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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家长若对未成年女儿逼婚 未来将遭判刑

2005-08-02 20:17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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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报导】(中央社雪梨二日法新电)澳洲司法部长艾里森今天说,把未成年女儿送至海外逼婚的父母,未来将依新的性交易法规定,可能遭判刑二十五年。

艾里森针对澳洲人报的一项报导,作出上述回应。澳洲人报说,有些家庭为保护女儿不受国内男女交往紊乱与西方的影响,逼迫自己亲生女儿远嫁黎巴嫩与老头儿结婚,这些女孩有的年仅十四岁。

艾里森在声明中说:“澳洲孩童绝不容受到逼婚,更不用说要远嫁海外受此束缚,此举侵犯基本人权。”

“澳洲政府对走私未满十八岁女孩判处更严厉惩处,未来最高将被判刑二十五年。”

艾里森说,六月通过的新法将自本月三日起生效。

他说:“今后社区内若发现有任何孩童因私利被送往海外,包括逼婚在内,都得通报澳洲联邦警察。”

报导说,澳洲驻贝鲁特大使馆过去两年遇过十二名少女和妇人,其中七人未成年,寻求协助逃避媒妁婚姻。”媒妁之言

其中一例是一名年仅十四岁少女,她说,她被软禁在父亲逼嫁的一名男子家中,这名男子骗她说要去度假而把她带到黎巴嫩。

熟悉此案官员引述这名少女的话说:“父亲对澳洲西方生活、也就是澳洲人的独立生活方式无法适应,担心女儿会跟周遭男孩交往,为保护她而把她带到黎巴嫩。”

报导说,澳洲伊斯兰宗教领袖阿希拉利谴责此举“违背伊斯兰文化”、“对儿童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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