了正义,我强烈要求各位领导,依法查清事实,为我申冤,严惩对本案起主要作用的警匪秦书伟,法霸荆国安等人的刑事责任,以正国法,伸张正义,还我公道,还我车辆,赔我一切损失,我万分感激!
受害人:王金兰
2005年1月31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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